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重庆市开州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的通知
开州府发〔2017〕27号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重庆市开州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已经十七届区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管理和合理利用,为加快我区由文化资源大区向文化强区的跨越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保护名录27附件.doc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8日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