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怎么分户?

    1.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2.办理条件:(1)本区农村地区家庭户内成员因离婚、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已分割等,可凭离婚、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分割等相应手续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分户。(2)因家庭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成员事实上已分家的,可凭协商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向户口所在派出所申报分户。(3)但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分户:夫妻之间;父母投靠子女后,与被投靠人之间;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人、无民事行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有法定义务的扶养人、抚养人或者监护人之间;住房已灭失或者属危房且无人居住的(离婚分户除外);(4)分户后的住址采取在原户门楼牌号后添加附号方式处理。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4.所需材料:(1)申请书;(2)居民户口簿;(3)离婚手续或者协商签订的分家析产协议。5.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怎么落户?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2.办理条件:(1)本区户口居民在本区城镇地区另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落户;准予落户对象为: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2)在公租房、廉租房和其他单位、个人经房管部门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等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申请落户。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 (1)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2)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4.所需材料:(1)申请书(一同落户的成年人都应签字);(2)合法稳定住所手续;(3)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4)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5)在家庭成员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不提供)和产权人同意落户手续。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购买成套住房怎么落户?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2.办理条件:(1)在本区城镇地区购买成套住房且实际居住的,可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落户。(2)经产权人签字同意后,准予住房产权人的配偶以购房为由申请落户。(3)城镇地区成套住房是指具有申请人合法产权的国有土地性质的成套住房。(4)购房落户以产权人本人符合购房落户条件并申请落户为前提;产权人是未成年人的,其户口只能随监护人(直接抚养人)迁移落户。(5)共有产权住房,经所有产权人同意,只准予其中一个产权人以购房为由申请迁来落户。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4.所需材料:(1)申请书(一同落户的成年人都应签字);(2)住房产权手续;(3)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4)年满十六周岁的,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5)产权人配偶以购房为由迁移户口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和产权人同意落户手续;(6)有直系亲属随迁人员的,需提供相应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7)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5.办理时限:(1)市内迁入的,当场办结;(2)市外迁入的,8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落户?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2.办理条件:本市户口成年子女与本区城镇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申请投靠父母迁来落户。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办结。(说明:对于非网上申请的: (1)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2)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4.所需材料:(1)双方签字的申请书; (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其中,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3)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合法稳定住所手续。5.办理时限:当场办结。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怎么落户?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1)本区户口居民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未成年(不满18周岁)子女投靠迁来落户。其中,父母离婚的,只能投靠直接抚养的父或母落户。(2)申请在学生集体户口或消失废名地址或已卖住房上落户的,派出所不予受理。                                                                                  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申请书;(2)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或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3)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5.办理时限:(1)市内迁入城镇地区的,当场办结;(2)其他迁入需派出所领导审批的,8个工作日。6.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父母投靠子女怎么落户?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1)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本区户口成年居民,可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年老的父母(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投靠迁来落户。其中,迁入本区农村地区落户的,还应符合有农村产权住房且父母在此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条件。(2)对迁入城镇地区落户的,父母是退休人员或本市户口的,不受年老条件的限制。    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双方签字的申请书;(2)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或公安内部信息核查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3)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迁入人居民身份证;(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6)从市外迁入城镇地区落户的,父亲未满60周岁、母亲未满55周岁,还应提供退休证明。    5.办理时限:(1)市内迁入城镇地区的,当场办结;(2)需派出所领导审批的或重庆与川贵云藏的拉萨“跨省通办”的,8个工作日;(3)需区县公安局审批的,15个工作日。 (4) 重庆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通办”的,为17个或24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    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夫妻投靠怎么落户?

        1.受理部门:迁入地派出所。    2.办理条件:(1)本区户口居民因结婚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配偶投靠迁来落户。其中,迁入本区农村地区落户的,应符合结婚、有农村产权住房、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条件。(2)准予未成年子女随迁落户。但离婚的,子女应随直接抚养人迁移。(3) 此“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同一家庭户中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    3.办理流程:(1)申请(含网上);(2)受理;(3)审核、审批;(4)办结。(说明: 对于非网上申请的:(1)需调查核实、审批的,出具《受理户口回执通知单》;(2)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3)因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受理或不批准的,出具《不予户口登记告知单》。对于网上申请的,用信息告知上述结果。)    4.所需材料:(1)双方签字的申请书;(2)《结婚证》; (3)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4)迁入方居民身份证;(5)合法稳定住所手续,其中迁入农村地区的,应提供农村不动产权属证书;(6)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其中,居民户口簿能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不提供);离婚的,还应提供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    5.办理时限:(1)市内迁入城镇地区的,当场办结;(2)需派出所领导审批的或重庆与川贵云藏的拉萨“跨省通办”的,8个工作日;(3)需区县公安局审批的,15个工作日。 (4) 重庆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通办”的,为17个或24个工作日。    6.收费依据及标准: 依据渝价〔2001〕272号和财综〔2012〕97号文件规定,免费。    7. 咨询电话:开州区公安局,023-52124064。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www.innocom.gov.cn),进入企业申报窗口填报并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递交材料。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区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初审。受理申报材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对企业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等事项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核查。区县推荐。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受理申报材料的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函与企业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达到认定条件的报科技部备案并公示。咨询电话:开州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科,023-52255881。 
  •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什么条件?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5号)相关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流程?

    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到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并根据评价办法进行自主评价,经区县科技局、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咨询电话:开州区科学技术局科技发展科,023-52255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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