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一)适用情形: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并提出申请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二)办理所需资料: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2.参保人员银行卡或存折,查验原件(非必要,养老保险待遇原则上发放到领待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上,不选择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需提供);3.有权机关出具的独生子女材料(非必要,申请增发独子待遇的,独生子女信息无法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需提供);4.参保人所在地村(居)委会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非必要,代办的需提供)。(三)办理流程:1.线下:受理岗审核查验申报资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扫描业务资料,出具业务受理单,推送至办理岗;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2.线上。申请人通过“重庆人社APP”自助办理。(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23-52128999。    
  • 城保市外转入?

      一、业务描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市外转入。二、办理方式   线上(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登录“掌上12333”“重庆人社”等有电子社保卡功能的APP。川渝两地养老关系转移还可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渝快办”或“重庆人社”APP);线下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三、所需资料(一)有效身份证件;(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信息采集单》;(三)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非必要)。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工作人员查验信息采集单是否完整准确,并录入申请人身份证件号码。不符合转移条件的一次性向申请人反馈不符合办理的原因;符合条件的审核查验纸质业务材料无误后扫描,返回原件,提交业务至办理岗。(二)线上。线上申请有以下渠道:1.全国网上申请:参保人通过访问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登录“掌上12333”、“重庆人社”等有电子社保卡功能的APP,选择“社保转移申请转入地开通地区查询”服务,查看转入地是否已开通网上申请服务。已经开通服务的地区,参保人选择“社保转移申请”服务,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推送给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并进行后台审核。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平台、或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以及查询后续转移进度。2.川渝网上申请:参保人登录““渝快办””APP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重庆人社”APP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川渝)”提出申请,经实人认证成功后,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推送给转入地经办机构审核办理。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楼职工保险参保科,023-52299197。 
  • 城保参保单位人员减少?

    一、业务描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用人单位因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失踪、死亡或单位拆分等原因减少人员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二、办理方式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线下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三、所需资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数据)。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接收参保单位提供的报盘,导入系统进行校验,有错误的向参保单位反馈错误信息,请其修改后再次申报;无错误的审核查验纸质业务材料无误后扫描,并在业务系统中直接办理。(二)线上。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的人员减少信息,将在办理岗生成待办事项,在“网上申报审批”模块审核入库。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楼12、13号社保窗口,023-52299105。
  • 城保参保单位人员增加?

    一、适用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等原因增加人员的,办理新入职人员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二、办理方式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线下属地社保经办机构。三、所需资料(一)《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数据);(二)护照、就业证件原件(非必要,外国人参保需提供);(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非必要,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四)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非必要)。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接收参保单位提供的报盘,导入系统进行校验,有错误的向参保单位反馈错误信息,请其修改后再次申报;无错误的审核查验纸质业务材料无误后扫描,并在业务系统中直接办理。对有外国人参保的,查验护照、就业证件原件并扫描;对有港澳台人员参保的,需查验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查验体检合格证明并扫描。(二)线上。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的人员增加信息,将在办理岗生成待办事项,由“网上申报审批”模块审核入库。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楼12、13号社保窗口,023-52299105。
  • 城保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一、适用情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暂未纳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参保登记。线下办理单位登记时,可一并打包办理人员增加。二、办理方式   线上(访问重庆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http://zwykb.cq.gov.cn);线下属地社保经办机构。    三、所需资料(一)通过重庆市人民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办理开办手续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填写社保相关信息的,同步完成社保登记,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开办企业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后,可通过该渠道首次为员工办理参保,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未通过上述渠道办理注册手续的,按以下方式办理:1.已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提供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需提供其他资料(通过政务平台共享获取);未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提供《重庆市社会保险登记表》。2. 需一并办理人员增加的,提供:(1)《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数据(非必要,如需一并办理人员增加,则必须提供);(2)护照、就业证件原件(非必要,外国人参保需提供);(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非必要,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4)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非必要)。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输入参保单位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录入申办人姓名、手机号码,查验申报资料后扫描业务材料,返回原件,提交至办理岗。需一并申报人员增加的,接收参保单位提供的报盘,导入系统进行校验,有错误的向参保单位反馈错误信息,请其修改后再次申报;无错误的审核查验《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材料,提交至业务办理岗。(二)线上。企业注册信息由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一楼12、13号社保窗口,023-52299105。
  • 城保个人身份暂停参保?

    一、适用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办理暂停参保。二、办理方式   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重庆人社”APP);线下全渝通办。三、所需资料(一)《重庆市个人身份暂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件。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工作人员审核查验申报资料后扫描业务材料,返回原件,提交业务至办理岗。(二)线上。申请人直接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或登录“重庆人社”APP办理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暂停参保(需无欠费)。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楼职工保险参保科,023-52299252、023-52299167。  
  • 城保个人身份续保?

    一、适用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暂停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人员,办理以个人身份接续参保手续。二、办理方式    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重庆人社”APP);线下属地社保经办机构(重庆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市外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   三、所需资料(一)《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外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重庆市居住证》;港澳居民需提供我市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需提供我市核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接收参保人提供的材料,录入系统,系统自动进行效验。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向参保人反馈不符合原因;符合条件的审核查验纸质业务材料无误后扫描,交办理岗。(二)线上。申请人可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或登录“重庆人社”APP中的“个人身份职工养老续保”提出申请。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楼职工保险参保科,023-52299252、023-52299167。
  • 城保个人参保登记?

    一、 适用情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有缴费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二、办理方式线上(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登录“重庆人社”APP);线下属地社保经办机构(重庆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市外户籍人员和港澳台居民到居住地)。三、所需资料(一)《重庆市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二)有效身份证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市外户籍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重庆市居住证》;港澳居民需提供我市核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需提供我市核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四、办理流程(一)线下。受理岗接收参保人提供的材料,录入系统,系统自动进行效验。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向参保人反馈不符合原因;符合条件的审核查验纸质业务材料无误后扫描,交办理岗。(二)线上。申请人可访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或登录“重庆人社”APP中的“个人身份职工养老新参保”提出申请。五、咨询电话重庆市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二楼职工保险参保科,023-52299252、023-52299167。   
  • 劳动仲裁活动必须本人进行参与吗 ? 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

    不是必须由当事人本人参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劳动争议仲裁对结果不服如何处理?

        对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上述争议,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