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常见政策问答>区医保局

在重庆市外就医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日期:2022-05-17

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市外异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异地联网定点医院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可通过我局的经办窗口电话(居民医保023-52298755,职工医保023-52299268)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渝快办、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方式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完成后在就诊的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