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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处理意见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日期:2023-05-22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投诉请求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原处理行政机关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书之日起三十日内通过复查行政机关或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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