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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参保人怎么申办特殊疾病?

日期:2023-10-26

特殊疾病申办为全渝通办事项,即参保人可选择就近地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机构均可办理。我区办理流程如下:

(一)办理时间和地点:每月1日—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狂躁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在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申报;结核病、耐药结核病在开州区人民医院申报;其他病种在开州区人民医院或开州区中医院申报。对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办理不受时间限制,正常工作日在区人民医院或区中医院按照随到随鉴定的原则申报办理。

    (二)所需材料:《特病待遇资格认定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结果(原件或加盖医院鲜章的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一寸彩色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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