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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对象有哪些?

日期:2023-05-22

根据《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第二条本市城市、镇规划区的建成区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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