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本次修订文件对土地出让合同修订程序是否进行调整?
答:2021年5月,我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深化规划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1〕21号),已优化了土地出让合同修订流程。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支持项目加快完善手续,本次结合各区县局和开发企业意见,进一步取消了依据《房屋面积测量报告》修订合同的环节,土地使用权人可依据依法批准的规划条件申请核算补缴地价款,无需修订出让合同,最终依据《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确定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申请核算补缴地价款,一次性修订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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