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开州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州区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机制,实现“体系完整、制度完善、设施完备、高效利用、节水自律、监督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建立健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体制机制,全面建设节水型载体,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确保2023年通过市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验收,争取2024年通过水利部复核验收。
二、政策依据
2017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7〕184号),2021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印发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节约〔2021〕379号),2019年,重庆市水利局印发了《重庆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与考核工作细则》(渝水节水〔2019〕5号),2020年,重庆市印发《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渝水〔2020〕30号),2021年,重庆市水利局等联席会议部门共同审议印发了《重庆市“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渝水函〔2021〕354号)等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对标对表扎实落实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为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一是强化农业节水,实现高效节水灌溉率≥40%,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60%;二是加强工业节水,实现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节水型企业建成率≥55%;三是完善城市节水,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20%,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70%,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实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10%;四是推动生态节水,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与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一是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等22个部门为成员的重庆市开州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开州区节约用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协调部门职责,解决争议事项,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合力推动任务落实。
(二)推进农业节水。一是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确保高效节水灌溉率达到30%以上;二是严格执行灌溉用水定额,完善计量设施,建立用水台账,确保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60%以上;三是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三)推进城市生活节水。一是加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和维护管理,降低供水管网的漏损率,确保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下;二是强化节水技术改造和居民用水节水管理,积极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确保节水型居民小区建成率达20%以上;三是区发展改革委全面推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推进工业节水。一是强化用水计量器具监督和检测,建立用水统计台账,确保工业用水计量率达100%;二是加强节水技术和工艺改造,提高水重复利用率,降低产品用水量;三是推进重点用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确保节水型企业建成率达40%以上。
(五)开展公共机构节水。一是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节水设施更新改造,提高用水效率;三是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挖掘节水潜力;四是推进公共机构节水载体建设,确保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70%以上。
(六)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一是把再生水利用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15%以上;二是加强建筑雨水、空调冷凝水等回收再利用设施设备建设,强化雨水、空调冷凝水等再生利用。
(七)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一是落实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二是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前中后期监管;三是项目建成运行后,项目单位要加强用水日常管理,确保节水设施正常运行。
(八)严格执行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一是加强用水器具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二是在政府采购中,必须采购符合水效标准和其他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三是建立健全节水器具监督检查制度,依法管理、依法实施、依法监督。
(九)深入强化全民、全领域节水意识。一是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推动社会公众参与节水,形成全民、全域节水意识;二是全方位、多层次开展节水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节水氛围;三是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分区域持续开展节水宣传。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各部门各司其职;加大资金保障,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强化督查考核,加强督查督办等四个方面,确保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完成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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