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由哪些依据来进行编制的?二、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哪些?三、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是什么?四、城镇天然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几级?五、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采取哪些行动开展先期处置?六、用户发现天然气事故后,应采取哪些行动开展处置?

    一、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由哪些依据来进行编制的?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编制的。二、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哪些?答: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监管支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检察院、国网开州供电、区总工会、区红十字会、事发地乡镇街道、事发企业、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等。三、开州区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是什么?答:一是传达贯彻执行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指示、命令;二是向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报告城镇天然气事故及应对处置情况;三是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对处置的应急保障工作;四是组织指挥一般、较大城镇天然气事故应对处置工作;五是组织调度有关队伍、专家、物资、装备;六是决定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和对交通实行管制等强制性措施;七是发布事故有关信息;八是承担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四、城镇天然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几级?答:城镇天然气事故应急响应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城镇天然气事故的响应等级与实际级别密切相关,但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响应等级一般由低向高递升,出现紧急情况和严重态势时,可直接提高相应等级。对于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的城镇天然气事故,可适当提高响应等级。五、城镇天然气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乡镇(街道)应采取哪些行动开展先期处置?答:事发地有关天然气经营企业、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现场人员撤离,抢救遇险人员,视情况采取切断气源、疏散并设立警戒区、控制火源、检测探测、放空泄压、封锁危险场所等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涉事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应迅速采取措施,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实施应急处置,减轻事故危害。事发地乡镇街道应第一时间调动应急队伍,组织人员转移疏散,实施现场事故救援。六、用户发现天然气事故后,应采取哪些行动开展处置?答:如用户家中发生天然气泄漏事故后,要迅速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要触动电器开关,不要使用打火机等明火,及时联系燃气公司(一般喷印在天然气表箱外)和物业到场处置;如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应立即撤离,并拨打“110”“119”通知公安、消防等部门到场处置,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通知医疗机构到场急救。
  •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背景是什么? 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依据是什么?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适用范围和期限?四、封山期间执行的规定有哪些?五、森林防火封山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有什么法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背景是什么?答:当前,我区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封山令。 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依据是什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适用范围和期限?答:适用范围为开州区范围内南山山脉(赵家街道、铁桥镇、巫山镇、五通乡、岳溪镇、南门镇),铁峰山山脉(长沙镇、岳溪镇、南门镇),雪宝山山脉(雪宝山镇、关面乡)集中连片林区。封山时间:2024年9月5日至森林草原红色预警解除。四、封山期间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答:(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二)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要加强设卡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重庆一码通”,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五、森林防火封山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同时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有什么法律责任?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52661119)。
  •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背景是什么?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依据是什么?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适用范围和期限?四、封山期间执行的规定有哪些?五、森林防火封山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有什么法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背景是什么?答:当前,我区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封山令。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制定依据是什么?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适用范围和期限?答:适用范围为开州区范围内南山山脉海拔800米以下区域(赵家街道、铁桥镇、巫山镇、五通乡、岳溪镇、南门镇)、铁峰山山脉海拔800米以下区域(长沙镇、岳溪镇、南门镇)集中连片林区。封山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森林草原红色预警解除。四、封山期间执行的规定有哪些?答:(一)除原住民正常生产生活外,其余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二)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要加强设卡检查,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和一切易发生火灾的作业行为。(三)经批准进入封山区域内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主动扫描“重庆一码通”,上交一切火源,才能进出林区,并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五、森林防火封山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答﹕封山区域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组织、发动、依靠群众,打赢森林防火持久战、攻坚战。同时做好应急保障准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迅速组织专业力量,采取果断措施,科学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有什么法律责任?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本封山令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52661119)。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封山令》的图片解读

  • 《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市教委等六部门制定印发了《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就《实施细则》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实施细则》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其中,正文部分包括总则、管理体制、食品安全管理、资金使用与管理、营养健康管理、采购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和附则共8章39条。附件部分包括日常管理过程常用的12套表册、2张标签模板、1张公示栏模板、8个关键岗位提示牌模板等内容。《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实施范围。总则中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区县和受益对象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完善管理体制。强调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区县人民政府是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从供餐形式、食堂经营要求、食堂供餐条件保障、关键环节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全过程、全环节管理要求。四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主要从资金安排、资金使用和资金监管三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五是细化营养健康管理。从膳食标准、食谱制定、食谱公示、食材要求、食育教育、营养监测方面做了具体、细化的要求。六是规范采购管理。对采购需求管理、采购意向公开、采购程序、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等提出具体要求。七是加强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二、《实施细则》对食品安全管理有哪些要求?答:实施学校应由学校食堂提供完整午餐(热食)。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不得营利,不得对外承包、托管或变相承包经营。全面推行明厨亮灶,食堂建设与设施设备配备要符合《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强化出入库查验、食品贮存、加工管理、分餐售卖、留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管理。要求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分隔或分离贮存不同类型的食品,每日对库存、待加工的食品进行清理,发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包装破损可能受污染、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的食品应及时销毁。落实校级领导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应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通过现场查看等方式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日常管理等进行全面了解,广泛听取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客观评价当餐食堂饭菜的感观、口味、质量。 三、《实施细则》对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哪些要求?答:在资金安排方面,明确国家计划区县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地方计划区县所需资金由区县财政承担,落实国家基础标准后,统筹中央财政资金给予生均定额奖补。市级财政根据受益学生人数和实际在校天数核定,按每生每天0.6元标准补助食堂运行费。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等所需资金和因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而新增的食品配送等经费由区县财政统筹解决。在资金使用方面,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在资金监管方面,学校应定期公开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各区县每2年至少应开展一次营养改善计划专项审计,区县教育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内部审计,通过审计查找问题,及时整改,补齐短板弱项。 四、《实施细则》对营养健康管理有哪些要求?答:在膳食标准方面,强调营养改善计划的核心是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是政府包餐、不是“免费午餐”,伙食费不能有“挤出效应”。应采用“5+X”膳食标准(其中,5为膳食补助部分、X为学生自缴部分),为学生提供不少于两荤、两素、一汤、一主食的完整午餐。“5+X”均应全额用于购买优质食材,全部“吃”进学生嘴里。在食材要求方面,强调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高糖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在营养配餐方面,参照《学生餐营养指南》等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制定学生餐所需食物种类及日均数量指标。运用学生电子营养师等膳食分析平台或软件,制定品种丰富、搭配合理、营养均衡的带量食谱。在校内公示栏或在学校官方公众号,定期公示周带量食谱,严格按公示的带量食谱品类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在食育教育方面,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纳入“师生健康 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活动重要内容。依托全民营养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营养科普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懂得珍惜、学会感恩。 五、《实施细则》对采购管理有哪些要求? 答: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由区县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新鲜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比照政府采购的相关采购方式。学校应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时,应建立采购验收台账,列明到货品目、数量质量、生产日期等信息,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并留存验收证明。对于大宗食材等应严格落实复秤工作机制并如实记录。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和由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六、《实施细则》对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有哪些要求?答:各区县应将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实施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围;多途径加强宣传,让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家喻户晓、人尽皆知;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定期将受益学生名单、人数,食堂财务收支情况、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情况、主要食材价格、带量食谱等予以公示。各区县要围绕食品安全、供餐质量、资金安全、职责履行和餐饮浪费等重点环节,采取不定线路、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到学校开展实地检查的“飞行检查”方式,实地查看学生餐食质量,调取查阅学校财务账目、食堂进出库记录、食堂财务账目等材料,及时发现并纠正截留、克扣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等损害学生利益的问题和其他安全风险隐患。对违反法律法规、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依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学生伙食费等情况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重庆市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政策问答

    请问《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答:近年来,科技部、教育部等部委对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作了系列安排。全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大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为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在前期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科技局、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从哪几个方面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答:主要从六大方面采取21条举措,一是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高校面向需求有组织研发科技成果,扩大高校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权,拓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渠道;二是推进高校科技成果汇集对接。提升高校科技成果数智服务水平,强化高校科技成果汇交管理,优化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机制;三是推进高校科技成果快速熟化孵化。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支持高校建设科技成果孵化载体,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撑;四是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属地转化。建设高校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机构,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区,推动高校高价值专利转移转化,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属地转化;五是大力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支持高校师生创新创业,加快培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畅通高校技术经纪专业职称晋升通道,推动高校与企业人才双向流动;六是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主体责任,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赛马比拼”机制,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宣传引导。 《若干措施》在促进高校成果汇集对接方面有什么举措?答:一是建设重庆市技术要素公共平台,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周期、全流程、专业化科技服务。二是强化高校科技成果汇交管理,将高校科技成果定期归集至市技术要素公共平台。三是优化高校科技成果路演对接机制,开展技术开发和市场需求对接、科技成果和金融资本对接,形成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运营体系。 《若干措施》主要采取哪些措施加速高校科技成果熟化孵化转化?答:主要措施为支持建设概念验证和中试熟化平台,缩短科技成果熟化周期;支持做大做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环大学创新生态圈等孵化载体,加速培育科技型企业;打造金凤科创园、明月湖科创园等集聚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优良生态;推动种子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强化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支撑。 《若干措施》将探索哪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改革举措?答:一是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改革试点。二是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三是支持“先投后股”转化高校科技成果。四是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
  • 《重庆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政策问答

    《实施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答:为了规范我局对“科技成果转化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政策支持和奖励的处罚”“对从事实验动物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实验动物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两项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保障和监督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法规处会同成果处、基础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55号)、《重庆市实验动物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为依据,共同研究起草了《重庆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送审稿)》。对标国家法律和我市政府规章的要求,由行使处罚权的处室根据自己的法定职责细化裁量基准。法规处牵头邀请法律顾问全程介入,召开了三次专家论证会和座谈会,并征求了相关处室意见、社会公众意见,形成了《重庆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答:《重庆市科学技术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内容。正文共十三条,主要是我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规定,包括适用范围、行使原则、“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确定罚款数额的规则、调查取证的规则等。附件主要规定了两项行政处罚权的七种裁量情形,包括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处罚标准等内容。 《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答: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合法合理、程序正当、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高效便民的原则,综合衡量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行政处罚:主动中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或者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主动中止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其他情形。 从重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答: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或者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的;经责令停止、纠正违法行为后,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多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且已受过行政处罚的;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证据的;妨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暴力抗法的;对举报人、证人、行政执法人员有报复行为的;侵害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受特殊保护群体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
  • 《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政策问答

    什么是重庆市科技传播与普及项目(以下简称科普项目)?答:科普项目是指利用财政科技发展资金等资助,重庆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普事业发展需要组织实施的科普项目。 科普项目的支持范围有哪些?答:科普项目支持开展科普活动、研发科普作品(产品)、建设示范科普基地等。其中,科普活动类项目支持围绕公众科普需求和社会关注热点,组织实施的具有一定覆盖面、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科普展览展示、竞赛、论坛、交流合作等活动。科普作品(产品)类项目支持围绕推动科普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创作出版的科普图书、科普影视作品,开发推广的科普课程、科普展教品、科普剧、数字化科普平台等。示范科普基地类项目支持通过加强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科技传播、整合科普资源、加强科普交流、培养科普人才等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实现在相关行业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重庆市科普基地。 科普项目的资助标准有多少?答:科普项目设置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不超过10万元,重点项目财政资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对全市重点科普活动,以及特别重要、应对紧急科普需求的科普工作可设置重大科普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 科普项目的资助方式有哪些?答:一般科普项目和重点科普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资助,重大科普项目原则上采取“事前资助+验收后补助”方式资助。以“事后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普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无需进行结题验收。以“事前资助+验收后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普项目立项后资助比例不低于50%,实施期届满应当进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科普项目的申报立项程序有哪些?答:科普项目按照发布指南、申报受理、项目评审、立项公示、项目立项的程序进行申报立项。
  • 《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政策问答

    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到2027年,力争实现工业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4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高。 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一)全面推广先进设备应用。(二)加快引导制造业数字赋能。(三)深入推进绿色装备替代。(四)重点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的工作举措?(一)全面增强三方支撑能力。(二)加快培育技术改造生态。(三)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 如何加快培育技术改造生态?持续实施智能制造诊断评估、绿色生产水平评估等专项行动,构建“咨询评估+实施优化+金融配套+后续评价”闭环工作推进体系,增强企业技术改造精准性和主动性,加快提升制造业骨干企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支持领军、链主企业全面开展未来工厂建设,通过构建“一链一网一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改造,打造链网平台工厂,实现大中小企业全面融通发展。吸引更多研发设计单位、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综合解决方案商等转型支撑机构来渝布局,提升全市技术改造方案供给能力。 重庆市推动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设立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相关工作。二是加大设备供给,支持引导设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设备质量、增加设备品种型号。三是强化供需对接,加强设备更新政策宣传,拓宽供需对接渠道。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赛马比拼”工作机制。
  • 《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政策问答

    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所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是什么?本办法所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是指各类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及其接入上级电源的相关设施,主要包括: 公用充换电设施、专用充换电设施。 公用充换电设施包括什么?公用充换电设施是指在交通枢纽、商务楼宇、超市卖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景区景点、加油加气站、社会公共停车场及规划的独立占地地块等场地建设,为公众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 专用充换电设施包括什么?指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为公务车辆、员工车辆等提供服务的充换电设施,以及在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场站建设,为对应专用车辆提供充换电服务的充换电设施。 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基本原则?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和行业(领域)共同监管,以“所有权(经营权)归谁、责任归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基本原则。 充换电设施产权单位及运营单位在充换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应落实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五)开展日常巡检维护。(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七)实施专业化服务管理。(八)制定企业应急预案。(九)承担充电设施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鼓励为其经营管理的充换电设施购买责任保险。
  •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