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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5-01536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5〕42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11-28 [ 发布日期 ]2025-12-05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542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域

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十五届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128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开州区全面推动紧密型

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区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精神,按照《重庆市全面推动紧密型区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49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建立健全区域医共体建设领导机制与管理运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区域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底,建成“1+2+3+40+N”模式的区域医共体,完善“七大智慧平台”“五大共享中心”建设,基本实现“六统一”运行管理。到2026年底,区域医共体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权责清晰、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逐步实现。到2027年底,区域医共体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分级诊疗体系规范有序运行,医保基金使用效能不断提高,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达71%以上,群众就近就医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区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机制

1.健全区域医共体领导机制。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分管负责人和利益相关方代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附件1),统筹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人和区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专班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区域医共体相关政策,解决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统筹绩效考核和综合监管。(责任单位:各专班成员单位)

2.完善区域医共体运行机制。整合卫生健康系统资源和力量,建立区域医共体管理专职队伍,推进区域医共体“六统一”管理和“七大智慧平台”“五大共享中心”建设,以及区域医共体人员调配、资源调度、“资金池”建设等,负责绩效考核和综合监管,开展区域医共体运行监测分析、绩效评价、综合管理等日常工作。(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卫生健康委)

(二)科学构建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优化设置区域医共体。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等情况,优化调整设置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2个区域医共体(附件2)。有序推进区域医共体内部构建基层横向型区域医共体,对部分服务能力不足的乡镇卫生院由临近的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或甲级乡镇卫生院托管。按照自愿原则,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入区域医共体。(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组建区域专科协作体。将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区精神卫生中心纳入两个区域医共体内,形成“专科协作体”(附件2)。选派公共卫生人员加入2个区域医共体理事会,参与区域医共体内公共卫生重大决策,履行建议和监督职能,对区域医共体提供专科技术帮扶与业务指导。(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三)提升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

1.促进区域医共体“龙头”提档升级。推动区人民医院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升位”、区中医院“升等”,力争区人民医院成为大学附属医院、区中医院成为重庆中医药学院附属医院;持续推进区中医院“三甲”创建,区妇幼保健院、区疾控中心晋升“三级”。到2027年,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区域性重点(特色)学科或专科2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夯实基层网底服务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区域医共体桥梁纽带作用,2025年完成临江镇中心卫生院区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到2027年底新增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个(附件3),90%的村卫生室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3.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完善以乡带村帮扶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对临近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以及服务能力不足的行政村,实施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人员以及邻村共建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4.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与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网格,以数智健康平台为支撑,提质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将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成社区医院。推动区人民医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进满月镇卫生院、大德镇卫生院、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试点项目正式运行。(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5.促进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发展。提升疾控机构服务能力,落实区域医共体疾控监督员派驻制度,争取公卫医师处方权试点。建立跨部门、跨机构的信息数据调度机制和智慧化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和传染病监测系统信息交换,实现传染病诊疗、用药、检查、检验结果、健康档案等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四)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建强中医药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推进市级中医康复中心的建设。推进区中医院“两专科一中心”、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强化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实现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定期开展区级名中医评选,培育重庆市基层名中医2名、“巴渝青年岐黄学者”1名。推动区中医院、区人民医院开展院内中医药特色制剂研发并实现零突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五)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为主的多元复合化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并落实“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与医保支付动态调整机制,有序实行区域医共体医保资金总额付费管理,将医保基金合理打包给区域医共体,由牵头单位根据各成员单位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统筹考核分配。持续推动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建立区域医共体药品供应目录,集采药品耗材品规数量达到市上要求。“三医”协同便民应用场景市级实战实效任务完成率达100%。拓展行政村卫生室基本医保定点范围,实现医保服务村村通(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2.完善区域医共体医保管理制度与基金监管制度。利用数字化手段,全过程实时监控区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防范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与医保支付挂钩,督促区域医共体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区医保局)

(六)推进区域医共体“六统一”管理

1.统一组织管理。建立“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区域医共体理事会——牵头医院与其他成员单位”管理构架。2个区域医共体分别成立区域医共体理事会,制定区域医共体章程,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在区域医共体内建立党建联席机制,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区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区域医共体负责人由区卫生健康委提名,成员单位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委征求区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2.统一人事管理。创新编制管理方式,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各区域医共体服务人口、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争取将区中医院纳入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建立健全区域医共体人才引进和交流机制,统一开展基层全科医师、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深化“区聘乡用”改革,拓展下派人员专业范围,每年选派的执业医师人数不少于当年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新招聘在编执业医师类的80%,基本实现区级医院长期派驻人员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乡聘村用”改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余编招聘或者编外聘用方式,充实一批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到村卫生室工作,全区“乡聘村用”人员每年不少于5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3.统一财务管理。各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建立、管理“资金池”,“资金池”资金按照资金管理文件要求执行。新增卫生健康财政支出向区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当倾斜。各牵头单位建立运营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加强区域医共体内部精细化运行管理。全面推行“先诊疗、后结算”。(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4.统一业务管理。制定统一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业务培训和质量控制标准以及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危急重症的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多病种临床路径,依托区级质量控制中心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督导、检查。统筹调剂使用区域医共体内床位、号源,持续加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适宜技术推广应用中心”建设与儿科、精神心理科室建设,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的比例达到9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体重管理服务。完善区域医共体成员单位药品联动管理与用药衔接机制,实现目录统一、处方自由流动。加强区域医共体药械全链条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5.统一绩效管理。推动落实“两个允许”要求,有序探索统筹平衡区域医共体成员单位绩效工资水平,合理调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差距。区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区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医保基金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以及负责人员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建立健全区域医共体内部考核机制,考核指标向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成本控制、群众健康等方面倾斜。(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6.统一后勤管理。区域医共体理事会制定后勤服务保障制度,统筹指导采购、消毒供应等后勤服务相关工作规范管理。建立区域医共体“项目库”,统筹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房屋设施维修、医废收集处理、医用物品消毒洗涤等。推进区人民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区中医院后勤保障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建立区域医共体“设备库”,统筹区域医共体医疗设备采购配置,有序推进设备更新项目执行,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七)统筹建立全区“七大智慧平台”

1.建立“3大智慧医疗平台”。统筹建立区域远程医疗服务平台,依托区级远程会诊系统进行迭代升级,推进远程诊疗会诊、远程教学培训,实现跨机构手术指导、查房监护、双向转诊等服务。统筹建立区域互联网医院平台,依托市级“云医”应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建立区域互联网医院平台,为常见病、多发病复诊患者提供健康咨询、诊疗等互联网医疗服务。统筹建立区域医护调度平台,依托市级“互联网+护理服务”应用,建立区域医护调度平台,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或者行动不便的居家患者提供医护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2.建立“2大智慧应急平台”。统筹建立区域疫情应急处置平台,依托市级“疫智防控”应用,建立区域疫情应急处置平台,有力提升传染病风险感知、预警预判和应急指挥调度能力。统筹建立区域医疗应急调度平台,依托市级“智慧急救”应用,建立区域医疗应急调度平台,逐步实现智慧调度、质量控制、生命体征信息监测,提高急救效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3.建立“2大智慧管理平台”。

1)统筹建立区域健康管理平台。依托市级“一人一码一档”应用,建立居民的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促进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对慢性病患者、老年人、儿童、孕产妇、重大传染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实行分类分色管理。将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膳食运动基层指导要点嵌入区域医共体信息系统,在接诊和随访时同步使用。(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2)统筹建立区域药事管理和处方前置审核平台。完善区域医共体牵头单位药事管理和处方前置审核平台建设,逐步建立区域医共体中心药房,推进建立总药师制度,着力提升区域内药品供应、存储、使用、监管等全链条药事药学服务能力。探索推动建立智慧共享中药房,统一中药饮片调配、炮制、煎煮和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八)完善区域“五大共享中心”建设

1.完善“四大诊断共享中心”。结合市级应用贯通实战要求,推进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心电诊断共享中心,做到远程诊疗乡镇覆盖率达到100%,远程心电延伸至村卫生室。完善共享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同质化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利益分配机制,依托“医检互认”应用,到2025年底全区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200项。(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2.建立区域消毒供应共享中心。区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分别建立消毒供应共享中心,统筹区域医共体内可重复使用的手术器械、检查器械、植入耗材的清洗、消毒、灭菌服务及一次性无菌物品供应服务,保障消毒供应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九)搭建区域数字健康平台

推进区域医共体牵头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5级、智慧医院管理分级评估项目达到国家相关要求。提升区卫生健康委数字化管理水平,推进区人民医院全光网络改造、医疗质控、智慧医保、无纸化病案应用、智慧病房、运营管理、医院大数据中心、院前急诊急救、网络安全建设等数字化系统迭代升级。推进区中医院升级现有病案首页系统及质控系统、输血管理系统;建设心电信息管理系统、CA电子签名、陪护、随访、预约、医务管理、不良事件管理、重症ICU系统等院内核心信息集成平台。(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领导作用,建立专班会议制度,重点研究区域医共体建设规划、“三医协同”难点、资源配置优化等重大事项,落实区域医共体政策措施。

(二)压实责任链条

区域医共体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责任,树牢“一盘棋”思维,结合职能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建立动态任务台账,创新“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模式,实行重点工作挂图作战,推动区域医共体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考核评价

按照紧密型、同质化、控费用、促分工、提效能、保健康的要求,将区域医共体建设主要核心绩效指标(附件4)、监测指标(附件5)纳入区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强有力的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四)积极宣传引导

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区域医共体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宣传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区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附件:1.重庆市开州区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

2重庆市开州区区域医共体构架图

3重庆市开州区新增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名单

4.主要核心绩效指标表

5.区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1

重庆市开州区区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组成

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组长: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

员: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发展改

革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农

业农村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

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分管负责人和利益相关方代

表。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区卫生健康委分管负责人和区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专班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工作专班职责

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牵头落实国家、市有关医疗、医保、医药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区域医共体建设的规划布局、投入保障、人事安排、政策制定、运行监管、考核评估和结果运用等工作。具体包括: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全面推进区域医共体建设;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保障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协调各部门权责,落实“三医协同”,决策区域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重大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三、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卫生健康委:发挥牵头作用,承接整合各部门涉及区域医共体建设的职能;牵头负责组建区域医共体,承担区域医共体运行日常管理、监测评价、数据分析、资源调度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指导区域医共体加强党的建设。

(三)区委编办:落实区域医共体改革的人才编制管理政策,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保障区域医共体编制需求。

(四)区发展改革委:统筹将区域医共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支持区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基础设施建设。

(五)区财政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补偿机制,加强资金绩效管理。

(六)区人力社保局:落实区域医共体人事管理和薪酬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制、全员目标年薪制。指导区域医共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岗位,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开展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核定薪酬标准、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指标。

(七)区医保局:有序推进对区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强化总额预算管理,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加强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考核,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八)区市场监管局:参与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九)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专班相关要求,推动区域医共体建设。

四、工作专班工作规则

(一)专班会议制度

1.工作专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市级有关区域医共体建设政策和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区域医共体建设重大事项,解决“三医协同”的难点、统筹区域医疗卫生资源规划投入,听取区域医共体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等。

2.工作专班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出席人员为副组长、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可邀请有关区领导、相关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

3.工作专班会议议题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根据组长、副组长要求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报工作专班组长审定。

4.工作专班会议纪要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起草,按照程序审签后印发。

5.各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决议事项按时完成。

(二)运行分析会议制度

1.运行分析会议一般每2个月召开1次。主要任务是监督指导区域医共体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布置落实工作专班工作要求。

2.运行分析会议由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召集,出席人员为区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根据需要可邀请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

3.运行分析会议纪要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起草,按照程序审签后印发。

(三)信息报送制度

1.各专班成员单位按要求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确保信息共享。

2.工作专班办公室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进展,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3.涉及区域医共体建设中的重要情况、重大事项中需要请示报告的,须按规定审签上报。

(四)督查考核制度

1.督查事项包括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区域医共体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

2.工作专班将对区域医共体建设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其他。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

重庆市开州区区域医共体构架图


区人民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区人民医院,成员单位:白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桥镇卫生院、大进镇中心卫生院、敦好镇中心卫生院、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桥镇卫生院、关面乡卫生院、郭家镇卫生院、汉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谦镇卫生院、河堰镇中心卫生院、厚坝镇卫生院、金峰镇卫生院、麻柳乡卫生院、紫水乡卫生院、满月镇卫生院、南门镇卫生院、渠口镇卫生院、谭家镇卫生院、温泉镇中心卫生院、文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通乡卫生院、雪宝山镇卫生院、岳溪镇中心卫生院、长沙镇中心卫生院、赵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成员单位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区中医院医共体牵头单位:区中医院,成员单位:巫山镇卫生院、南雅镇卫生院、铁桥镇中心卫生院、天和镇卫生院、中和镇中心卫生院、义和镇卫生院、三汇口乡卫生院、临江镇中心卫生院、竹溪镇卫生院、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云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德镇卫生院以及成员单位辖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件3

重庆市开州区新增甲级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名单

创建单位名称

备注

丰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7年前完成

正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7年前完成

九龙山镇中心卫生院

2027年前完成

河堰镇中心卫生院

2027年前完成

义和镇卫生院

2027年前完成

南门镇卫生院

2027年前完成

竹溪镇卫生院

2027年前完成

谭家镇卫生院

2027年前完成


附件4

主要核心绩效指标表

序号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2027年目标值

1

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覆盖率

%

100

100

2

下派区聘乡用人员累计数量

130

181

3

下派乡聘村用人员累计数量

12

22

4

区域七大智慧平台建设覆盖率

%

100

100

5

区域五大共享中心建设覆盖率

%

100

100

6

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患者数

万人

12

18

7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与区级医院医务人员收入比值

%

0.85

0.90

8

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

%

69

71

9

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及以上的机构占比

%

92

95

10

家庭医生全人群签约服务人数

万人

48

55.7

1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

%

65

67

12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晓率

%

72

74

13

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

%

34

35

14

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增幅

%

5

5


附件5

区域医共体建设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解释

责任单位

一、紧密型——推进组织、人事、财务、业务、绩效、后勤等统一管理

1.资源统一管理

统一人员招聘和使用,统筹平衡区县、乡镇两级绩效工资水平。

区卫生健康委

对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或实行统一账户管理。

区卫生健康委

药品检验资源统一管理,畅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级医院用药衔接。

区卫生健康委

2.医共体内部民主决策

制定区域医共体管理章程及相关制度,成员单位参与决策,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有更多自主权。医共体负责人员中要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牵头机构能够代表全部成员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协议。

区卫生健康委

3.服务协同联动

统一区域医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等标准,医共体内外转诊规范有序顺畅,做好跟踪接续服务。

区卫生健康委

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结果互认共享。健全区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

区卫生健康委

二、同质化——推动资源下沉,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质量

4.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数(人)/每万常住人口

【计算方法】
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人数(人)=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级及以上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派驻6个月以上的人数(人)×10000/区域内常住人口数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委

5.影像心电中心服务开展与心电设备村级覆盖率(%

【计算方法】
1)每万常住人口影像、心电中心开展远程影像诊断数量=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心电、超声、核医学、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人次数×10000/区域内常住人口数
2)心电设备村级配备率=配备心电设备的行政村卫生室数/区域内行政村卫生室总数×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委

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

【计算方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与牵头医院人均收入的比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收入/牵头医院人均收入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财务年报

区卫生健康委

三、促分工——促进有序就医格局形成

7.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

【计算方法】
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比(%=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区域内总诊疗人次×100%
其中,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门诊部(包括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和专科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区卫生健康委

8.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占比(不含药店)(%

【计算方法】
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占比(不含药店)(%=区域内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全区医保基金支出总额(不含药店)×100%
【数据来源】地方医保部门

区医保局

9.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

【计算方法】
区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占比(%=区域内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区域内全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保基金支出×100%
【数据来源】地方医保部门

区医保局

四、提效能——促进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和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10.参保人在区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元)及增长率(%

【计算方法】
1)参保人在区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元)=全区参保人区域内住院总费用/全区参保人区域内住院人数
2)参保人在区域内住院人均费用增长率(%=(本年度全区参保人在区域内住院人均费用-上一年度全区参保人在区域内住院人均费用)/上一年度全区参保人在区域内住院人均费用×100%
【数据来源】地方医保部门

区医保局

11.参保人区域内住院人次占比(%

【计算方法】
参保人区域内住院人次占比(%=全区参保人区域内住院人次/全区参保人住院总人次×100%
【数据来源】地方医保部门

区医保局

12.区域内中医类诊疗量占比(%

【计算方法】
区域内中医类诊疗量占比(%=(中医类医疗机构诊疗量+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类临床科室诊疗量+村卫生室中医诊疗量)/区域内总诊疗量×100%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统计年鉴

区卫生健康委

五、保健康——提升区域居民获得感和健康水平

13.区域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

【计算方法】
区域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住院率(%=年内慢性病健康管理人群在医保系统中有出院记录的人次数/区域内慢性病患者建档人数×100%;慢性病主要是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建档人数需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
【数据来源】地方医保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委

区医保局

14.区域内四类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计算方法】
36—69岁人群因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的(无条件)概率。
【数据来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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