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房屋征收奖励补助?

        房屋征收奖励补助系根据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和按规定享受最低住房保障政策补足部分的面积,给予符合相关条件和情形的被征收人的奖励和补助,包括补偿方式选择的引导、提前签约和按期搬迁、临时安置等方面的奖励和补助。具体条件和情形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 什么是房屋征收价值补偿?

        房屋征收价值补偿系指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房屋补偿面积的评估价值。房屋补偿面积由被征收房屋产权证载建筑面积、按规定享受公摊系数政策补足部分面积,以及按规定享受最低住房保障政策补足部分面积组成。
  • 什么是房屋征收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损失补偿系按《实施细则》规定,对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设施,以及被征收非住宅的设施设备、停产停业的损失,应当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
  • 临时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对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对象,可采取以下救助方式:    发放救助金。全面推行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必要时,可直接发放现金。    发放实物。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衣物、食品、饮用水以及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提供转介服务。对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要协助其申请办理;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以及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要及时转介提供帮扶。
  • 临时救助对象有哪些?

        临时救助是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基本生活救助。    (一)家庭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家庭;因家庭成员身患疾病维持基本医疗、接受非义务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难以维持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其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庆市疾病应急救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50号)执行。对于拒绝管理机关调查、隐瞒或者不提供家庭真实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义务的;经调查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足以应对所遭遇的困难,具备自救能力的;不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不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 实施种粮大户补贴的意义?

        种粮大户补贴自2009年开始实施,对培育种粮大户、稳定粮食生产、创新经营体制发挥了重大支撑作用。2023—2025年继续实施全市种粮大户补贴。
  • 我市执行种粮大户补贴总体要求是什么?

        1.2023—2025年为我市种粮大户补贴政策过渡期,大户补贴政策逐步退出实施,过渡期结束后,市级不再组织申报种粮大户补贴。    2.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要及时兑现补贴资金。    3.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随意统筹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不得由村社干部及他人违规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 种粮大户补贴的对象、依据、补贴标准和程序分别有哪些规定?

         1.补贴对象。即种粮大户,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一是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二是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三是按当地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四是种粮大户单户享受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2.补贴标准。2023年、2024年、2025年种植粮食的大户,补贴标准分别每亩不低于70元、45元、20元,在市级种粮大户补贴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县安排资金予以补足。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此基础上统筹提高补贴标准。粮食作物之间套种的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    3.补贴程序。实行区县核准、市级备案制。各区县对种粮大户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对种粮大户进行核实,区县财政部门负责核拨补贴资金。种粮大户须按要求提供土地流转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代种撂荒地的,应由乡镇政府、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乡镇、村级及国土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种粮大户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区县、乡镇、村社三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2023年种植粮食的大户申请补贴,以各区县当年按程序核定备案的实际种粮面积计算,2024年兑付。2024、2025年参照执行。
  • 《开州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一图读懂

  •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二、如何推进区级优质医疗资源适度扩容和均衡布局?三、如何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四、怎样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五、怎样智治赋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六、如何协同联动,提高医疗卫生公益性和治理能效?七、如何确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落地落实?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承载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功能。党的二十大对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等方面要求。虽然当前开州区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较5年前大幅提升,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与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全区卫生健康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仍有待提升。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指明了目标、方向和举措。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聚焦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结合医疗卫生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二、如何推进区级优质医疗资源适度扩容和均衡布局?一是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生室设置,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做实“区聘乡用”改革,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到2027年,我区建成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不低于35%。二是拓展区级医疗卫生服务上限。以等级创建为抓手,推进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到2027年全区力争建成三甲医院2个,到2030年力争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1个,三级精神卫生中心1个,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三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全覆盖。建设我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服务模式转向更加注重系统连续。四是全面推进“美丽医院”建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的就诊环境,从规范医院运行,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上提升整体能力。三、如何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提升卫生健康人才能力。加强高素质人才能力建设,加大公共卫生人才、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到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5.2人,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    二是按照功能定位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和医学科研平台建设,统筹建设辖区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五大”中心,辐射提高我区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全区医疗机构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四、怎样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群众获得感?    按照《实施方案》,我区将开展“智慧家医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慢病管理等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推进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1%。在医养结合方面,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级和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到2027年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市级标准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比例不低于70%。按照《实施方案》,我区将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实现全覆盖。到2027年,市级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为20%、10%,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在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方面。促进服务连续性,提升服务便捷性,增强服务舒适性。鼓励有需求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推行“渝康健”便民服务,推进“云医院”建设,推广“出生一件事”。持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加快推进万达开云等相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着力建强建实村卫生室,打通老百姓基本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老百姓就近就医满意度。五、怎样智治赋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一是推动数字健康协同管理。构建跨部门卫生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集成和业务协同。二是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三是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试点示范,加强医疗卫生法治建设,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六、如何协同联动,提高医疗卫生公益性和治理能效?在完善卫生健康筹资机制方面,一是完善政府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二是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探索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在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方面,一是深入推进人员总量备案管理,适时调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考虑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配备、合理使用,科学安排人员招聘和培训管理。二是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医疗卫生单位薪酬分配办法。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七、如何确保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作落地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区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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