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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

日期:2023-10-27


一、适用人群

重庆市辖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二、享受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待遇标准:

     1680元/月

四、待遇期限:

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二年的为3个月;

累计缴费满二年不足三年的为6个月;

累计缴费满三年不足四年的为9个月;

累计缴费满四年不足五年的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七年的为15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七年的为16个月。

以后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五、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庆人社APP”或“重庆就业公众号”中“失业保险金申领”栏目网上申报

六、详细办理条件和流程请咨询区就业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23-52299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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