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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政策是什么?

日期:2023-10-30


    (一)适用情形: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所有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二)举报方式:全市统一设置“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可以拨打该电话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应当说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三)奖励标准: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后,对有效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1.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2.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前款规定的重点举报事项及奖励标准进行细化或者调整。(四)咨询电话:023-52999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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