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常见政策问答>区生态环境局

企业需要多久修订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23-09-20

答:《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企业结合环境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修订:(1)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2)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3)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6)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重大修订的,修订工作参照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步骤进行。对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的,修订工作可适当简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