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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固体废物转移至重庆市行政区域外进行处置的有些什么要求?

日期:2022-05-17

根据《固废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利用的,应当报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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