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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联建备案手续的管理权限如何界定?

日期:2024-12-20

根据2015年第29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令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联合建设备案和转让备案均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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