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建筑属于高层建筑,为什么要专门针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庆市开州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涉及哪些工作措施?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哪些隐患问题?专项行动时间上如何安排?

    问1:哪些建筑属于高层建筑,为什么要专门针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答:民用建筑中,高层建筑主要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具有体量大、使用单位和人员集中、功能繁杂等特点,这些特点导致高层建筑火灾隐患具有动态性、反复性、复杂性,一旦发生火灾,救援难度较大,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需要我们重点关注。问2:重庆市开州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除险清患”专项行动涉及哪些工作措施?答:该专项行动共涉及7项工作措施,一是开展全面排查,采取单位自查、乡镇(街道)排查、行业部门指导的工作模式,对全区高层建筑开展新一轮的排查;二是“一楼一策”整治,针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按照先急后缓、标本兼治的原则进行隐患整治;三是加大执法力度,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高层建筑消防隐患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实施数字赋能工程,在高层建筑中建设应用物联网技术,并将数据接入全市数据平台;五是规范自主管理,持续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六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七是加强灭火救援准备,结合相关规划要求,持续强化人员、装备配备,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问3: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哪些隐患问题?答:主要整治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日常管理4个方面的隐患问题。问4:专项行动时间上如何安排?答:目前,开州区已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根据方案要求,将在5月底前完成排查、核查、“一楼一策”方案制定;11月底前完成隐患问题整改,并将难以整改的问题报区政府研究解决;12月底前,有关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联合验收,并推广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机制。 
  • 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有哪些?怎样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问: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有哪些?答: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后,对有效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前款规定的重点举报事项及奖励标准进行细化或者调整,并向社会公告。问:怎样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答: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全市统一设置“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由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区县应急局)负责统一受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可以拨打该电话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应当说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问: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答: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中止或终止的意外事件。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答: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满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满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满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满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造成不满3人死亡,或者不满10人重伤,或者不满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 开州区2023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一图读懂)

  •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我市汛期一般是多久?应急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问: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答:一是本年度因灾住房倒塌或损坏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二是本年度因灾农经作物减少绝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受伤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灾害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问:我市汛期一般是多久?答: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第二十二条本市的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情况特殊时,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决定提前进入汛期或者延长汛期。问:应急救助对象包括哪些人?答:一是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的人员。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不能在现有住房中居住,需由政府进行安置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二是一次灾害过程后,住房未受到严重破坏、不需要转移安置,但因灾造成当下吃穿用等发生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生活,需要政府给予临时生活救助的人员(含非常住人口)。问: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答:按2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救助,救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一图读懂)

  • 特种作业操作证多久复审一次?

    《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一次,每6年换发一次证书。
  • 特种作业操作证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复审时间?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 特种作业考试违纪如何处理?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
  • 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特种作业考试如何收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资格考核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5〕320号),理论考试每人每次50元,实际操作考试收费,根据工种不同每人每次100—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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