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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解读

日期:2025-10-27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现将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就业形势保持稳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出台《关于加快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快推动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地见效,激励企业扩岗吸纳就业。

二、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的补贴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补贴对象为在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2025年企业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重点群体。

重点群体包括: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重点行业范围包括:我市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包括家政、家电维修、洗浴、人像摄影、洗染、美容美发等)。

三、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按照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的25%给予补贴。

四、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的补贴期限是多久?

参照国办发〔2025〕25号文件中政策执行期限,采取“先缴后补、按月发放”方式,最晚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底。

五、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的政策执行时限是多久?

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底。即企业提交申请时间最迟为2025年12月31日。补贴期限为1年,从企业2025年为重点群体实际缴纳社保当月开始计算,采取“先缴后补、按月发放”方式,最晚发放时间不得超过2026年底。

六、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申报过程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吗?

(一)企业首次申报补贴通过后,后续申报对应劳动者补贴无需重复逐月提交资料,由“渝悦·就业”应用按月比对参保等数据后将补贴发放清单下发至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各区县(自治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及时发放补贴,以后无需重复公示。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划型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共享信息进行认定。对统计部门未明确划型的企业,根据系统内原有企业划型数据进行认定。对认定划型有异议的可由注册地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统计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确定。

(三)企业收到补贴后尽快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劳动者。

(四)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期间社保中断后,补贴随即中断。如中断时间在2025年内,则可再次申请。

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将社会组织纳入后,如何申请?

上位文件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补贴对象。2024年《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已明确享受条件、补贴标准、经办流程等,社会组织纳入后仍按此文件执行。

补贴对象为: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且仍在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

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补贴由企业申请,经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公示、确认后发放至企业账户。

八、如何理解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

重点行业:经部门会商并报请市政府确定,将我市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维修和其他服务业(包括家政、家电维修、人像摄影、洗染、美容美发等)作为重点行业领域。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经县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等)批准或授权批准的监测对象。

九、新政策与原政策有哪些不同?

原有政策的社会保险补贴主要补贴给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或者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补贴标准是单位缴纳部分。政策范围扩大后,补贴对象增加了个人,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部分的25%。

十、按个人缴费额度的25%补贴,每月能够补贴多少?

我市2025年度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2017元、下限为4404元,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比例为8%、医疗保险比例为2%、失业保险比例为0.5%。据此计算,个人缴费部分的25%上限为577.9元、下限为115.6元。符合条件的重点群体每月可申领补贴为115.6元—577.9元。

十一、新政策如何申请办理?

企业可以通过线上、线下两个渠道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公示、拨付等环节,完成全部流程。

线上申请时,企业根据“渝悦·就业”平台推送的名单,筛选已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填写重点群体个人银行账户信息(重点群体已开通社保卡金融功能的,系统自动读取社保卡账户信息),授权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向重点群体代发补贴后点击“补贴申请”。

线下申请时,企业持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企业招用重点群体明细表、企业与招用重点群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向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就业公共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名单详见重庆市政府网站“重庆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通讯录”。

十二、政策解释和咨询

联系人:市就业局就业援助科 孟老师;

联系方式:023-8863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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