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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7-29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政策解读

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相关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依据

森林防火禁火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禁火令适用于开州区辖区内。

三、发布原因

近期全市出现了高温天气地发布了橙色预警。由于我区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防火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四、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禁火令主要内容分为禁火期、禁火区、禁止事项、法律责任四个部分。

(一)森林禁火期

发布之日起至20261010日。

(二)森林禁火区

开州区所有林区、森林景区及林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内容

1.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

2.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点烛、燃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野炊烧烤、点火驱兽或烤火取暖;

4.严禁在禁火区域内进行烧荒、烧杂、烧灰积肥等生产用火;

5.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禁火区域内开展明火作业、爆破、射击等涉火活动;

6.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燃放“孔明灯”;

7.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一切易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四)乡镇(街道)加强重点人群监管及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深入落实“十户联防”和早期火情“135”处理机制,防止因各类原因引发森林火灾。

(五)林区内输电线路、变电站、通讯线路、采气平台、输气管道、易燃易爆物品贮存仓库等经营管理单位,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六)进入林区的个人和车辆,自觉接受森林防火卡点的检查,认真落实好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发现森林火灾隐患和火情应及时向属地政府或区公安、林业、应急等部门报告。

(七)违反本禁火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森林火灾报警电话:023-52661119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023-5266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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