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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日期:2023-10-27

(一)适用情形: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向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根据申请提出诊断意见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二)办理所需资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三)办理流程:线下,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审核由工伤职工填写的申请表内容,并提出诊断意见,符合条件的,录入工伤保险辅助系统,向工伤职工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旧伤复发申请。(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养老工伤待遇科,023-52299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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