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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4-01806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4〕18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4-09 [ 发布日期 ]2024-05-29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418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

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9

(此件公开发布)

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

2021—2025年)


二〇二四年四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年度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考核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和违法占用耕地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开州区充分认清当前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赓即着手编制《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2021—2025年)》。

《规划》按照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和现代农村建设的要求,在对上轮规划期间开州区国土整治实施情况评价总结的基础上,分析测算规划期内区域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制定国土整治目标,明确本轮规划国土整治重点区域、建立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库,优先将已通过新增耕地前期审查整理类项目、垦造水田类项目、非耕地开发类项目、203村庄空图斑复垦类项目纳入项目库,做好项目红线上图入库。同时,按照“储备一批、实施一批、验收一批”要求,制定2023—2025年补充耕地项目滚动实施计划。《规划》是指导开州区规范、有序地开展国土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范围为开州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涉及全区共40个乡镇(街道),其中街道8个:汉丰街道、文峰街道、云枫街道、镇东街道、丰乐街道、白鹤街道、赵家街道、正安街道,镇27个:大德镇、厚坝镇、金峰镇、温泉镇、郭家镇、白桥镇、和谦镇、河堰镇、大进镇、谭家镇、敦好镇、高桥镇、九龙山镇、天和镇、中和镇、义和镇、临江镇、竹溪镇、铁桥镇、南雅镇、巫山镇、岳溪镇、长沙镇、南门镇、渠口镇、满月镇、雪宝山镇,乡5个:关面乡、麻柳乡、紫水乡、三汇口乡、五通乡,共535个村,总面积约3963.52平方公里。

《规划》以2021年为基期年,2025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 国土整治规划背景和形势

第一节上轮国土整治规划实施情况

《开州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严格围绕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而编制而成。

1.上轮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下达给开州区的规划控制指标和《开州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确定在20162020年期间市级下达开州区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30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30.01万亩,完成比例100.03%,平均提升耕地质量0.6个等别;开州区规划补充耕地总量3.23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2.56万亩,完成比例79.26%(其中规划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12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1.41万亩,完成比例66.51%。规划土地复垦补充耕地0.09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0.06万亩,完成比例66.67%。规划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0.02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0.06万亩,完成比例300%。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1.03万亩,完成比例103%);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模1.09万亩,规划期末完成目标1.06万亩,完成比例97.25%

2.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上轮规划统筹安排下,开州区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耕地总体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加强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项目区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极大地推进了全区土地资源的合理、集约利用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切实增加耕地数量,确保数量质量占补平衡。上轮国土整治规划实施期间,开州区加大对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力度,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开州区通过“十三五”国土整治,新增耕地2.56万亩,耕地质量等级有相应的提升,土地肥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耕作条件得到改善,提高了作物产量。

调整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十三五”期间,通过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土地项目,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为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拓展了空间。同时通过国土整治建设高标准规模化经营农业产业基地,使产业发展更加明确,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的土地收益得到提高,生活得到改善。

转变了农业发展方式,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开州区国土整治的工程建设突出体现了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的特点。整治后实现了“耕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渠网配套、道路畅通”,加强了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建设,有效推进了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了条件。结合整治积极开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项目招商,大力发展现代生态观光农业,对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培育了一批认证示范合作社。

改善了项目区生态环境,提高了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性。根据开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制定的目标,随着开州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实施,通过坡改梯、重新布局和改造农田水利设施、拓宽硬化农村道路等国土整治措施,有效地防止或减缓了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降低了自然灾害发生频率。

3.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项目为“十二五”期间立项,时间跨度大。本轮规划实施的农用地整理项目大部分为2012—2013年之间入库备案,中途对新增耕地的认定及测算政策变化较大,导致原规划的新增耕地与竣工认的新增耕地差异较大。

《土地整治规划》未严格落实到位。更多的是国土部门在遵循,对其他部门的约束性不是很明显,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却涉及多部门协调,如按照规划,项目在具体实施中有的因为行政区划而调整,有的因重点项目而变更或项目验收后被占用、改变用途等,这造成部分原先已列入的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地块用途被改变,就存在一些项目无法落地而随意调整项目位置的现象,使得原批准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计划无法严格执行,因此存在部分指标未能很好的完成。

国土整治资金整合部门协调有待加强。国土整治资金的投入不能有效整合,往往导致了重复建设、低效利用等问题。而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对于项目的合理选址、资金配套投入、综合效益的提高都有极大的影响。

国土整治工作政策宣传不够,部分群众支持力度不高。对乡镇(街道)领导、村(社区)干部的整治工作培训不充分以及对国土整治工作政策的宣传工作不足,以致整治规划的效力没有得到重视,公众参与程度不高,反映到具体项目实施中也存在支持力度不够的问题。

耕地质量建设不够重视,制约了国土整治综合效益的发挥。整治规划对生态社会效益的支持力度有所提高,但仍显不足。受到指标控制的影响,对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考虑不够。

耕地管护和利用不到位,耕地保护机制落实不到位。“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较为突出,按规定,土地整理项目整治后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但部分地区项目建成后因保护不到位,农田长期抛荒、被建设项目违规占用、从事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等,“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突出。

第二节国土整治潜力

规划期间,开州区国土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理类、非耕地开发类、垦造水田类、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类。

土地整理类。市级下发的土地整理类资源图斑总面积44987.43公顷,经核实,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39634.36公顷。开州区幅员面积大,资源本底好,后备的图斑潜力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的88.10%,且评价结果为中的居多。

非耕地开发类。调监院下发的非耕地开发类资源图斑83644个,图斑总面积13211.60公顷,区县补充非耕地开发资源图斑77981个,图斑总面积7115.50公顷,因此开州区的非耕地开发类资源图斑的总面积为20327.10公顷。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18205.53公顷,后备的图斑潜力面积约占全区非耕地开发面积的89.56%

垦造水田类。市级下发的垦造水田类资源图斑总面积71499.64公顷。经核实,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30514.78公顷。分布在开州全域,后备的图斑潜力面积占全区垦造水田面积的42.68%

203图斑。市级下发的203图斑潜力类资源图斑总面积493.19公顷。经核实,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465.07公顷。分布在开州全域,后备的图斑潜力面积占全区203图斑面积的94.20%

第三节本轮国土整治面临的形势

1.国土整治面临的机遇

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反复要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在“十四五”时期,开州区的发展将面临诸多机遇和有利条件:“一带一路”倡议、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叠加,以及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万开云同城化发展等空间融合优势显现,为开州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优势互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指明了方向。

国土整治实践经验丰富,奠定了新一轮整治工作的基础。开州区在国土整治工作过程中,不断实践,不断创新,引进人才和技术,逐步建立了理论体制、管理体制、运作模式和人才队伍。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以来,开州区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工程标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农村土地整治制度不断完善。基本上形成了农村土地整治招投标和规划设计技术审查专家系统,健全了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工程建设、资金预算和实施管理的技术规范体系,实现了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和审计制的标准化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整治管理逐步规范。

开州区城乡发展迫切需要国土整治规划的支持。开州区规划建成“一极两大三区”,即:渝东北川东北重要增长极;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大节点和区域性城镇组群大城市;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市重要绿色工业集聚区和大三峡大秦巴结合部国际旅游度假区。在城区规划形成“一心、两带、多组团”的城市空间结构,围绕城市绿心,通过浦里与江里两条城市发展带,串联城区各组团,加强产城景融合发展。规划至2035年,城区城镇建设用地面积4472公顷。其中居住用地153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38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9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工业用地100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22%;仓储用地20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交通运输用地722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6%;公用设施用地183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311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开州区的高速发展需要国土整治规划的支持。

  1. 国土整治面临的挑战

国土整治内涵不断延伸,对国土整治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时期,农村国土整治从单一的强调增加耕地数量转变为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并在传统的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和土地复垦的基础上增加了城镇低效用地整治、旱改水和废弃园林地开发。国土整治更加注重其深层次的内涵,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依托和政策引导综合运用转变,关注其在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剩余未整治耕地资源条件较差,国土整治补充耕地任务更加艰巨。经过多年的国土整治,条件较好的耕地基本已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剩余耕地地形坡度较大,集中连片度差,国土整治补充耕地的任务更加艰巨。

生态文明建设为开州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开州区规划建成“一极两大三区”,全面彰显山水公园城市独特魅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现代化,全面建立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成为渝东北地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示范性的山地城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典范。

据此,“十四五”期间开州区国土整治的重点方向为土地综合整治、垦造水田和非耕地开发整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对农村生态、农业、建设空间进行全域优化布局,对“田水路林村”等进行全要素综合整治,对高标准农田进行连片提质建设,对存量建设用地进行集中盘活,对美丽乡村和产业融合发展用地进行集约精准配置,对人居环境进行修复治理,逐步构建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高效节约的土地利用新格局。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地、自然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加强对江河湖库水系、重要交通干道、天然林和草原等的生态修复和建设;提高土地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国土整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二章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试点先行,创新制度机制,发挥资源整合优势,破解自然资源瓶颈,促进城乡融合、三产融合,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重庆“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四个扎实”等重要指示要求,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为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提供保障。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反复要求:“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由中央和地方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落实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确保补充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改进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

党的十九大以来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科学论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历史任务,在我国三农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在认真总结农业农村发展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的基础上,准确研判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乡村演变发展态势,切实抓住历史机遇,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好。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精神,自然资源部提出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建立以数量为基础、产能为核心的占补新机制,通过“算大账”的方式,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充分挖掘区内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合理确定开州区国土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国土整治活动,有效整合资源、引导资金,协调好国土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和城乡建设等的关系,为国土整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节规划基本原则

国土整治规划应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内涵挖潜为重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科学规划。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集约节约用地的重大战略,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编制区级国土整治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全域整治、系统治理的原则,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国土整治工作。

充分挖潜,综合研判。围绕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和规划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中明确的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任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准确识别国土空间布局、土地资源利用、农田生态系统等方面的问题,科学分析国土整治潜力,综合研判国土整治需求,基于充分调查评价和深入研究分析,因地制宜确定规划目标,明确规划期内的重点任务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注重区域协调发展,衔接村庄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合理分解规划目标任务,以国土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为指引,将补充耕地项目和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落实到村社,提高区级国土整治规划实施的可操作性。

统筹协调,互相衔接。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市县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国土整治潜力,市级国土整治规划提出规划目标及任务,县级国土整治规划合理安排本行政区国土整治项目,做到上下协调;同时,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规划的协调衔接,发挥政策组合的整体效应。

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各级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国土整治规划编制组织机构,加强对国土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政府决策、部门合作、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荐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节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826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72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1228日修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25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1229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257号)。

2.技术标准。

1《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4—2013);

2)《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TD/T1035—2013);

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4《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规程》(TD/T1018—2008);

5)《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25号);

6《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函〔2020127)

7)《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38号)。

3.相关规划。

1)《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73号);

2)《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

3)《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4)《重庆市“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2021—2025年)》;

5《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6)《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7)《万开云同城化发展实施方案》;

8)《关于印发推动川渝万达开地区统筹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239号);

9)《重庆市开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州府发〔20216号);

10)《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开州府办发〔202174号);

11《开州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开州府办发〔202234号);

12)《开州区商贸服务业及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开州府办发〔202224号);

13)《重庆市开州区“十四五”期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开州府办发〔202324号);

14)《开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开州农函〔2022335号);

15《开州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开州府办发〔202177号)

16)《重庆市开州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方案》。

4.相关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3)《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函〔2019276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6)《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的函》(自然资生态修复函〔202037号);

7)《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试行)〉的函》;

8)《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0995号);

9)《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1号)。

第四节规划目标

在科学、准确测算开州区国土整治潜力面积基础上,依据规划期内开州区建设占用耕地需求,并基于开州区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以及新一轮国土整治的内涵和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最终确定本轮开州区国土整治规划目标。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努力补充水田和优质耕地,加强耕地质量建设。2021年到2025年,通过国土整治项目建设,补充有效耕地1058.0112公顷,垦造水田新增水田80.1967公顷,恢复耕地165.8973公顷,完成市级规划下达任务,力争在区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对于耕地数量、质量、地类的三方面要求。

第三章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应性评价

第一节工作基本概况

根据《重庆市国土整治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编制的通知》(下统称《通知》),结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耕地后备资源空间范围核实确认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104号)的要求,开州区积极开展“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优化工作,科学合理开展规划期内国土整治工作,为实现耕地“两平衡”,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夯实基础。

根据《通知》要求,区县任务主要是对市级下发的补充耕地资源底图底数初步成果进行核实确认,根据本区域内资源禀赋情况进行增补、扣减,同时进一步摸清本区域内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类资源:将各类资源按照实施难易程度进行划分形成本区域内补充耕地资源分布一张图,划定“十四五”期间国土整治重点区域,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定三年滚动实施计划。

第二节 组织实施情况

1.技术路线。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开州区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技术路线:


1 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应性评价技术路线图

2.适宜性评价。

1)土地整理类。

评价底图核实情况。

市级下发的土地整理类资源图斑总面积44987.43公顷。经核实,扣除了位于已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范围内的图斑等限制性因素。核实后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39634.36公顷。

适宜性评价体系情况。

根据《“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工作思路》给出的评价因子参考情况并结合开州区实际情况,选择了土壤质地、土层厚度、产业现状、周边耕地利用情况、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度、地形坡度、交通条件和乡镇村社组织能力八个评价因子。

土壤质地:易:黏土;中:壤土;难:砂土;

土层厚度:易:大于50cm;中:3050cm;难:小于30cm

产业现状:易:有耕地利用产业;中:无耕地利用产业;难:有非耕地利用产业;

周边耕地利用情况:易:种植粮食作物;中:粮与非粮轮作、林粮间作;难:未耕种、种植非粮食作物;

与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度:易:大于60亩;中:1060亩;难:小于10亩;

地形坡度:易:小于;中:15°;难:15°25°

交通条件:易:050m;中:50100m;难:大于100m

乡镇村社组织能力:易:已实施过土地整治项目或1个以上其他部门项目或有实施土地整治计划;中:未实施过项目但有意愿;难:无意愿;

根据以上评价因子对逐个图斑进行初步评价,得到每个图斑的易中难个数和占比,对易中难占比最高的,评价为对应的结果。再根据社界单元为整体评价区域,根据该区域中图斑的初步评价易中难的个数分布情况,确定最终该评价区域的最终评价结果。

2)非耕地开发类。

评价底图核实情况。

调监院下发的非耕地开发类资源图斑83644个,图斑总面积13211.60公顷 ,区县补充非耕地开发资源图斑77981个,图斑总面积7115.50公顷,因此开州区的非耕地开发类资源图斑的总面积为20327.10公顷。对底图数据进行限制性标识并去除多部件后图斑数量为190189个,扣除现状耕地、已实施恢复耕地、碎小图斑等限制性后,最终有1493375个图斑18205.53公顷纳入后备资源,40814个图斑2121.57公顷全部纳入非后备。

适宜性评价体系情况。

根据《“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工作思路》给出的评价因子参考情况并结合开州区实际情况,选择了土壤质地、土层厚度、土岩石露头度、地形坡度、产业现状(实际利用)、周边耕地利用情况和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度七个评价因子。

土壤质地:易:黏土;中:壤土;难:砂土;

土层厚度:易:大于60cm;中:3060cm;难:小于30cm

土岩石露头度:易:无;中:零星;难:大于20%

地形坡度:易:小于;中:15°;难:15°25°

产业现状(实际利用):易:草地,废弃灌木林、坑塘、园地等无经营主体,旱地种植;中:郁闭度较低林地、效益低的林园地、坑塘等有经营主体,但效益不高;难:乔木成林、郁闭度较高林地、经果种植仍在使用的林园地、有灌溉、养殖用途的坑塘;

周边耕地利用情况:易:种植粮食作物;中:粮与非粮轮作、林粮间作;难:未耕种、种植非粮食作物;

周边耕地集中连片度:易:大于10亩;中:3-10亩;难:小于3亩;

根据以上评价因子对逐个图斑进行初步评价,得到每个图斑的易中难个数和占比,对易中难占比最高的,评价为对应的结果。

3)垦造水田类。

评价底图核实情况。

市级下发的垦造水田类资源图斑总面积71499.64公顷。经核实,扣除了坡度大于25度的图斑、二调水田图斑、退耕还林图斑、不在非耕地开发后备图斑、细碎图斑等不满足要求的限制性因素。核实后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30514.78公顷。

适宜性评价体系情况。

根据《“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工作思路》给出的评价因子参考情况并结合开州区实际情况,选择了距水源距离、土壤质地、土层厚度、地形坡度、产业现状、周边水田利用情况、与周边水田连片度七个评价因子。

距水源距离:易:小于50m;中:50100m;难:大于100m

土壤质地:易:黏土;中:壤土;难:砂土;

土层厚度:易:大于50cm;中:3050cm;难:小于30cm

地形坡度:易:小于;中:15°;难:15°25°

产业现状:易:有水田利用产业;中:无旱地利用产业;难:有非耕地利用产业;

周边水田利用情况:易:种植粮食作物;中:粮与非粮轮作、林粮间作;难:未耕种、种植非粮食作物;

与周边水田连片度:易:大于60亩;中:1560亩;难:小于15亩;

根据以上评价因子对逐个图斑进行初步评价,得到每个图斑的易中难个数和占比,对易中难占比最高的,评价为对应的结果。再根据社界单元为整体评价区域,根据该区域中图斑的初步评价易中难的个数分布情况,确定最终该评价区域的最终评价结果。

4203图斑类。

评价底图核实情况。

市级下发的建设用地复垦类(203空图斑)资源图斑8112个,总面积493.19公顷。经核实,初步判定为后备的图斑总面积465.07公顷。

适宜性评价情况。

根据《“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工作思路》,后备的203空图斑全部评价为易,用于后期项目包装。

3.适宜性评价结果。

1)土地整理类。

根据土地整理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评价结果为易的面积9502.96公顷,中的面积29980.93公顷,难的面积150.47公顷。开州区土地整理类适宜性评价情况汇总如下表:

1 开州区土地整理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一览表

行政区

市级下发潜力(公顷)

后备

(公顷)

占比(%

评价结果

潜力面积

(公顷)

开州区

44987.43

39634.36

88.10

9502.96

29980.93

150.47

2)非耕地开发类。

根据非耕地开发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开州区非耕地开发类评价情况汇总如下表:

2 开州区非耕地开发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一览表

行政区

市级下发潜力(公顷)

后备

(公顷)

占比(%

评价结果

潜力面积

(公顷)

开州区

20327.10

18205.53

89.56

8858.85

6928.00

2418.68

3)垦造水田类。

根据垦造水田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开州区垦造水田类资源适宜性评价情况汇总如下表:

3 开州区垦造水田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一览表

行政区

市级下发潜力(公顷)

后备

(公顷)

占比(%

评价结果

潜力面积

(公顷)

开州区

71499.64

30514.78

42.68

8739.42

13735.39

8039.97

4203图斑类。

根据建设用地复垦类(203图斑)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开州区各乡镇建设用地复垦类资源适宜性评价情况如下表:

4 开州区建设用地复垦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一览表

行政区

总潜力

(公顷)

后备

(公顷)

占比(%

评价结果

潜力面积

(公顷)

开州区

493.19

465.07

94.30

465.07

0

0

第四章重点区域识别和建立项目储备库

第一节重点区域识别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识别。根据土地整理潜力适宜性评价结果的潜力分布情况及区域内耕地利用和分布良好,镇村组织能力强,群众、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强烈的情况选取了白鹤街道、大进镇、敦好镇、丰乐街道、高桥镇、和谦镇、满月镇、南门镇、渠口镇、三汇口乡、谭家镇、天和镇、铁桥镇、巫山镇、义和镇、长沙镇、赵家街道、中和镇和紫水乡19个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再根据潜力情况,在重点乡镇(街道)内选择了54个重点村作为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

非耕地开发重点区域识别。根据耕地开发类适宜性评价的潜力分布情况及区域内耕地利用和分布良好,镇村组织能力强,群众、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强烈的情况选取了白鹤街道、大德镇、大进镇、敦好镇、丰乐街道、高桥镇、和谦镇、厚坝镇、临江镇、满月镇、南门镇、南雅镇、渠口镇、谭家镇、铁桥镇、温泉镇、巫山镇、义和镇和长沙镇19个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再根据潜力情况,在重点乡镇(街道)内选择了41个重点村作为非耕地开发的重点区域。

垦造水田重点区域识别。垦造水田项目是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项目的重点,根据垦造水田潜力的分布情况及区域内耕地利用和分布良好,镇村组织能力强,群众、集体经济组织意愿强烈的情况选取了白鹤街道、大德镇、敦好镇、丰乐街道、高桥镇、和谦镇、厚坝镇、临江镇、南门镇、南雅镇、渠口镇、三汇口乡、谭家镇、天和镇、铁桥镇、温泉镇、巫山镇、义和镇、长沙镇和紫水乡20个乡镇(街道)作为重点,再根据潜力情况,在重点乡镇(街道)内选择了41个重点村作为垦造水田的重点区域。开州区2022年已开展了1个垦造水田项目试点项目,并且已竣工验收,为今后的垦造水田项目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第二节建立项目储备库

根据开州区补充耕地资源底数和适宜性评价结果,结合重点整治区域和市级国土整治规划的任务分解情况,确定补充耕地项目总量。

1.综合整治项目。

综合整治项目是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项目的重点。在2023年—2025年滚动计划中继续完成2023年的项目申报及已立项未完工的项目后期核定工作。

前期立项:2023年主要开展13个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共1968.1295公顷。

2024年主要开展7个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共1463.3881公顷。

2025年主要开展6个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共1163.4038公顷。

完工:2023年主要开展14个综合整治项目后期核定,共2444.8777公顷。

2024年主要开展13个综合整治项目后期核定,共1968.1295公顷。

2025年主要开展7个综合整治项目后期核定,共1463.3881公顷。

2.非耕地开发项目。

非耕地开发项目是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项目的重点。在2023年—2025年滚动计划中继续完成2023年的项目申报及已立项未完工的项目后期核定工作。

前期立项:2024年主要开展5个开发项目申报,共122.2551公顷。

2025年主要开展4个开发项目申报,共84.1298公顷。

完工:5个开发项目后期核定,共122.2551公顷。

3.垦造水田项目。

垦造水田项目是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项目的重点。在2023年—2025年滚动计划中继续完成2023年的项目申报及已立项未完工的项目后期核定工作。

前期立项:2023年主要开展1个垦造水田项目申报,共6.6909公顷。

2024年主要开展2个垦造水田项目申报,共69.5589公顷。

2025年主要开展1个垦造水田项目申报,共25.3552公顷。

完工:2024年主要开展1个垦造水田项目后期核定,共6.6909公顷。

2025年主要开展2个垦造水田项目后期核定,共69.5589公顷。

4203图斑项目。

未安排203图斑项目滚动。

第三节滚动实施计划

1.国土整治重点区域。

全区国土整治重点区域涉及24个乡镇(街道)共80个行政村,新增耕地潜力1313.11公顷,其中水田360.17公顷。垦造水田类潜力3248.02公顷。

其中土地综合整治新增耕地潜力405.67公顷,开发类新增耕地潜力842.47公顷,垦造水田类潜力3248.02公顷(其中新增耕地64.97公顷)。

220232025滚动计划。

全区2023-2025年滚动计划涉及厚坝镇、岳溪镇、麻柳乡、长沙镇、郭家镇、义和镇、南门镇、竹溪镇、满月镇、白鹤街道、敦好镇、和谦镇、天和镇、巫山镇、铁桥镇、温泉镇、大德镇、大进镇、丰乐街道、三汇口乡、紫水乡、谭家镇、临江镇和渠口镇24个乡镇(街道)。

全区20232025年滚动计划前期立项项目总整治规模4902.9113公顷,其中综合整治项目规模4594.9214公顷、垦造水田项目规模101.6050公顷、开发项目规模206.3849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545.8955公顷,新增水田292.4384公顷,恢复耕地130.9998公顷。

全区20232025年滚动计划完工项目44个,总整治规模6074.9002公顷,其中综合整治项目规模5876.3953公顷、垦造水田项目规模76.2498公顷、开发项目规模122.2551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632.8303公顷,新增水田353.1431公顷,恢复耕地124.5547公顷。

2023年,前期立项整治规模1974.8204公顷,完工项目整治规模2444.8777公顷。2024年,前期立项整治规模1655.2021公顷,完工项目整治规模1974.8204公顷。2025年,前期立项整治规模1272.8888公顷,完工项目整治规模1655.2021公顷。

第五章投资分析与效益评价

第一节投资分析

资金需求。根据国土整治项目安排,规划期内(2021-2025年)完全实施所有国土整治项目,预计共需资金39353.54万元,其中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需投资34981.87万元,垦造水田项目需投资3271.37万元,非耕地开发项目需投资1100.3万元。

资金来源。开州区国土整治资金来源主要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整合国土、农业、水利、交通、扶贫等涉农资金;地票市场交易筹集资金;国土整治带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社会投资。

第二节效益评价

经济效益评价。2021年到2025年,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垦造水田和非耕地开发项目可新增耕地1058.0112公顷,垦造水田新增水田80.1967公顷,恢复耕地165.8973公顷,增加耕地数据,提供耕地质量,预估新增耕地和新增水田亩均增加区级财政收入4万元,预计增加财政收入68292.47万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增加整治区农民收入,带动农村消费,有效拉动内需,促进三产融合和供给侧改革。

社会效益评价。本规划实施后,将平整和归并零碎耕地,产业区规模化标准化程度提高;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实施灌溉与排水工程,提升农田灌溉保证率;新建和改建田间道路、生产道路,提高了路网密度和道路通达度,农业运输和农民出行更加便捷;农业基础设施条件的进一步改善,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耕地生产能力,农业生产风险的抵御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农业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生态效益评价。通过国土整治,探索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有利于强化土地生态系统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荒山荒坡以及坡耕地的开发整理,从源头上归顺了地表水的流向,使之更多的渗入土中或归并入库,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坡改梯、陡坡耕地退耕还林、小区域整治等综合措施,并建设配套排灌设施,使水土流失明显减弱乃至得到根治;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有利于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美丽宜居乡村。

第六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行政措施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国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土整治规划实施进行统一组织、严格管理,形成区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共同推进的国土整治共同责任机制。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全面履行好国土整治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利局、区金融事务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国土整治项目建设。强化国土整治目标责任制,将国土整治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地方政府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

严格国土整治规划的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国土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和各类国土整治活动必须符合国土整治规划。建立有效的规划效能监督机制,加强规划监督检查,杜绝随意修改、变更规划,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抓好规划目标任务的分工落实,依据国土整治规划制定国土整治年度计划,国土整治工作必须按照年度计划严格执行。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听证制度,国土整治项目设计与工程建设要充分听取当地群众的意见,引导群众全程参与,并落实权属管理专项经费,保障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做好农村国土整治中的权属管理工作,优先完成国土整治区域权属调查,对于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按照政府引导、村组协调、农民自愿的要求协商解决,并将权属调整情况实行公告,保证权力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维护相关权力人的合法权益,凡农民集体和农民群众不同意的,不得强行进行权属调整。

第二节经济措施

拓展国土整治资金来源渠道。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收入中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耕地开垦费和耕地复垦费为主体,引导、聚合各项涉农资金,促进资金整合,发挥资金综合效益。通过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国土整治,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拓宽国土整治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对农村国土整治的投融资管理,防范信贷风险。

严格国土整治资金管理。建立政府主导、多元投入、有效整合的国土整治资金筹集、管理制度,大力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的综合效益。健全国土整治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按时到位、合理使用、有效监管。

建立国土整治的经济激励机制。对上年度完成国土整治任务且项目建设质量好、成绩显著的乡镇、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年度国土整治计划的,或不按规划要求开展国土整治工作的,在安排下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资金时予以控制;对挪用资金的,依有关规定追究领导及当事人行政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技术措施

推进国土整治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三调成果,与同级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国土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健全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加强与市内其他区县以及外省市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先进技术和经验,进一步充实开州区国土整治中心力量,加强对技术人员的专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健全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和机构资质认证制度,提升国土整治管理和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科学管理。充分利用遥感和国土调查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国土整治的动态监测,建立国土整治的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实时监督国土整治的实施情况,了解规划区范围内国土整治行为和项目进展情况,提高规划管理水平,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第四节监督机制

加大国土整治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对整治规划、年度计划、项目设计、实施效果等进行广泛宣传。依托网络平台,加强交流互动,将国土整治规划及其调整、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和社会对规划的认识,增强民众对规划实施的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国土整治。

推行国土整治信息化公开制度。强化规划实施的部门协调与沟通配合,加强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建立完善的规划信息公开制度。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和土地权利人意见,将公众参与制度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将规划方案成果、规划实施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节涉密管理

对国土整治规划编制过程中使用委托方提供的所有原始资料、形成的中间成果及最终成果等保密资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实施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使用单位需为国家保密单位,内部具有严格的保密管理规定,具有完善的保密管理办法和措施。

(一)资料保密的范围。

1.调查图件的保密范围。

1)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数据;

2)国家规定纳入涉密管理的其他成果资料。

以上保密数据和资料按秘密级或国家明确规定的相应资料其他密级进行管理。

2.调查图件的原始获取及保密管理。

使用单位与委托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协议),并确定专人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图件进行严格保密管理,移交资料时要签订保密承诺书。

3.调查图件的使用及保密管理。

本次调查图件仅限于国土整治规划工作使用,严禁另作他用。使用图件要建立严格领取程序,履行完备的使用手续。在使用调查图件和涉密数据资料前,要与提供单位签订保密责任书(协议),约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擅自复印、拷贝或照相等行为,涉密数据资料不得拷入非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中,不得转借。所有涉密数据资料要在涉密电脑上进行处理,严禁在非涉密电脑或具有无线功能的设备中处理涉密数据资料。在本项目工作结束后,使用单位须销毁所有涉密资料。

(二)测绘保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领取、使用和保存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条 保密测绘成果是指有密级的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包括各种保密测量数据、图件、航片等。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国家保密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条 依照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归口管理全区各单位(军事部门除外)使用和保存的保密测绘成果,依法行使管理、监督和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条 使用单位领取保密测绘成果,须出具单位证明,审核意见,上报省、地测绘管理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第四条 保密测绘成果的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单位应加强对领取的保密测绘成果的保管。存放室要有安全防范措施;测绘成果要做到专人专柜保管,使用后必须及时放回存放室;禁止随意将保密测绘成果乱扔乱放;资料外用必须履行签收手续,做好登记,防止成果资料遗失、损坏。

第五条 保密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确需复制、转让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按照原密级管理。成果资料转借必须经使用单位领导批准,保管人员做好登记签收手续。

第六条 保密测绘成果的销毁。使用单位必须书面报告委托人,取到委托人许可后再行销毁,销毁现场须有两名及以上人员在场。严格履行登记、造册和监销程序,并向提供该成果的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 保密测绘成果确需公开使用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解密处理。

第八条 测绘成果的保密检查。

1)领取、使用和保存保密测绘成果的单位每年应对成果资料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内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执行情况;是否设有资料室(柜)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和建立资料的外出、收回登记制度;是否有擅自复制、转让、转借等行为和遗失、泄密等现象。

(三)涉密成果管理要求及措施。

国土整治规划涉及的地理信息资料及成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测绘、保密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调查图件等信息的保密制度和管理制度。

在实施过程中,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进行专项保密培训,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本项目外其他任务,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产产品;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公布和提供,任何形式的复制品视同原始数据;保密资料的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消防及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载体要进行编号与登记,按同等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手续;在项目组中的所有涉密计算机都必须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数据处理工作站不留USB、光驱及软盘等移动存储接口,工作站与文件服务器间建立局域网,各类中间数据可在局域网内传输,作业员之间不能够用移动存储介质相互拷贝,批次数据完成后,将由专人从文件服务器内将数据拷贝至数据组;所有的数据处理都严格限定在固定工作场所完成,严禁作业人员将数据带回宿舍等工作场所以外地点处理;涉密数据从招标方下发或成果上交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由三人以上专人护送,且数据需由专业软件加密;在项目完成后,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将按照招标方要求进行销毁。

附件:1.开州区重点整治区域情况表

2.开州区重点整治区域汇总表

3重庆市补充耕地项目滚动实施计划表(2023—2025年)

      4开州区补充耕地项目滚动实施计划详表(2023—2025年)

      5开州区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情况详表(2021—2022年)

      6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土地整理类资源评价图

      7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非耕地开发类资源评价图

      8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垦造水田类资源评价图

      9.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重点区域识别图

      10.开州区“十四五”国土整治规划项目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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