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开州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是如何划分的?2.城市中每户可以饲养几只犬?3.可以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攻击性犬吗?4.需要给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吗?5.个人养犬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材料?6.文明养犬应当遵守什么规定?7.养犬人和管理人不得有什么行为?8.遛狗不拴绳如何处罚?9.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怎么处罚?10.土狗可以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吗?

    1.开州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是如何划分的?本区养犬实行分区管理,下列区域为重点管理区:(一)汉丰街道:永兴社区、驷马社区、安康社区、凤凰社区、九龙社区、百成社区、金州社区、锦程社区、迎宾社区、红光社区(除7组外)、盛山社区(除1组、3组8社外)。(二)文峰街道:文峰社区、中吉社区、明镜石社区、中原社区、富厚社区、双合店社区、天鹅湖社区、三中社区、文成社区、南郊社区、杨柳社区。(三)云枫街道:长青社区、观音桥社区、宝华社区、永安社区、永先社区、平桥社区、关子社区、寨子坪社区、龙珠社区、兴合社区(除8、9组外)。(四)镇东街道:镇东社区、睡佛社区、宏源社区。(五)丰乐街道:迎华社区、华联社区。(六)正安街道:紫微社区、丰盛社区、双峰社区。本区行政区域除重点管理区外的其他地区为一般管理区。2.城市中每户可以饲养几只犬?在养犬数量上,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可以饲养一只犬;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无违法养犬行为记录的,可申请再饲养一只,但饲养总数不得超过2只。违反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个人饲养犬只超过限养数量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没收犬只。2023年9月30日前,重点管理区已经登记以及一般管理区已经免疫的烈性犬和攻击性犬可以继续饲养。但是,应当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新登记,并遵守有关行为规范,且重点管理区每户饲养犬只总数不得超过2只。3.可以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攻击性犬吗?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分别执行各自禁养犬只种类目录规定,不得饲养相应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养大型犬应当符合相关规定。禁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的标准按照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的《重庆市禁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种类目录和大型犬标准(试行)的通告》内容执行。其中规定了32种犬只在一般管理区和重点管理区都禁养,9种犬只在重点管理区禁养,一般管理区可以饲养。4.需要给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吗?本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制度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按照规定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种,并取得犬只免疫证明。由农业农村部门对免疫证明发放进行监管。5.个人养犬如何登记,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第一步:养犬人携犬到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犬用狂犬疫苗。重点管理区需植入电子标识。第二步:到辖区派出所设立的办证窗口或登录警快办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养犬证。所需材料为:1.养犬人个人身份证件;2.固定住所信息;3.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需注明犬只品种);4.犬只照片(2寸侧身站立全身照);5.房产证明或者住房租赁合同;6.犬只电子标识编码。一般管理区办理养犬证只需1-4项;重点管理区需1-6项。6.文明养犬应当遵守什么规定?养犬人和管理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不得虐待犬只;(二)防止和制止犬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防止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三)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段并主动避让他人;(四)携犬进行户外活动时,携带的犬只应与本人控制能力相适应,并应当使犬只与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保持安全距离。7.养犬人和管理人不得有什么行为?(一)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疗养院、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候车(机、船)室、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场所、图书馆、影剧院以及设有禁止携犬进入标识的宾馆、餐饮场所、商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二)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未征得驾驶员、同车其他乘客同意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三)放任、驱使犬只恐吓、攻击他人或者损毁他人财物;(四)将一般管理区饲养的烈性犬、攻击性犬带入重点管理区;(五)饲养有严重伤人记录的犬只;(六)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七)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未进行栓养、圈养,或者未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八)携烈性犬、攻击性犬、大型犬出户未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九)遗弃饲养犬只;(十)占用公共区域饲养犬只;(十一)在住宅区内违法从事犬只养殖、出售、诊疗、寄养、培训、理容、收留等活动,扰乱公共秩序;(十二)放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十三)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8.遛狗不拴绳如何处罚?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不系犬绳或者不佩戴犬牌,所系犬绳长度超过1.5米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9.犬只随地便溺不清理怎么处罚?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立即清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百元以下的罚款。10.土狗可以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吗?土狗又名中华田园犬,可以在重点管理区遵照大型犬饲养规定饲养,饲养时需进行栓养、圈养,或者在显著位置张贴警示标牌;携犬出户采取装入犬笼或者加戴嘴套的防护措施。 温馨提醒: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或者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并可向公安、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以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难以控制的,可以就地捕灭。二、对违反《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应当予以处罚的行为,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城市管理等部门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重庆市信访办公室网上投诉指南

        一、网上投诉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信息,一事一诉,以便联系和办理。    二、投诉途径可任选以下方式之一:    (一)登录重庆市信访办公众信息网(http://xfb.cq.gov.cn),点击“网上投诉”或“人民建议”;    (二)关注“重庆信访”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信访”或“建议征集”;    (三)登录重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gov.cn),进入“互动交流”栏目,点击“网上投诉”或“建议征集”;    (四)登录“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进入“互动”栏目,点击“网上投诉”。    三、详细填写姓名、联系地址、手机号码、问题发生地,投诉的主要事实、诉求、理由等清楚明晰、言简意赅。    四、提交后请妥善保存查询码,以便查询投诉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
  • 《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正部分)》政策问答

        修正背景及目的    答: 《重庆市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渝林规范〔2023〕7号)自2023年8月1日施行以来,有效规范了全市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但由于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8月13日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刑事立案标准进行了调整,导致我市现行《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下简称《裁量基准》)中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超过了违法行为本身应受的惩处限度,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同时,市林业局执法处多方调研收集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在实践适用《裁量基准》中的优化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可操作性,使裁量定位更准确,操作更规范,更切合执法实践。市林业局执法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对《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正,形成《重庆市主要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修正部分)》。     修正过程    答: 3月底,书面调研、征求了各区县林业主管部门意见建议。形成征求意见稿后,4月10日至4月16日,再次征求了区县林业部门、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及社会公开意见,共收到各方意见建议3条,经认真梳理研究,已采纳可行性合理性建议意见1条。     修正依据    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要求,执法裁量基准应及时健全完善,以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从而保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执法行为的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本次修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等为据,兼顾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加贴近本市林业执法实际。     修正原则    答: (一)保持政策相对稳定。修正后的《裁量基准》坚持刚柔并济的原则,继续发挥《裁量基准》作为全市林业行政处罚“同一把尺子”的规范作用,确保处罚结果公平公正。(二)科学适用过罚相当。根据司法解释的变化,对《裁量基准》中相关行政处罚裁量事项的“适用条件”进行相应的修改,以确保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幅度与违法行为的过错程度相适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满足执法实际需要。本次针对在前期调研中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反映较多的意见建议,并咨询森林防火工作专业人员,对涉及《森林防火条例》违法行为的适用条件作了适当调整,更符合基层执法的实际需要。
  • 重庆市林业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政策问答

        编制背景    答: 为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激发林业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2024年)》等工作要求,市林业局执法处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林业领域乡镇(街道)执法管理实际,对林业领域的2项法定事项和3项赋权事项结合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和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分别编制了不予行政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形成《重庆市林业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     编制过程    答: 4月10日至4月16日,征求了区县林业部门、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及社会公开意见,共收到各方意见建议1条,经认真梳理研究,已采纳可行性合理性建议意见1条。     编制原则    答: (一)合法性原则。坚持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准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编制。(二)合理性原则。践行执法为民原则,在确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的具体情形时,做到过罚相当、合理适度,防止和避免同事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显失公正等。(三)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将教育先行、鼓励主动整改与实施处罚相结合,教育和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四)坚持目标导向。以提升林业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落脚点,不断促进涉林行政执法行为的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引导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     编制内容    答: 《重庆市林业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共5项。一是涉及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项,明确了违法行为、事项编号、处罚依据、不予处罚依据、不予处罚情形等内容。二是免予行政处罚事项3项,明确了违法行为、事项编号、处罚依据、免予处罚依据、免予处罚情形等内容。三是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项,明确了违法行为、事项编号、处罚依据、从轻处罚依据、从轻处罚情形等内容。
  • 一、《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制定背景是什么?二、《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制定依据是什么?三、《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适用范围和期限?四、禁火内容有哪些?五、森林防火禁火令发布期间应采取哪些措施?六、违反《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有什么法律责任?七、发现森林火灾,向谁报告?

        答:当前,我区正经历连晴高温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高。为筑牢森林防火墙,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发布禁火令。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答:适用范围为开州区所有林区、森林景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禁火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答:(一)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二)严禁在禁火区域点烛、燃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野炊烧烤、烧火驱兽、烤火取暖;(四)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烧秸秆、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 (六)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燃放“孔明灯”;     (七)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和一切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答﹕乡镇(街道)加强重点人群监管及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深入落实“十户联防”和早期火情“135”处理机制。林区内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采气平台、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进山入林的所有车辆和人员,必须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站点的登记检查,严格落实扫码进入林区制度。答:凡违反本禁火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条款及法律法规,从严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023-52661119)。
  • 1.《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的出台背景是什么?2.《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的总体定位是什么?3.《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的空间布局是什么?4.《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哪些?5.《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的项目编制情况如何?

        答: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庆时强调,“要坚持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培育一批农业强县、工业大县、旅游名县”。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巴渝和美乡村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设“巴渝风、山城韵、乡愁味”新时代巴渝和美乡村。区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增强“四色旅游胜地”品质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蒲彬彬书记在参加区人代会分团讨论时强调雪宝山片区“要因地制宜选准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加快探索生态优先新路子、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该区域涉及乡镇8个、面积1251平方公里、人口22.23万,编制实施《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有利于抢抓雪宝山片区交通条件大改善、乡村振兴大投入、全域旅游大发展等机遇,充分发挥区位条件独特、生态优势突出、文旅资源富集、特色产业夯实等优势,有效解决区域发展联动性不强、资源利用率不高、产业融合度不深、硬件支撑性不足等问题,推动雪宝山片区高质量、一体化、联动化发展,实现片区整体蝶变跃升,为“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答:坚持全面统筹、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突出重点,提出雪宝山片区“一区三地”定位。“一区”即乡村振兴协同联动试验区,“三地”即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地、山地生态效益农业示范地、国家级生态旅游目的地。    答:立足雪宝山片区发展基础和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布局产业和基础设施,打通区域合作制约,构建雪宝山片区“一心、两带、三区”的总体发展格局。一是“一心”。以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雪宝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为界,划定雪宝山生态绿心。二是“两带”。充分发挥雪宝山镇、满月镇、关面乡等乡镇现有中药材产业优势,构建中药材产业发展带;依托河堰镇、温泉镇等乡镇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构建农文旅融合发展带。三是“三区”。依托创建雪宝山·马扎营市级旅游度假区等,建设满月雪宝山度假区;依托雪宝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崖柏”等资源,适度发展生态科普研学旅游,建设雪宝山生态旅游区;依托岩水康养区、人头寨风景区等,建设岩水康养避暑区。    答:《雪宝山片区发展规划》是片区综合性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24—2027年,远期展望至2035年,涉及雪宝山镇、满月镇、关面乡、大进镇、谭家镇、和谦镇、温泉镇、河堰镇8个乡镇。主要包括: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打造“两山”转化实践样板、完善基础设施网络、打造魅力山水休闲城镇、打造国家级生态旅游度假区、打造山地生态农业示范区、推动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规划实施保障。    答: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调研、广泛收集意见、衔接上级政策、多次研究会商,形成项目储备清单。共涉及项目128个,总投资约97.62亿元。一是按建设性质分。在建项目35个、总投资19.73亿元,储备项目93个,计划总投资77.89亿元。二是按项目类型分。涉及基础设施类项目53个,总投资65.85亿元;生态环保类项目12个,总投资2.43亿元;农业产业类项目20个,总投资3.53亿元;文旅商贸类项目33个,总投资23.11亿元;社会民生类项目10个,总投资2.7亿元。 
  • 一、计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二、计划出台的依据是什么?三、计划要实现什么目标?四、计划实施的成效有哪些方面?五、计划实施有哪些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国家长远发展和民族复兴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健康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健康中国建设,为创新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机制,推动疾控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按照国家和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根据《重庆市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渝府办发〔2023〕10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到2025年,完善形成上下联动、医防融合、平急结合、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统一领导、权责匹配、运行高效的指挥体系,全面构建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骨干、以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重大疫情分层分级分类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成为渝东北片区公共卫生防控救治重要支点,区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综合评价进入全市前10名,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居民健康水平达到渝东北地区领先水平。主要从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健康状况和健康素养4个方面体现计划实施的成效,有20项具体指标。力争建成三级疾控中心,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标准化率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标准化率100%,区级重大疾病防治中心≥5个,每万常住人口配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力争达到8.6人,每万常住人口配备疾控机构人员力争达到1.8人,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项目≥500项,规范化培训公共卫生医师≥5人,市级重点专(学)科≥1个,区级重点专(学)科≥3个,建成区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队伍1支,城区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4分钟,65岁以上老年人结核病筛查率≥70%,全人群艾滋病检测覆盖率≥45%,结核病发病率≤55/10万,主要慢性病早死概率≤13%,孕产妇死亡率≤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3‰,居民健康素养水平≥33%,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3%。实施8大行动:公共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行动、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行动、医防协同行动、公共卫生人才科技支撑行动、“数字公卫一体化”建设行动、重点人群健康关爱行动、公共卫生法治建设行动。具体34项措施包括完成疾控机构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完善防治重大疾病统筹协调机制、推进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检测体系建设、构建多点触发的重点疾病监测预警网络、健全健康危险因素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健全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提升重大疫情处置能力、健全重大疫情应急救治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推进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人员流动、探索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推进实施医疗健康双处方制度、建立疾控监督员制度、扩充公共卫生人才总量、培育引进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分步落实绩效政策、加强公共卫生科研和重点专(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传染病监测预警处置应用、建设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平台、建设统一调度智能辅助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卫生健康执法监管服务平台、维护儿童青少年健康、维护妇幼健康、实施重点慢性病综合防控、实施艾滋病精准综合防治、实施“终结结核流行”行动、维护心理健康、加强职业病防治、规范公共卫生依法行政、加强公共卫生综合监管、强化公共卫生普法宣传。
  • 《开州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图片解读

  • 一、计划制定的背景是什么?二、计划出台的依据是什么?三、计划要实现什么目标?四、计划实施的成效有哪些方面?五、计划实施有哪些措施?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卫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区精神卫生体系,稳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全区精神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渝府办发〔2023〕10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到2025年,“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认知和群众主动就医意识进一步增强,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主要从精神卫生服务体系、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精神卫生服务能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水平、救助保障水平4个方面体现计划实施的成效,有17项具体指标。建成三级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100%,妇幼保健院精神科(心理科)设置率100%,每千名常住人口精神科编制床位数达到0.58张,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建设率100%,乡镇街道社会心理服务站设置率≥80%,中小学心理辅导室设置率≥95%,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30%,考核合格的心理咨询师数≥5人,力争建成五星级社会心理咨询机构,市级精神卫生重点专科≥1个,每个乡镇街道专职精神疾病防治人员与辖区在册患者比达到1/80,每十万常住人口配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力争达到6人,在册患者报告患病率≥4.9‰,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95%,在册患者规律服药率≥85%,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免费提供率达到100%。实施4大行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具体17项措施包括加强精神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精神科(心理科)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神科(心理科)设置、加强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加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救治等场所建设、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强化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规范引导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强化覆盖全社会的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干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队伍激励保障、强化心理健康科技创新、加强精神卫生数字化建设、健全完善综合管理机制、落实患者服务管理、强化患者救治救助保障。
  • 《开州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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