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政策措施(7条)

    7.对认定有效期内的潜在独角兽、独角兽企业符合条件的首次融资,按到位融资金额的0.5%分别给予潜在独角兽企业最高100万元、独角兽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 8.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9.对获得国家级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数字经济等数字化转型领域试点示范项目,择优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的工业产业大脑项目,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获得灯塔工厂称号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10.充分发挥重庆市产业投资母基金作用,以“子基金+直投”模式运作,主要投向重庆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国资布局产业及整合重组的投资领域,支持和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 11.鼓励存量工业企业向综合型工业总部、生产型工业总部转型,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企业集群,对发展成为全国性总部和区域性总部的存量工业企业,根据企业贡献度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12.支持物流企业提档升级,对首次被评为全球物流百强、中国物流50强、5A级物流企业、4A级物流企业、星级冷链企业以及首次升规纳统的重庆物流企业,根据获评类型给予资金奖补。(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13.支持民间资本牵头攻关任务,对民间资本参与的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给予1000—3000万元支持,对民间资本参与的解决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难题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措施(6条)

    1.对获得“技改专项贷”支持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项目担保奖补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2.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10%的比例,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3.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和推广使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30%,择优给予首购首用奖励,奖励资金最高500万元。支持软件企业开发首版次软件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择优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4.支持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等行业通过绿色技改率先达标,对技改后企业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先进值)且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的2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5.对工业企业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不限用途,企业可自主安排。(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 6.根据技术改造项目特性,充分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匹配专属贷款产品,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政府性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供担保。(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
  • 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哪些?

    六大高耗能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请认定的产品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符合《目录》最新版,产品已实现销售;企业经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产化制造自主品牌;依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以及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通过我市同级或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认可机构(或本行业权威测试评价机构)的检测检验,产品检测报告需涵盖关键技术参数;无相应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的,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或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有特殊或强制性要求的产品,需具有相关资质或认证;已有同系列型号产品通过首台(套)认定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认定;产品研制、开发完成时间距申请认定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023-85873890。
  • 重庆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申报条件主要有哪些?申报方式是什么?

    综合类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汇聚了一批行业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团队;创新成效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是我市重要的技术创新策源地,已成功开发或转化科技成果不低于5项;拥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完善的研发试验场地和先进的研发试验仪器设备,研发试验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行业类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单位能够代表我市该行业(领域)最高的技术创新水平,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股东包括2家及以上本领域龙头企业或科研院所、高校等优质创新资源;拥有代表本领域先进水平的行业创新领军人和固定的研发队伍,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拥有独立的办公场地、完善的研发试验场地和先进的研发试验仪器设备,其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30%。经区县工业主管部门推荐,市经济信息委根据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规划布局和建设情况,按照“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全年接受申报,适时开展认定工作。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023-85871364。
  • 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有哪些?

    根据《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支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补齐产业链短板,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做大做强做优,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促进科技产业化、产业科技化双向链接,持续厚植产业生成能力;支持做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相关的基础性保障,帮助企业纾困解难、降本增效、开拓市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以及落实有关政策等。每年重点支持方向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年度预算情况,结合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适时进行优化调整。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023-85873890。
  • 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和方式?

    根据《重庆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中小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动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支持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小微企业开展合作交流,维护合法权益,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优化融资环境,推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以及落实有关政策等。每年重点支持方向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年度预算情况,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适时进行优化调整。中小微专项资金通过公开申报、单项安排、政府采购等形式遴选项目,采用事前补助、事后奖励、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具体支持方式和标准在各项目申报通知等文件中明确。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科,023-85873890。
  • 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如何备案?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类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备案,通过“渝快办”(https://zwykb.cq.gov.cn/yjsycb/)网络平台办理。首先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渝快办”平台,选择“投资项目服务”,进入“审批、核准、备案”,新增项目填写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能耗等相关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等附件后即可提交备案申请。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招商投资科(023-85871364)
  • 什么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如何认定?

    1998年,国家统计局将工业统计范围划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998-2006年,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法人单位;2007-2010年,统计范围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2011年开始至今,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企业应按照前一年年报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评定是否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例如,一个企业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2000万,则该企业在2017年应纳入规上名录,若该企业2017年经营不善,主营业务收入回到2000万以下,则该企业在2018年应划入规下企业。企业可向区经济信息委递交申报资料,由区经济信息委统一向区统计局进行申报,经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相关资料后,便可入企业名录库,然后上报数据。申报资料具体包括: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 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复印件;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1)复印件;新入库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承诺书;区县主管工业部门及园区、乡镇 (街道)承诺书;重庆市开州区工业企业升规说明;承诺书(注意该签字的地方一定要签字);租赁厂房要提供说明;利润表与税表销售额不一致的提供说明。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运行服务科,023-85877402。
  • 如何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根据《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以及市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市场主体可向开州区经济信息委申请行政许可。申请人需满足在我市依法设立的企业、有固定经营场所、与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较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等基本条件,具体可在“渝快办”(http://zwfw.cq.gov.cn/kzq/public/index?record=istrue)法人办事选项点击开州区经济信息委行政许可事项中查看详情。咨询电话:开州区经济信息委能源环资科(023-85876792),开州区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审批大厅区经济信息委窗口(023-85936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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