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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证怎么办理?

日期:2023-10-26

(一)适应情形:优待证申领对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二)办理所需资料:建档立卡信息已完善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电子证件照片规格:(1)352像素(宽)*440像素(高);(2)分辨率为300DPI;(3)大小为20K-50K;(4)白底,无边框;(5)头部占图像尺寸的2/3左右;(6)照片中包含人脸;(7)人像在照片矩形框水平居中;(8)不戴帽子。

(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在申领优待证前应完成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四)咨询电话:开州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23-52990206,开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科023-5299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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