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对象及标准?
(一)政策依据。《关于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的通知》(渝民发〔2010〕184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渝民〔2022〕202号、《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规〔2025〕6号)。
(二)发放对象。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 18 周岁未成年人;已满 18 周岁后,在全日制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高中、中职、大专、本科孤儿参照执行。
(三)发放标准。2025年7月起,发放标准为1651/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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