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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本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提供给其他人员使用?

日期:2023-10-26

1.提供人为我市职工医保正常参保状态,使用人为我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正常参保状态。

2.线下办理: 由提供个人账户资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全市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或区内各乡镇街道社保所均可办理个人账户关联,账户关联可以一对多。(办理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3.线上办理:提供个人账户资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重庆医保APP”办理关联。操作步骤:提供人通过微信公众号关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服务→热门服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关联与取消→添加关联→确认→填写“使用人(亲属)基本信息"→确认。或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注册登录后在界面下方点击地方专区→重庆市 →热门服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关联与取消→添加关联→确认→填写“使用人(亲属)基本信息"→确认。或下载“重庆医保APP”→首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关联与取消→添加关联→确认→填写“使用人(亲属)基本信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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