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周期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规定,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大坝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蓄水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重庆市水利工程等级管理办法》根据工程等级不同,进一步明确具体的鉴定周期:大型水库大坝小于等于6年,中型水库大坝小于等于7年,小(1)型水库大坝小于等于8年,小(2)型水库大坝小于等于10年。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时,应组织专门安全鉴定。
  • 堤防工程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依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6—2013),堤防等级为:1级:防洪标准[重现期(年)]≥100;2级:50≤防洪标准[重现期(年)]<100;3级:30≤防洪标准[重现期(年)]<50;4级:20≤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30;5级:10≤防洪标准 [重现期(年)]<20。
  • 水闸工程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大(1)型水闸,其过闸流量需达到或超过每秒5000立方米;    大(2)型水闸,过闸流量则在每秒1000至5000立方米之间;    中型水闸,过闸流量范围在每秒100至1000立方米之间;    小(1)型水闸,其过闸流量在每秒20至100立方米之间;    小(2)型水闸,过闸流量小于每秒20立方米。
  • 水库工程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大(1)型水库库容大于10亿立方米;大(2)型水库库容大于1亿立方米而小于10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0.1亿立方米而小于1亿立方米;小(1)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100万立方米而小于1000万立方米;小(2)型水库库容大于或等于10万立方米而小于100万立方米。
  • 《重庆市水利工程BIM技术服务费用计价参考(试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计价参考》是在重庆市水利工程各类工程项目概算数据上进行BIM取费的推演,综合考虑项目规模、BIM取费的各类应用场景、BIM模型精细度等各类影响因素,包含费用名称、适用范围、应用要求、计价说明4个章节的正文内容和3个章节的附录内容。正文内容详细说明了计费对象、范围、内容、公式、计费取值等内容。阐明了BIM计费的对象;明确了文件的适用范围;明确了费用列支、BIM技术应用要求以及计价服务内容与周期;明确了重庆市水利工程BIM技术服务费的计价公式、计价基础、规模调整系数设置方式;说明了枢纽工程、引水工程、河道工程三大工程类型项目整体、分项、分阶段的计价费率、难度系数确定方法以及具体应用细则等内容。附录内容为枢纽工程、引水工程与河道工程三类水利工程的BIM技术服务取费案例(数据来源于重庆市水利工程的项目数据)。取费案例中BIM技术服务费测算结果分别占基本设计费10.5%、11.6%、11.1%,小于按《重庆市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计算结果。
  • 《重庆市水利工程BIM技术服务费用计价参考(试行)》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计价参考》适用于我市中型及以上新建水利工程项目设计、施工、运维阶段BIM模型创建和应用的服务费用计价,改扩建、除险加固等工程可酌情参照执行。
  • 《重庆市水利工程BIM技术服务费用计价参考(试行)》编制背景是什么?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构建智慧水利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水利部高度重视智慧水利建设,将推进智慧水利建设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之一,并将智慧水利作为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显著标志。BIM技术是智慧水利数据底板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十六字”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智慧水利发展目标,市水利局于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推进BIM技术在全市水利工程全生命期应用的指导意见》(渝水〔2020〕73号),明确了勘察设计阶段重点任务是“逐步建立完善我市水利行业BIM技术应用标准及体系,逐步形成应用BIM技术开展项目审查的能力”。202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强调了“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水利工程全生命周期运用”。在赴杭州、成都等地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我市水利行业BIM技术标准体系进行了系统梳理,共梳理出8个拟制定标准,决定按照“急用先行”原则,先行编制《计价参考》,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BIM技术服务费用计价,从而提升BIM技术应用标准的实用性和落地性,促进BIM技术的规范化、协同化应用。
  • 《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什么是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

    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是指取用水资源并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得市、区县(自治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取水许可证作质押向贷款人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对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但暂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的也参照执行。
  • 《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如何评估融资主体?

    作为抵(质)押品的取水权应满足条件:     1.依法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取水许可证,在取水权有效期内且满足取水权使用的相关要求。     2.权属清晰,拥有合法有效的取水权证明材料。     3.未质押给其他机构及个人。     4.不存在因司法查封、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借款人应满足条件:     1.依法设立,相关证照齐备、合法、有效。     2.所属行业、产业和融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政策导向,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3.经营稳定,能按期还本付息,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 《取水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南》怎么实施融资程序?

    (一)符合业务办理条件的借款人提交融资申请及材料,经营机构受理申请并开展尽职调查。     (二)绿色金融业务部门进行准入判断和价值评估。     (三)授信评审部门开展融资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审批通知书。     (四)经营机构落实审批通知书要求并与借款人签订合同。     (五)办妥取水权质押信息备案登记(预质押备案登记)并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质押登记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实施放款。     (六)贷款人在合同终止后,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取水权质押信息注销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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