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二、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三、农村生活污水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四、农村污水治理的模式有哪些?五、发现可能或已经引起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信息报告的途径有哪些?

    一、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是什么?答:通过实施多元化策略,包括纳管、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资源化利用以及农户管控等,到2027年,开州区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100%,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100%,建成83个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二、行动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答:行动方案包括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污染调查、开展改厕暨户厕粪污管控、实施集中资源化利用、实施乡镇设施管网延伸、实施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整改、开展长效监管能力提升、实施“零直排村”示范建设等七大任务,全面推行因地制宜的政策措施。三、农村生活污水对我们日常生活有什么影响?答:农村生活污水如果不治理,直排入外环境,容易造成河流、水库水质污染,同时容易形成黑臭水体,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对居民的身心健康也会造成影响。四、农村污水治理的模式有哪些?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模式主要包括:集中处理、纳管处理、集中资源化利用、分散处理等4种模式。五、发现可能或已经引起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信息报告的途径有哪些?答:信息报告可以通过(023)52226422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也可通过(023)52012345向区政府报告,或通过“12345”服务热线报告。
  •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二、事件预警分级、发布与解除是怎样的?三、突发环境事件后,如何开展污染物的排查?四、应急预案响应终止的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五、鲤鱼塘水库水质出现异常时,公众可通过什么途径反映?

    一、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预案主要由六大部分组成,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工作、应急保障及附则等。二、事件预警分级、发布与解除是怎样的?答:根据开州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实际情况,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橙色和红色两级。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区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发布或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指定部门发布。当引起预警的条件消除和各类隐患排除后,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及供水不会受到影响时,由发布预警的单位下达预警解除指令,终止已经采取的有关行动和措施。三、突发环境事件后,如何开展污染物的排查?答: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1)有机类、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等的异常情况。(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医疗场所等的异常情况。(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与农药制造有关的工业企业、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加油站、运输车辆、运输船舶、油气管线,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6)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危险品仓库和装卸码头、危化品运输船舶、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四、应急预案响应终止的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答:本预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终止应急响应:(1)进入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水域扩散时;(2)进入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污染团已成功拦截或导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没有向取水口扩散的风险,且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3)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五、鲤鱼塘水库水质出现异常时,公众可通过什么途径反映?答:可以通过023-52226422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也可通过023-52012345向区政府报告,或通过“023-12345”服务热线反映有关情况。
  • 一图读懂《重庆市开州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什么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三、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主要由哪些部门应对?四、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五、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异常时,公众可通过什么途径反映?

    一、什么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答: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二、什么是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答: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等因素,导致水源地风险物质进入水源地或其上游的连接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饮用水供水单位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三、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主要由哪些部门应对?答:主要包括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气象局等职能部门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同应对处置。四、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本预案适用于在开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水源地(不含鲤鱼塘水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在开州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开州区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安全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城区饮用水水源地(鲤鱼塘水库)突发环境事件按《重庆市开州区鲤鱼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开展。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五、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出现异常时,公众可通过什么途径反映?答:可以通过023-52226422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也可通过023-52012345向区政府报告,或通过“023-12345”服务热线反映。 
  • 一图读懂《重庆市开州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是什么?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三、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几个等级?四、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五、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可通过什么途径报告?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定义是什么?答: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有哪些?答:本预案适用于开州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开州区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开州区环境安全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重庆市开州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发生的水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及水上交通事故的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水上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重庆市开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开展。三、突发环境事件分为几个等级?答: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按照事件严重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四、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答:(一)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衔接、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等内容。(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并规范了重庆市开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主要成员、有关单位职能职责。(三)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明确监测、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内容。(四)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应急处置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响应措施包括现场污染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市场监管和调控、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等;响应终止包括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终止程序。(五)善后工作。包括损害评估、保险理赔、事件调查、善后处置和情况通报相关工作。(六)应急保障。明确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装备与资金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等相关内容。(七)宣传培训和演练。包含了环境安全宣传、培训以及演练等内容。(八)附则。包含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实施时间等内容。五、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时,可通过什么途径报告?答:可以通过023-52226422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也可通过023-52012345向区政府报告,或通过“023-12345”服务热线报告。 
  • 一图读懂《重庆市开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一、应急预案修订的目的是什么?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三、突发水环境事件预警等级有几个?四、发现可能或已经引起水污染事件的现象,信息报告的途径有哪些?

    一、应急预案修订的目的是什么?答:2019年11月1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9〕100号)。随着机构改革工作深入实施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开州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面临的环境风险、环境应急资源等不同程度发生调整或者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需要,健全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水环境安全,修订本预案。二、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内的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以及在开州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影响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水环境安全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事故所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江上溢油事件、船舶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按照其他相关应急预案规定执行。三、突发水环境事件预警等级有几个?答:根据《重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长江三峡库区重庆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四、发现可能或已经引起水污染事件的现象,信息报告的途径有哪些?答:信息报告可以通过(023)52226422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也可通过(023)52012345向区政府报告,或通过“12345”服务热线报告。
  • 《长江三峡库区开州流域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图片解读

  • 一、什么是辐射事故?二、应急预案有哪些编制依据?三、如何预防辐射事故?四、发生事故后,通过什么渠道向监管单位报告事故信息?五、发生辐射事故后可以采取哪些处置措施?

    一、什么是辐射事故?答: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造成人员受到异常照射或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故,主要包括:①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②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发生的辐射事故;③铀矿冶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④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辐射事故;⑤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区境内坠落造成的环境辐射污染事故;⑥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二、应急预案有哪些编制依据?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辐射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如何预防辐射事故?答:从事核技术利用、放射性物品运输等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辐射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设备,做好辐射事故风险识别、登记、评估、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要加强放射源在生产、运输、贮存与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定期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配备相应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并定期做好检测、维护工作。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情况,要立即报告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生态环境局。四、发生事故后,通过什么渠道向监管单位报告事故信息?答: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区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局及区级有关部门报告;公众可通过110公安报警电话、023-12345便民热线、023-52226422区生态环境局值班电话报告。五、发生辐射事故后可以采取哪些处置措施?答:辐射事故发生后,区政府、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采取人员搜救、应急监测、隔离疏散、医学救援、危害控制、舆论引导、维护稳定、安全防护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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