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有哪些?怎样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问:举报奖励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
答: 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后,对有效举报人按照以下标准给予奖励:(一)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会同本级财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前款规定的重点举报事项及奖励标准进行细化或者调整,并向社会公告。 |
问:怎样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
答:根据《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全市统一设置“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由各区县安委会办公室(区县应急局)负责统一受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举报人)可以拨打该电话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内容应当说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和有效联系方式,提倡实名举报。 |
问:什么是生产安全事故? |
答: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中止或终止的意外事件。 |
问: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如何划分? |
答: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不满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不满100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不满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不满5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不满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造成不满3人死亡,或者不满10人重伤,或者不满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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