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伐林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问:采伐林木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答: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的图片解读

  •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背景是什么?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依据是什么?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适用范围和期限?四、封山期间执行的规定有哪些?五、森林防火封山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有什么法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背景是什么?答:当前,我区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封山令。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依据是什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适用范围和期限?答:适用范围为开州区范围内南山山脉(赵家街道、铁桥镇、巫山镇、五通乡、岳溪镇、南门镇),铁峰山山脉(长沙镇、岳溪镇、南门镇),雪宝山山脉(雪宝山镇、满月镇、关面乡)集中连片林区。封山时间:2023年9月7日至森林草原红色预警解除。四、封山期间执行的规定有哪些?答:(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二)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要加强设卡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国家防火码”,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五、森林防火封山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同时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有什么法律责任?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52661119)。
  • 《禁火令》制定背景是什么?《禁火令》制定依据是什么?《禁火令》适用范围和期限?禁止性野外用火行为有哪些?森林禁火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违反《禁火令》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禁火令》制定背景是什么?答:当前,我区全面进入夏季高温伏旱期,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进入最为紧要的时期。为切实做好防火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区政府有必要发布关于森林防火禁火令相关规定。二、《禁火令》制定依据是什么?答: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划定森林高火险区,规定森林高火险期。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十九条规定: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和7月10日至10月10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公告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按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批准。三、《禁火令》适用范围和期限?答:《禁火令》适用范围为开州区所有林区、森林景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火令》从2023年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0月10日。四、禁止性野外用火行为有哪些?答:在防火期间防火区域内,严禁上坟烧纸、吸烟、野炊、烧荒、烧秸秆、烧草等一切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五、森林禁火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各地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逻和督查力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和查处,特别是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要派人员严防严守。要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六、违反《禁火令》有什么法律责任?答:凡违反森林防火禁火令有关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的图片解读

  • 重庆市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发放给退耕还林农户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渝府办发〔 2015 〕 10 号)规定,补助现金1200 元/亩,5年内分3次下达到区县人民政府,直补兑现到退耕还林户,第 1 年 500 元、第 3 年 300 元、第 5 年 400 元。
  • 退耕还林地里面可以继续种植农作物吗?

    退耕还林地允许间作。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间种豆类等矮秆作物,发展林下经济,以耕促抚、以耕促管。
  • 申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新一轮公益林落界成果,区林业局下达公益林补偿控制面积,镇(街道)人民政府按照控制面积落实到公益林的林主(或管护责任受托人)。公益林补偿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度,镇(街道)人民政府与公益林的林主(或管护责任受托人)签订《公益林补偿合同》,按照《公益林补偿合同》规定履行义务,承担管护责任,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领取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严格实行公示、公告制度。镇(街道)申报补偿资金前,应对汇总填列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清册在村(组)公务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为补偿对象姓名、补偿面积、补偿标准和补偿金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资料和公示情况档案应留存。公示结束后,镇(街道)人民政府发放清册申报到区林业局,林业局根据发放清册将补偿资金以“直补打卡”的形式直接发放给林主(或管护责任受托人),不得发放现金,也不得集体代领或委托代领。
  • 森林植被恢复费收费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要求:   矿藏勘查、开采以及其他各类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需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林地的单位应当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 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是什么?

    依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渝财综〔2017〕109号)要求:   (1)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20元,即每公顷20万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12元,即每公顷12万元;宜林地,每平方米6元,即每公顷6万元。   (2)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林地,按照第(一)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3)城市规划区的林地,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4)城市规划区外的林地,按占用征收林地建设项目性质实行不同征收标准。属于公共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国防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征收;属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按照第(一)、(二)款规定征收标准2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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