•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必须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 60 周岁;从事工人或非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 50 周岁,从事干部或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 55 周岁。女性个人参保人员 1996 年 1 月 1 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 50 周岁;1996 年 1月 1 日及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之前无视同缴费年限的,年满 55 周岁;(3)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 15 年及以上。
  • 社保卡有效期到期后还能继续使用吗?如果不更换三代社保卡,二代卡使用有影响吗?

    社保卡10年有效期是指其金融功能有效期,金融功能到期后,社保、医保等其它功能不受影响、仍可继续使用。第三代社保卡发行采取自愿换发、自然过渡的原则。目前正在使用的第二代社保卡仍可继续使用。如果您想升级社保卡,或者刚好因损坏或丢失要补办,就可以申领三代卡。 
  • 供养亲属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适用情形:供养亲属待遇发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供养亲属或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供养亲属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二)办理所需资料:《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表》;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线下,申请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人员通过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重庆人社”APP申请后,自动推送至办理岗。(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一)适用情形: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的,本人或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二)办理所需资料:《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表》;社会保障卡和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线下,申请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人员通过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重庆人社”APP申请后,自动推送至办理岗。(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工伤康复方案、治疗期延期确认?

    (一)适用情形: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以及确认后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的时间需要延长的,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服务机构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二)办理所需资料:康复治疗方案;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三)办理流程:工伤保险康复协议服务机构针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康复的工伤职工,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方案》,或对已入院康复治疗但需要延长康复治疗期的工伤职工,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表》,同时进行康复评定,提出诊断意见(原因),确定康复治疗(延期)时间,录入工伤保险辅助系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康复治疗方案或治疗期延期需确认的信息。(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转诊转院(含职业病)、康复、 辅配申请确认?

    (一)适用情形: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前往市级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服务机构就医或转往市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工伤职工需要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的。由本人或家属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确认,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根据申请提出(诊断)意见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申请确认业务。(二)办理所需资料: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转往市级工伤保险医疗协议服务机构就医或转往市外就医的,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含职业病)申请表》;需要进行身体机能、心理康复或职业训练的,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申请表》;需要配置或更换辅助器具的,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三)办理流程: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审核工伤职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并提出诊断意见,符合条件的,录入工伤保险辅助系统,向工伤职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诊转院(含职业病)、康复、辅配申请确认申请。(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一)适用情形: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根据申请提出诊断意见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二)办理所需资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线下,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审核由工伤职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并提出诊断意见,符合条件的,录入工伤保险辅助系统,向工伤职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旧伤复发申请。(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工伤人员待遇变更?

    (一)适用情形:工伤职工不再具备享受工伤待遇条件,停止工伤待遇或对待遇享受资格停止后又具备享受资格,恢复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变更申请。(二)办理所需资料:《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恢复待遇提供相关资格认证资料。(三)办理流程:线下,申请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人通过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重庆人社”APP申请后,自动推送至办理岗。(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供养亲属待遇变更?

    (一)适用情形: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再具备享受工伤待遇条件,停止工伤待遇的,或停止工伤待遇后又具备享受资格,恢复工伤待遇的,用人单位或供养亲属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供养亲属待遇变更申请。(二)办理所需资料:《重庆市工伤保险待遇变更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恢复待遇提供相关资格认证资料。(三)办理流程:线下,申请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申请人通过重庆人社公共服务网、“重庆人社”APP申请后,自动推送至办理岗。(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 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一)适用情形:参保职工因工死亡后,用人单位或工亡职工近亲属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二)办理所需资料:《重庆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报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和目前在校就读的供养亲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或相应证明资料;证明供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公证机关、司法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收养法律文书,孤儿、孤寡老人材料,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三)办理流程:线下,申请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线上,可通过人力社保网上服务大厅、“重庆人社”APP下载相关表格。(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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