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
一、适用人群:
重庆市辖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二、享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待遇标准:
1680元/月
四、待遇期限: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9个月;
累计缴费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16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庆人社APP”或“重庆就业公众号”中“失业保险金申领”栏目网上申报
六、详细办理条件和流程请咨询区就业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23-5229938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