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达开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奖励需符合什么条件?

    问:《万达开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奖励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举报人提供本人真实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二)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基本的违法事实及证据(如广告、合同、转账凭证、影像资料、网址等);(三)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四)举报内容客观真实,经有关部门核查属实。奖励对象原则上不受户籍、职业、身份、是否与集资行为关联等限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给予奖励:(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自行举报或者授意他人举报的;(二)举报线索已被有关部门掌握的;(三)举报人在其举报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中,被有关部门认定为非法集资人或非法集资协助人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万达开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非法集资如何理解?

    问:《万达开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中非法集资如何理解? 答: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上述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 怎样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问:怎样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答:牢记“三要三不要”: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三要警惕,不要盲目,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供应商行为)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供应商行为)有哪些?答:1.拒绝履行合同义务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8.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10.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5.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成交供应商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17.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1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0.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1.与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4.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6.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7.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8.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评审专家行为)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评审专家行为)有哪些?答:1.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2.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3.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4.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进入评审专家库5.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6.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7.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以评审专家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力的活动9.拒不履行配合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投诉等法定义务10.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11.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2.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1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4.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15.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情形外,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合同管理)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合同管理)有哪些?答:1.未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未在采购合同中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4.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将合同备案5.公告的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6.原则上未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而未在合同中约定8.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未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9.未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不予退还的情形和逾期未退还的违约责任10.属于《政府采购管理需求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的合同文本未经过采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企业融资)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企业融资)有哪些?答:未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保证金收取)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保证金收取)有哪些?答:1.将保证金限定为现金2.违规收取依法设立以外的保证金3.保证金收取比例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不及时与中小企业对保证金进行核实、结算5.拒绝接受中小企业提供的金融机构保证金保函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资金支付)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资金支付)有哪些?答:1.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2.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3.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4.未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而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5.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6.对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单位原则上未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7.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 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履约验收)有哪些?

    问:重庆市政府采购常见违规违法行为清单(履约验收)有哪些?答:1.未在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2.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组织履约验收3.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未明确分期验收要求4.工程类项目验收方案不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5.合同执行完毕,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未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6.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7.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未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未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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