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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待死亡人员 丧葬补助金申领?

日期:2023-10-27

 (一)适用情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未申领养老待遇前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其核定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存储额,并注销参保关系。(二)办理所需资料:1.《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申请表》;2.参保死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 4.申请人与死亡人员关系资料,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遗嘱、公正文书等(非必要,申请人主动提供的);5.死亡相关材料(非必要,能够通过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不需提供。申请人主动提供的需扫描);6.系统无法获取且申请人不能提供参保人死亡信息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非必要);(三)办理流程:1.线下。受理岗审核查验申报资料后,符合受理条件的,扫描业务资料,出具业务受理单,推送至办理岗;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2.线上。申请人通过“重庆人社APP”自助办理。(四)咨询电话:开州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023-52128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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