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政策解读核心问答

    1.《负面清单》和《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对深化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作出了部署。2024年3月22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授权自贸试验区可自行制定重点领域数据出境负面清单。为落实国家要求,全面深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重庆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能力及便利化水平,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统筹领导和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数据局、商务部等部门支持指导下,在重庆市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框架下,重庆市商务委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经济信息委等部门组建工作专班,通过深入研究、企业调研、专家咨询,围绕服务重庆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需要,研究编制了《负面清单》及配套《管理办法》,经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庆市委网信委批准,并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数据局备案后予以发布。《负面清单》及配套《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重庆市在跨境数据流动便利化服务创新改革方面迈出重要步伐,有利于重庆市全面提升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2.《负面清单》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及《管理办法》,围绕服务重庆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需要,基于企业数据出境的实际需求,在充分论证和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的。《负面清单》首批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综合考虑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数据分类分级规则、数据敏感程度等因素,涉及4个业务活动、9个业务场景、110个数据项,基本涵盖智能网联汽车全业务链条,确保各业务活动中数据出境均有章可循。《管理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及分工、负面清单制定和实施、数据出境活动监督管理、数据处理者责任和义务、附则等六章23条,重点围绕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制定流程、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设计,是制定负面清单和开展日常监管的基本规范。3.此次出台的《负面清单》及《管理办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特色亮点?答:一是突出便利适用,创新采取“业务活动-业务场景-数据类别与示例”方式,把业务活动和业务场景前置单列,便于企业直接对应并适用。二是突出重庆特色,针对重庆车企“以本土车企为主、合资车企为辅,研发、生产、供应链等环节以国内为主、海外为辅”的特点,充分考量重庆智能网联汽车出海的业务布局、出海规划以及个性化业务场景等因素,对涉及的关键术语、数据类型、场景适用等进行补充说明,确保所定规则高度契合重庆车企的业务出海和数据出境需求。三是明确“先用后报”原则,不设置准入机制,企业在事后向所在区域各自贸板块报告数据出境情况,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探索负面清单互认互用,其他自贸试验区已发布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重庆自贸试验区可参照执行,形成数据出境全国“一盘棋”。4.数据处理者在使用《负面清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时如何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答:数据处理者在使用负面清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时,应建立数据出境全流程工作机制。数据出境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告知和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必要工作;数据出境时应采取安全可控的传输方式,避免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数据出境后应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并对出境后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记录,禁止开展数据融合等增加法律与安全风险的数据处理活动。5.《负面清单》实施后,如何做好数据出境活动的安全监管?答:《负面清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守国家数据安全底线,在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和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基础上,促进数据资源有序流动和开发利用,推动数字经济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重庆市各相关单位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重庆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数据出境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负面清单实施情况和数据出境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和处置。二是市级部门通过定期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负面清单的落实情况和数据出境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强化负面清单使用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综合监管。三是压实属地责任,各自贸板块加强对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活动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每半年向相关市级部门报告所属区域内负面清单实施情况和数据出境情况。
  • 《重庆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核心条款问答

    (一)核心条款1标题:专项资金支持方向。问: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哪些方向?答: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专项资金支持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5个方向,结合工作需要,细分为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骨干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改造、物流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改造、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培育、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9个项目类别。(二)核心条款2标题:专项资金支持标准。问:专项资金支持标准是什么?答:1.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8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2.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8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3.骨干专业市场(集群)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4.物流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改造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6.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项目,其中,公益性项目按照审定投资额予以全额支持。市级应急中转站建设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区县应急中转站建设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区县应急疏散场地末端投放点单个不超过10万元。市场化项目中,重要民生商品智能化储备库建设项目、提升批发企业保供能力类项目、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类项目、千店销售终端能力提升项目、万个小区保供配送末端质量提升行动项目,单个项目(千店销售终端能力提升项目、万个小区保供配送末端质量提升行动项目由项目业主集中打捆申报)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800万元。7.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单个项目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市场主导投资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对政府主导投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支持比例。8.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9.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单个项目最低有效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有效投资额的40%,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三)核心条款3标题:市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问:市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的程序是什么?答:1.项目立项。由市商务委牵头开展项目申报、评审,对拟支持项目按相关规定进行查重、公示,经集体研究后下达资金和项目。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指标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市商务委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对项目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3.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市商务委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四)核心条款4标题:区县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问:区县级项目立项、验收和资金拨付的程序是什么?答:1.项目立项。项目补助类,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推荐,由市商务委组织评审、查重、公示,经集体研究后下达资金和项目。切块安排类,由市商务委按因素法切块至区县,区县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查重、公示,经集体研究并向市商务委备案后,下达项目和资金文件。2.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实施主体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和绩效指标开展自评,自评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对项目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验收合格项目报市商务委备案,市商务委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区县验收情况开展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其中,支持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检查。3.资金拨付。项目验收通过后,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程序拨付资金。(五)核心条款5标题:绩效管理。问:如何做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答:市、区(县)两级按照国家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相关文件要求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定,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绩效目标作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和项目运行监督管理依据。在跟踪管理过程中,若项目实施进展和资金使用与原定绩效目标发生重大偏离、项目发生重大变更调整或无法继续实施等情形的,停止专项资金拨付,并采取整改、变更、撤销、终止等处理措施,按规定收回已拨付的专项资金。
  • 《重庆市稳定外资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外资企业是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力量。202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2025年6月,重庆市政府出台《重庆市稳定外资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各项稳外资决策部署,以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我市利用外资稳存量、促增量、提质量。二、《若干措施》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答:包括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全面提升投资促进水平、高效释放开放平台效能、强化服务保障支持等四个方面20条举措,持续加大引资稳资力度。(一)有序扩大自主开放聚焦于放宽市场准入和深化国际合作。包括:积极争取电信、医疗、教育等相关领域开放试点,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要求,深化重庆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持续推动医疗领域扩大开放,支持干细胞与基因研发国际合作,鼓励外资开展股权投资。(二)全面提高投资促进水平致力于强化招商引资。包括:支持外资企业深度参与“投资重庆·渝见商机”专题招商活动,加强市区联动,增强活动实效。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力度,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范围,允许外商投资性公司使用境内贷款开展股权投资,支持外国投资者投资研发中心、地区总部及总部型机构。鼓励外国投资者实施并购投资。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措施透明度。(三)高效释放开放平台效能着重于平台机制改革和效能提升。包括:深化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动态调整经开区、综保区四至范围,促进产业集聚,推动综保区差异化发展,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外资集聚高地。(四)强化服务保障支持强调全方位服务和保障优化。健全外商投资全流程服务体系。执行政府采购本国产品体系标准。拓宽外资企业融资渠道。为外籍商务人员提供口岸签证便利及5年多次访华专项签证邀请函核发服务,优化240小时过境免签流程。对首次获得AEO高级认证资质企业给予资金奖励。提升外资企业关税减让享惠能力。三、《若干措施》的主要特点有哪些?特点1:释放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积极信号密切跟踪国家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动态,精准对接试点政策要求。积极申报外商独资医院设立试点。重点围绕理工农医类及新重庆建设紧缺学科专业,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充分发挥全市生物医药口岸优势,持续加大力度推动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引导更多优质外资长期投资我市上市公司。特点2:服务延伸至基层和项目“末梢”外资企业智慧服务云平台强化线上互动,发挥领导联系外资企业(项目)、行政服务管家等机制为企纾困,下沉服务重心,将政策措施落实到区县、园区和企业(项目)。开展“服务保障进外企”“三送一访”活动,“一对一”服务保障重大(重点)外资项目落地。特点3:切实回应外资企业关切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策宣传,做好外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外资企业可通过外资企业圆桌会、行政服务管家等多渠道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特点4: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详情请咨询辖区商务(外资)主管部门。四、其他创新亮点之处还有哪些?重点领域引资引导外资参与“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推进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依法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纳入“渝贸贷”支持范围,外资企业通过线上资金平台常年可申请,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政策。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用地计划“应保尽保”;容积率调整不再补缴土地价款;持续升级税务服务机制;使用人民币资本金再投资,被投资企业免开专用账户;认真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联合出台的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税收抵免政策。五、如何保障政策贯彻落实?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协同推进机制。市商务委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相关市级部门的协同联动,压实区(县)、开放平台属地责任,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高效落实。二是强化政策宣传。依托政策宣讲会和线上平台等宣传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透明度和企业获得感,保障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三是强化政策评估。收集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外资企业对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并结合实际进行优化调整,提升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 《重庆市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问答内容

    1.什么是数字贸易?数字贸易是指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据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是以“数字订购”和“数字交付”为主要实现方式的数字订购贸易、数字服务贸易和跨境数据要素贸易的总和,其主要形式是数字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2.什么是服务贸易?商务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监测制度》将服务贸易分为运输、旅行、建筑、保险、金融、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加工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12个领域。3.到2029年,我市发展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目标是什么?从2025年到2029年,全市数字贸易年均递增长10%,服务贸易年均递增长6%。4.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发展数字贸易?我市将从“重点发展数字订购贸易”和“创新发展数字交付服务贸易”两方面发展数字贸易。其中,从赋能产业带、产业园区建设、品牌建设运营三方面重点发展跨境电商产业,产业数字化、数字产品、数字服务、数字技术、数据贸易等方面创新发展数字交付服务贸易。5.我市将从哪些方面发展服务贸易?我市将主要从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融合发展、国际物流集疏运综合服务、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医药进出口、传统优势服务出口等方面持续壮大特色服务贸易。6.我市在平台载体建设方面有何特色?我市将集聚自贸试验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服务业扩大开放等政策资源,以两江新区为核心承载地,渝北区、江北区等为补充,建设中新数字贸易合作区。探索优化跨境数据流动管理机制,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汽车行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加快建设中新跨境电商数字金融服务平台。
  • 《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核心条款问答

    (一)核心条款1标题:第一章 总则内容: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中小微商贸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促进中小微商贸企业稳健经营。解读:问:为什么设立风险补偿资金池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答:在风险补偿资金池项下的贷款业务可以为企业增信,帮助银行及担保机构分担一定份额的贷款本金风险,缓释银行和担保机构风险压力,引导银行快速、低息、提额放贷。(二)核心条款2标题:第二条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内容:政府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健全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挥中小微商贸企业融资服务主体作用,提高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解读:问:目前服务借贷主体的金融机构有哪些?答:经前期征集合作意向,目前合作银行为重庆银行;合作担保机构为重庆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续市商务委将根据资金池运行情况对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予以动态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取消等),调整之后的银行、担保机构再次申请加入间隔时间应不少于一年。    (三)核心条款3标题:第二章  实施内容内容: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根据“渝贸贷”实际运行情况,经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会商一致,可对资金池规模进行动态调整,但调整后的资金池规模与存量融资业务余额比例不得低于1:15。“渝贸贷”贷款规模按照资金池规模以1:15的比例放大,贷款余额达到资金池放大比例上限后,由市商务委发出通知,暂停接受“渝贸贷”申请。解读:问:“渝贸贷”资金池规模有多大,能够提供多少贷款资金?答:“渝贸贷”资金池初始规模为3000万元,按照1:15的比例放大,可提供总规模4.5亿元贷款。(四)核心条款4标题:第三章 风险分担机制内容:根据贷款方式的不同,“渝贸贷”业务贷款可选择信用或担保机构担保两种方式发放。“渝贸贷”资金池以其池内规模为限承担风险补偿责任,超出资金池规模的风险补偿由银行和担保机构(如有担保)按约定比例承担。解读:问:如果发生贷款逾期风险有哪些措施可以控制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自身风险以长期运行?答:《重庆市中小微商贸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渝贸贷)管理实施细则》中第五条约定了资金池的放大规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了参与资金池运营各方的风险分担比例,第十三条到十六条规范了资金池有关预警、熔断、重启和终止的触发条件及方法,可以保证资金池安全有效运行。(五)核心条款5标题:第四章 操作流程内容:资金池贷款申请和发放按照以下流程实施:企业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企业资格、企业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尽职调查及贷前调查、担保机构尽职调查 (如有担保)、银行发放贷款 (担保机构配合)。解读:问:企业如何申请“渝贸贷”,整个流程需要多少时间?答:企业申请“渝贸贷”,首先通过市商务委官网提交申请,市商务委审核通过后,通知企业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 (如需担保)提交贷款申请,合作银行和和担保机构 (如需担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尽职调查和贷前调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
  • 《重庆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问:《方案》是我市首次专门就服务消费发展作出系统全面部署的政策文件,可谓举措丰富、干货满满。能否具体介绍一下《方案》制定背景及过程?答:2024年7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对服务消费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意见》围绕挖掘基础型消费潜力、激发改善型消费活力、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服务消费动能、优化服务消费环境、强化政策保障等6个方面,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意见》出台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市长等相关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分项细化,加强对接,会同相关市级部门认真落实,尽快落地。为贯彻落实好国发〔2024〕18号文件、市领导批示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市商务委在认真学习文件、会议和市领导批示精神,积极借鉴上海、广东、四川等地促进服务消费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了我市《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送审稿)》〕,已多次征求有关市级部门、区县、有关商协会意见,完成了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过程中,充分结合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实施意见》《关于培育发展“巴渝新消费”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市领导多次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重点区县、企业、行业专家等进行充分讨论,并召开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议,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了本文件。问:现阶段我国服务消费相对于商品消费来说,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为促进我市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了怎样的发展目标呢?答:政策文件的制定,除了明确方向路径外,也要确定相应的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到2027年,在服务消费各领域形成一批新增长点,服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40%。到2035年,形成资源集聚和辐射全球市场的高品质、创新型、数字化、融合化服务消费新体系,服务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45%。问:当前,我国正处在服务消费较快增长阶段,服务消费成为居民消费的重要增量来源。请问《方案》为促进养老、育幼、文旅、家政等服务消费重点领域发展部署了哪些工作?答:为扩大餐饮住宿、养老托育、文旅体育、健康和信息等重点领域服务消费,结合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能,主要从12个方面提出了20条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一是推动餐饮住宿消费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美食名城。打造国际友城美食聚集区;培育名菜、名宴、名厨、名店、名企、名街等,争创中华美食街和钻级酒家;传承发扬渝菜烹饪技艺和饮食文化,扩大“渝味360碗”影响力;推动重庆火锅、重庆小面等特色美食“出渝”“出海”。提升住宿消费水平。提升住宿服务品质和涉外服务水平,培育发展一批中高端酒店;支持和鼓励住宿业与文旅、康养、研学等业态融合发展。二是提升家政服务消费品质。引进和培育一批家政服务品牌,支持家政企业员工制发展。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指导高等院校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推动“渝悦·数智家政”建设。促进家政服务与养老、育幼、助餐等深度融合。三是丰富养老托育服务供给。积极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普惠托育服务。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大力发展普惠养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品质化养老机构。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和社区租赁服务。四是提升文旅消费扩容提质。提升文旅服务消费能级。建设世界级都市休闲旅游圈,打造“两江四岸”滨江休闲带。做强中国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做靓“壮美长江·诗画三峡”旅游品牌。丰富文旅服务消费供给。打造“红色三岩”(红岩村、曾家岩、虎头岩)品牌,建设红色旅游高地。持续开展温泉旅游宣传营销和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提升“世界温泉之都”品牌影响力。五是增强体育服务消费带动力。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打造品牌体育赛事。高质量办好“一带一路”田径邀请赛、中国杯世界花样滑冰大奖赛等国际国内比赛。以登山、漂流、马拉松等项目为基础,打造国际国内户外运动品牌赛事活动。六是推动健康服务消费高品质发展。丰富康复服务消费供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院,鼓励发展针对特殊人群的专业康复护理机构。开拓中医药健康消费新模式。支持建设中医药特色街区、中医药特色小镇,举办中医药文化集市、夜市等活动。打造高品质医疗服务消费品牌。七是构建信息服务消费生态圈。推进信息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加快建设以骨干网络设施、算力基础设施、人工智能服务平台、区块链基础设施、量子计算云平台等为代表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促进信息服务消费产品研发。支持在智能化教育教学、自动驾驶等领域构建示范应用场景。问:《方案》提出要着力提升服务品质,丰富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以创新激发服务消费的内生动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请问,在金融、教育、居住、交通和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方面,主要有哪些举措呢?答:一是强化金融服务消费产品创新。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开发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围绕服务消费各领域提供差异化贷款产品。推动保险与医院、医保、医药等数据开放共享与综合利用,提升参保理赔便利度和服务体验。二是发展多层次教育服务消费体系。积极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项目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加强服务消费重点领域相关学科专业的人才培养,推进产学研合作。三是优化居住服务消费供给。完善居住消费设施布局。推动建设高品质生活服务圈,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相关标准和管理要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打造住房租赁经营品牌。四是创新交通服务消费内容。提升交通服务消费能级。拓展公路、内河邮轮港口与城市交通服务消费,配套餐饮住宿服务消费。创新交通复合式消费场景,完善立体换乘、汽车租赁等服务内容。推出与“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联动的旅游活动路线、优惠套票,吸引中转客流。优化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健全末端共同配送体系。五是打造融合化服务消费场景。促进数字化融合消费。加强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在健康、养老、家政、文旅、体育等服务领域应用。促进绿色转型融合消费。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扩大可循环包装应用场景。问:《方案》出台这些重点举措后,怎样来保障这些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实现呢?答:我们将从四个方面来做好落实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将促进我市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纳入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范围。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对照本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年度目标,形成工作清单。二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加快推动服务消费发展。建立财政资金促进服务消费的评估机制。提升服务消费领域企业融资便利度和可获得性。增加金融保险产品供给,支持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等新个体经济发展。三是加强服务消费统计监测。建立服务消费统计体系,全面客观反映服务消费规模、结构及发展速度。加强对服务消费政策的分析研究,准确把握服务消费发展趋势、结构变化情况,及时、科学完善促进服务消费的政策措施。四是优化服务消费环境。推出一批标杆化服务标准,加强新型服务消费业态和标准研究,构建高水平“重庆服务”标准体系。健全服务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提升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试点方案(试行)》 政策解读核心条款问答

    核心条款和解读:核心条款1:标题:试点企业。内容:登记注册地在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重庆自贸试验区)的食品贸易流通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类企业(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为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两年内未受到过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行政处罚。问:试点企业如何申请?答:拟开展试点业务的企业需向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1.药食同源商品进口试点企业备案信息表;2.药食同源商品进口试点生产经营承诺书;3.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企业通过审核后,就具备进口药食同源商品资质了。核心条款2:标题:试点商品。内容:在国家药监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进口药品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重合部分,选取符合海关总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的品种(若选取的植物源性中药材有注册企业要求的,还需在《允许进口境外植物源性中药材注册企业名单》中),结合重庆产业实际,先期选取2大类30个品种作为药食同源进口试点商品,具体如下:序号商品名称序号商品名称序号商品名称1丁香11胖大海21西洋参2八角茴香12茯苓22黄芪3小茴香13桔梗23灵芝4玉竹14菊花24山茱萸5甘草15黄精25地黄6决明子16槐花26枸杞7肉豆蔻17蒲公英27豆蔻8余甘子18覆盆子28松花粉9金银花19当归29玫瑰花10砂仁20姜黄30西红花问:试点企业如何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答:试点企业在办理进口通关申报前,向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药食同源商品进口备案清单》,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完成后开具《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试点企业凭《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用途证明》、合同、进口提单、装箱单等材料,到隶属海关现场办理通关手续,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问:试点企业在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申报和使用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答:试点企业在办理药食同源商品进口申报和使用时,要特别注意:1.所有商品进口申报时需符合海关总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动植物源性药材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的要求,若植物源性中药材有注册企业要求的,还需在《允许进口境外植物源性中药材注册企业名单》中;2.使用时需按国家卫生健康委《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中的使用部分和备注要求进行。核心条款3:标题:企业主体责任。内容:试点企业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承诺书,严禁将药食同源进口商品用于药品生产加工、销售或者对外流通。要建立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全流程追溯的信息管理系统,详细记录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所有环节,台账保存年限不得少于两年。问:在监管方面对试点企业自查有什么要求?答:试点企业每年12月底前,对进口药食同源商品采购、加工等情况开展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告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并由区商务主管部门抄送至市商务委。问:试点企业获取资质后必须开展业务吗?答:试点企业获取资质后,须在1年以内实质性开展进出口业务;1年以内未开展的,取消试点资格。问:试点企业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后,在核销时限上有什么要求?答:试点企业进口药食同源商品后,原则上1年以内完成核销,2年内未核销完的商品,经自贸试验区所在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可转让给其他具有试点资质的企业。
  • 《外资研发中心奖励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核心条款问答

    核心条款1:标题:奖励对象条件问:具备哪些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才能申请奖励资金?答:申请的外商投资企业需符合如下条件:1. 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2. 作为独立法人的,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3.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4. 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5. 申报的法人主体或申报单位所属法人主体的境外股东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美元。核心条款2:标题:奖励标准。问:奖励标准是多少?答: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外资研发中心,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核心条款3:标题:申报资料及申报流程。问:符合奖励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该如何申报?答:(一)符合奖励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 新设外资研发中心开办奖励申请表。2. 研发中心情况介绍。3.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所属外商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 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6. 累计购置的设备清单及原值。7. 产学研合作情况介绍及研发成果转化清单。8. 审计报告。核心条款4:标题:申报流程。问:具体该如何进行申报?外资研发中心奖励申报,按下列程序进行:1. 市商务委发布关于开展外资研发中心奖励申报的通知;2.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向注册地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3. 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市商务委;4. 市商务委组织开展审核确认,择优确定受奖励机构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告后给予奖励。核心条款5:标题:有关工作要求。问:该奖励政策有哪些限制?相关政策执行的咨询答疑等由谁负责?答:对获得奖励资金之日起2年内未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减少注册资本或撤资的,及检查发现有以欺骗手段获得开办奖励资金等其他违反规定的研发中心,将全额追回补助资金,且3年内不得享受市商务委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情节严重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
  • 《重庆市推动茧丝绸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茧丝绸消费实施方案》核心条款问答式举例解读

    核心条款1:标题:完善桑蚕良种繁育体系内容:强化桑蚕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强蚕种立法保护。按照产、学、研相结合和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发展模式,依托西南大学、西部科学城(重庆)种质创制大科学中心优势创新资源和“千蚕基因组计划”“数字家蚕”基因库等重大科研成果,建立科研机构与桑蚕种业企业协作攻关体系,开展家蚕、桑树遗传资源保护、评价、筛选、创制、改良和品种选育系统研究,推动桑蚕良种创制和选育基地、桑蚕种质资源库、桑蚕原种场、蚕种冷藏孵化中心、蚕种质量检验检疫中心建设,加快选育、创制出一批高产抗逆、高效优质、宜机宜耕、专用特用的桑蚕新品种,满足多元化发展需求。问:“千蚕基因组计划”的主要成就是什么?答:“千蚕基因组计划”指家蚕大规模种质资源基因组解析,家蚕基因组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18年提出,2019年全面启动,2022年9月宣布完成。该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1078份代表全球多样性的蚕遗传资源深度重测序,获得55.57T的基因组大数据,率先实现家蚕基因库数字化;从头组装545个高质量参考基因组,对100个基因组进行了基因注释,得出家蚕泛基因总数为19411个,新发现家蚕基因(家族)达7308个;鉴定出4300余万个SNP、930余万个Indel、340余万个结构变异(SV);共鉴定到468个驯化相关基因和198个改良相关基因;发现中国实用种和日本实用种仅共享不到3%的改良作用位点,揭示了中、日两个系统间产生强杂交优势的遗传基础奥秘;作出了家蚕驯化起源于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重要结论;示范性地解析了家蚕产丝量、茧丝纤度、茧色、化性及体色等重要经济和生态性状的遗传基础及其关键基因,展示了泛基因组在解析复杂性状和高效挖掘优异基因方面的强大优势;绘制了世界首张家蚕超级泛基因组图谱,囊括了目前最全面的家蚕及野桑蚕的基因组信息,也是至今全球动植物中最大样本的长读长泛基因组,是一张高精度的家蚕基因组遗传变异图谱,对深化功能基因组研究和推进家蚕模式化、开启家蚕设计育种等意义重大。核心条款2:标题:建设高质量蚕桑示范基地内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种养、高水平管理、高效益产出、生态化建设要求,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发挥“桑中产粮”功能,积极推行粮桑统筹发展策略,采取覆盖度小于50%或每亩株数小于合理株数70%的粮经套种模式,大力发展间种、套种、轮作等种植模式,提升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促进桑树、粮食和蔬菜等协调发展。利用生态桑园转换空间,通过荒坡地整治再利用等途径,突破蚕桑生产用地政策瓶颈,进一步扩大集约化标准化蚕桑基地范围。以渝东北、渝东南优势蚕桑产业带和主城新区蚕桑基地镇为重点,持续巩固提升现有规模化集约化蚕桑示范基地,积极推进“村集体经济+蚕桑产业”相融合的产业发展模式,开展以镇(乡)、村为主的蚕桑产业示范镇(乡、村)建设,创建产业化示范基地和示范区。加强老旧桑园更新、换代和利用,发展新型四边桑,稳步推进提质增效。。问: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的标准是什么?答:规模化标准化优质高产桑园须相对集中连片,交通较为便利、地势相对平缓、且远离污染源,土地坡度25°以下,建设布局有合理的生产便道,便于省力化农业机具作业,配置完善的排灌设施设备(含蓄水池、排灌系统等)。原则上每亩桑园栽桑800株以上。就近建设标准催青室、小蚕共育室、大蚕房、蚕沙无害化处理等设施。核心条款3:标题: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支持开展国际合作。内容:优化丝绸出口商品结构,推动从价值链低端向中高端升级。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引导企业深耕传统出口市场、拓展新兴市场,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机遇,支持市内丝绸企业扩大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贸易规模。鼓励企业“走出去”与中亚、东南亚等地依托境外经贸合作区开展丝绸生产合作,推进资源优势互补。问:“一带一路”为重庆茧丝绸产业发展带来了哪些契机?答:“一带一路”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倡议,而茧丝绸产业是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中最重要的历史符号和文化载体。“一带一路”很多共建国家,例如越南、泰国、乌兹别克斯坦等都有种桑养蚕的传统,但受限于经营结构、品种和生产技术的影响,产业发生萎缩。我们可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广泛开展国际间交流合作,资源共享,开拓市场,同时也可以在更大的空间上形成更为优化的产业布局与国际分工,带动产业集群效应。核心条款4:标题: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内容:创新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新机制、新形式和新办法,引导村集 体资金投入到蚕桑产业,探索建立村集体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和政策资金用于建设养殖工厂,村民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和管理桑园、企业负责经营和销售的利益共享机制,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促进村集体经济良性循环发展。培育壮大蚕桑重点企业,发挥全产业链纽带作用,建立健全企农利益链接机制,开展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实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带动蚕农稳定增收。积极推动市内涉农高职中职院校开设蚕桑种养专业,加大以蚕桑产业为主的职业培训,培育“职业桑农”、“职业蚕农”。推动将蚕桑产业纳入特色农业保 险,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问:重庆市新型蚕桑经营主体发展现状怎么样?答:新型蚕桑经营主体是在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职业农民和具有大规模经营、较高集约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农业经营组织,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数据统计,截止2023年,重庆市在营蚕桑家庭农场有149家,在营蚕桑合作社136家,在营蚕桑种养企业201家。从趋势上看,重庆市新型蚕桑经营主体的规模化和组织化水平逐步提高,数量增长速度与农业其他产业相仿,增速不断加快,但低于农业其他产业平均发展水平。核心条款5:推进丝绸产业稳链强链补链内容:抢抓鲁渝协作和东绸西移机遇,积极承接东部地区茧丝绸产业转移,鼓励支持引进丝绸生产高新技术重点企业,丰富产业各端环节;支持区县、企业与重点区域建立印染资源共享机制,补齐产业链短板,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丝绸产业集群化发展,支持蚕桑主产区(县)因地制宜建设茧丝绸特色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自营出口能力的重点企业。问:重庆市丝绸工业发展现状和规划是什么?答:重庆市现已建成丝绸工业园区6个,年产生丝2000余吨、真丝绸缎产量2434万米,位居全国第3位。涪陵区获评“中国十大优质茧丝生产基地”,黔江区被认定为“中国特色优势农产品优势区”“中国蚕桑之乡”,桑蚕茧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根据《重庆市蚕桑丝绸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重庆市将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精深加工企业,缫丝综合能耗降低50%以上,劳动生产率提高30%以上。核心条款6:加快蚕桑产业升级发展内容:加快推动蚕桑机械化建设,将蚕桑机械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提高蚕桑机械高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速省力机具示范应用,全面普及旋耕除草、喷药施肥、消毒杀菌等环节的适配农机装备。开展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加快推进桑园管理、桑叶智能采摘、分段式智能化饲育装备、智能蚕桑消毒系统、蚕种制育、远程智能化桑蚕病虫诊断系统的研发应用,推动形成蚕桑种养生产全程智能一体化发展新模式。支持科研院校和企业开展多品种人工饲料全龄饲育,建设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高标准、高质量、高产出的现代化全龄人工饲料养蚕工厂,开发质量优、效率高、成本低的家蚕人工饲料,提高生产标准,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成本。问:人工饲料全龄饲养的发展前景怎么样?答:人工饲料全龄饲养是蚕桑产业的一项革命性技术,是一种根据家蚕的食性特点和营养需求,采用适当原料经人工按照合理的比例配制成饲料以替代桑叶饲育家蚕的饲育方法。通过创建高效率、低成本、一体化的现代茧丝生产新技术体系,系统集成蚕品种、饲料生产工艺、防病体系、环境控制、人工智能等多项创新技术,能够彻底打破家蚕自然饲育中受桑叶、季节、气候和地域等自然条件的限制,实现蚕茧周年连续性和工厂化生产,给企业带来更高的生产效率。
  • 重庆市2024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解读

    (一)核心条款1:补贴适用时间、对象条件及标准方式。 问:具备哪些条件的消费者才能享受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补贴标准是多少?补贴资金采取什么方式发放? 答:消费者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能享受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一是年满18周岁的个人消费者;二是消费者旧房装修、局部换新的房屋所在地应在重庆市内,须为五年以上的一手房(以房地产公司销售合同、2019年6月以前登记的房产证或“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为证)或二手房(以二手房交易合同为证);三是专项消费贷款发放和实际消费发生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消费者在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向经公开征集、评审合格的重庆市内参与本次政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了专项消费贷款,其单笔申请金额不少于5万元,实际使用金额不少于3万元,贷款期限不少于6个月。四是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消费者与拟装修房屋产权人(含部分产权),需为同一人。 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按照申报补贴材料的相关要求和固定申报渠道主动予以申报,并按程序审核通过后,按照年利率1.5%、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标准给予贴息,每位消费者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元。本轮补贴政策资金规模为1000万元,资金用完或申报期满政策即止。每位消费者限申请一笔装修消费贷款和贴息资金。 (二)核心条款2:申报补贴渠道及材料。 问:符合补贴条件的消费者如何申报?申报时间什么时候截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符合贴息条件的对象,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云闪付APP搜索“重庆家装贷款贴息”小程序,或通过“重庆市商务委”微信公众号(点击“政民互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点击“系列活动”栏目,选择“家装贷款贴息申报”菜单)或扫描“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申报二维码”链接跳转至“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系统”清晰、完整、准确填报提交申请材料,进行贴息政策申报。鼓励各类支付平台、电商平台等加强政策宣传,并在其首页设置政策申报链接,跳转至“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贷款贴息政策申报系统”,方便消费者参与活动。若逾期未申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申报材料不清晰的,均不予受理。    (“重庆商务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爱尚重庆”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024重庆家装厨卫消费品贷款贴息申报二维码) 申报对象与参与活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装修贷款合同、获得贷款资金后,在贷款经办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下填写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是申请人线上阅读并确认承诺书。二是填报申请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三是填报申请人“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房屋登记记录(“渝快办”不动产信息查询房屋登记时间在2019年5月以前的房屋或二手房证明材料)。四是上传领取补贴的申请人本人银行借记卡照片。五是填报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信息(申请编号/有关账号、贷款审批金额、贷款期数、贷款发放时间、预计使用金额)及审批通过记录。以上相关材料必须为同一自然人。 (三)核心条款3:申报补贴程序。 问:申请补贴程序是哪些? 答:消费者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由发放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对审核不过的消费者,贷款发放机构将及时通知消费者进行修改完善重新提交。 消费者完成申报后,需持发放装修消费贷款的银行卡(或消费金融账号)到贷款适用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行业领域商户定向消费(在其他行业和场景无法消费),包括但不限于POS机刷卡消费、扫码等移动支付消费等(具体可消费的行业类别及使用方式以贷款发放单位为准)。消费贷款期满6个月后,由参与活动的发放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每月根据每个消费者实际使用贷款情况计算补贴金额(消费数据),经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复核确认后,交由政策实施服务平台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至消费者。 (四)核心条款4:配套支持政策。 问:此次实施家装贷款贴息活动中还配套了哪些支持政策? 答:主要配套了两方面支持政策。一是鼓励有条件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类企业钜惠叠加,联动出台配套贴息、打折促销等优惠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更为优惠的贷款利率,惠及广大消费者。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因地施策,配套出台鼓励家装厨卫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持续扩大家装、家电、家具、厨卫类消费品消费。 (五)核心条款5:有关工作要求。 问:此次实施家装贷款贴息政策有哪些限制?相关政策执行的咨询答疑等由谁负责? 答:此次申请家装消费贷款贴息的消费者,只能在参与活动银行业金融机构限定的家装、家电、家具、厨卫行业商户消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骗取补贴资金行为发生,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该项政策措施实施中涉及的具体问题,由市商务委、重庆金融监管局负责解释。政策实施服务机构设立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咨询电话热线:023—61677185,023—61677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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