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运输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渝交规〔2024〕3号)编制依据是什么?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明确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对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作了规定,明确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和初次违法可以不罚制度。二是《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具体明确了不予、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第十六条明确了罚款数额的确定遵循规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常见政策问答>区交通运输委
《重庆市交通运输领域乡镇(街道)柔性执法“三张清单”》(渝交规〔2024〕3号)编制依据是什么?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明确要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对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情形作了规定,明确违法行为轻微不罚和初次违法可以不罚制度。二是《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具体明确了不予、免予、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情形,第十六条明确了罚款数额的确定遵循规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