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保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申领津贴分线上和线下。线上即“渝快办”申领。申请人(参保单位)注册登录重庆市政务一体化平台“渝快办”在“渝快办”平台PC端“生育津贴办理一件事”专区进行申请。渝快办平台网址:https://zwykb.cq.gov.cn/;线下申领津贴需提供以下资料:(1)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出院记录或出院诊断; (3)出生医学证明;(4)重庆市生育津贴支付账户表;(5)重庆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为个体户且无公章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6)重庆市生育津贴办理授权确认表。
  • 哪些情况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职工从参保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次月起,按照规定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一)生育生活津贴;(二)生育及并发症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遗传疾病基因检测费、生育医疗费、妊娠及产假期间因生育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 生育保险费怎么缴纳?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到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 哪些人群可以参加生育保险?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无论男女都应参加生育保险。
  • 为什么医保宣传的报销比例和实际报销比例有差距?

    医疗费用中,并不是所有费用医保都能报销。一般有“三不报”,一是医保报销范围外不报(即基本医疗保险的目录外);二是个人负担部分不报(例如乙类药品和检查等按比例先行自付部分或超限部分);三是起付标准内部分不报,只有超出起付标准的才能报。因此,参保人在算报销比例时不能用总费用直接乘以报销比例。
  • 职工医保参保人怎么申办特殊疾病?

    特殊疾病申办为全渝通办事项,即参保人可选择就近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机构均可办理。办理时间:每月1日一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直接到区人民医院医保办或区中医院医保办申办。所需材料:①与申请鉴定特病相关的门诊、住院病历及检查结果资料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医院鲜章);②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不需制卡者提供1张照片)。申请鉴定高血压特病需提供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医院的相关病史记载、血压监测和治疗记录。
  • 居民医保参保人怎么申办特殊疾病?

    特殊疾病申办为全渝通办事项,即参保人可选择就近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机构均可办理。我区办理流程如下:(一)办理时间和地点:每月1日—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狂躁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在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申报;结核病、耐药结核病在开州区人民医院申报;其他病种在开州区人民医院或开州区中医院申报。对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办理不受时间限制,正常工作日在区人民医院或区中医院按照随到随鉴定的原则申报办理。    (二)所需材料:《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结果(原件或加盖医院鲜章的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一寸彩色照片2张。
  • 市外异地就医是否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可以,救助对象在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持相关申报材料回认定区县(经办机构指定的乡镇街道社保所)手工报销医疗救助费用,救助比例和限额执行户籍地区县医疗救助政策规定。
  • 大额费用医疗救助的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救助对象患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特殊病种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6万元。
  • 医疗救助对象目前能享受什么样的待遇?

    分类别享受资助参保和就医医疗救助待遇,其中就医医疗救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救助、普通住院救助、特殊病种救助、大额费用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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