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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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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2016年1月13日县人大十六届八次代表大会上

         开县财政局局长     雷晓玲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开县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563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23922万元,以及地方政府转贷一般债券收入1765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5979万元,调入资金15771万元,收入总计987735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5531万元、地方政府转贷债券还本支出710万元、地方政府转贷一般债券债务置换支出1665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为814994万元,实际执行754117万元,结转结余6087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068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13531万元,地方政府转贷专项债券收入47500万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等142234万元后,收入总计378333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545万元、减转贷专项债券债务置换支出47500万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1394万元后,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变动为318894万元,实际支出16210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678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22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万元,收入总计为10432万元。减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377万元后,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变动为6055万元,实际支出604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万元。

(二)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与全县一致,上年结转收入57476后,收入总计989232万元。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县本级收入减免补助乡镇支出8381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31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10万元、地方政府转贷一般债券债务置换支出16650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为732676万元,实际执行674216万元,增长17.1%,完成预算的93 %,结转结余58460万元。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中:

——县级教育支出172197万元,增长22.7%。主要用于:保障教育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等教育均衡发展。落实各阶段教育生均拨款经费和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实施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落实乡村教师补贴政策。

——县级科学技术支出2838万元,增长3.5%。主要用于:保障科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支持科技支撑示范项目,推进科技服务和研发平台建设,发展“众创空间”,激励自主创新。

——县级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99万元,增加23.2%,主要用于:保障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支持公益性文化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支持文艺创作,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试点。支持文化产业和竞技性、群众性体育发展。

——县级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963万元,增长4.4%。主要用于:保障社保、就业、民政、残联、红十字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扶持公共就业和创业创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农转非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平均保障水平。落实社会福利政策。支持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发展。保障临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县级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460万元,增长38.5%。主要用于:保障卫生计生和食药监管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提高合作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等财政补助标准,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绩效工资和撤并村卫生室建设补助政策。开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持完善大病医保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

——县级节能环保支出17583万元,下降21.4%。主要用于:保障节能环保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促进小煤矿落后产能整合、关闭、转产。支持矿业生产安全改造和灾害治理。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环保五大行动”,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

——县级城乡社区支出24120万元,增长106.6%。主要用于:保障城乡社区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支持城镇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旅游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

——县级农林水支出113662万元,增长12.8%。主要用于: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供销和农业综合开发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实施精准扶贫,支持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推进整村脱贫。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支持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致富产业。完善涉农补贴政策,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推进大中型水库等水利设施建设,支持山坪塘整治,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支持天然林资源保护,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县级交通运输支出19681万元,增长52.7%。主要用于:保障公路、水路、运管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兑现公交补贴,优化城乡公交线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完善乡村公路网络。

——县级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15265万元,增长116.4%。主要用于:保障国土、气象、测绘、地震、勘探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开展三峡地灾勘察专业检测和“6.25”、“8.31”地质灾害治理。

——县级住房保障支出16670万元,增长23.3%。主要用于: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探索公租房与安置房统筹使用。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

——县级公共安全支出39302万元,增长101.3%。主要用于:保障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看守、戒毒、保密、国家安全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公平和公共安全。

——县级一般公共支出21538万元,下降60%。主要用于:保障人大、政协、政府办、发展改革、统计、审计、财政、税收、人力资源、纪检监察、知识产权、商贸、民族宗教、档案、党委部门和群众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加强自身内部管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与全县一致,上年结转收入138619万元,收入总计37471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1400万元,下降58.8%,完成预算的95%。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县本级收入减少补助乡镇支出341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5万元、调出资金11394万元、地方转贷专项债券置换支出47500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变动为281149万元,实际执行146226万元,完成预算的52%,结转下年支出134923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实际执行中:

——县级社保就业支出2305万元,下降44.2%。

——县级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426万元,下降55%。

——县级农林水事务支出62725万元,增长113.5%。

——县级其他支出3770万元,下降60.1%。

(四)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与全县一致。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22万元。此外,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377万元。

(五)县级预备费使用情况。2015年,经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县本级预备费1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我县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等。

(六)上级转移补助和县对乡镇补助情况。2015年,上级到位补助资金85966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09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097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19805万元(含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债券转贷收入224000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14000万元)。上级到位的财力性补助统筹用于“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等支出,专项补助资金按相关资金用途专项安排,专款专用。

2015年,县对乡镇体制补助118068万元,增长17%。主要用于:保障乡镇街道基本工资、五保供养和优抚对象支出,确保基本运转支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七)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5年,全县认真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全面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新常态下的各项财政工作,全县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衡,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

1、财政收入实现预期。2015年,受宏观经济下行及房地产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全县财税部门积极创新管理模式,夯实征管基础,稳定增收来源,确保预期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县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01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面完成,增长15%;基金预算收入缩小缺口,下降58.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超额完成,增长210.2%。

2、民生支出全力保障。围绕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完善财政投入体制机制,全县地方财政支出执行922267亿元,增长3.5%,完成预算的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4.9%,完成预算的93%;基金预算支出下降30%,完成预算的5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长80%,完成预算的100%。全年财政民生支出621382万元,新增财力80%以上倾力民生;八项重点民生支出全力保障,全年投入54342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2.1%,增长14.3%。

3、政府债务风险可控。按照新预算法及市政府要求,明确债务管理责任,统一界定举借主体,实事求是反映存量债务,全县政府债务增速放缓,管控成效明显,健全了管理机制,向上争取政府债券发行额度224000万元,优化债务结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甄别债务,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实行限额管理,政府性债务余额控制在市财政局核定的833000万元内。

4、财政改革基本到位。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局,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改革任务,突出阶段重点,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财税各项改革。特别是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方面,以推进预算公开为核心,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事项,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完善对乡镇补助结算办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

各位代表,“十二五”期间,开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54.23亿元,从2010年突破10亿元后,连续每年上一个台阶,到2014年实现37.3亿元,2015年仍实现了30.1亿元,年均增长2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82.9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3.7%;政府性基金收入70亿元。一是收入结构优化渐趋健康。预算管理逐年规范,预算调整机制逐步健全,预算公开透明度更高,财政监督检查力度更大,财政综合统筹能力不断增强。二是民生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性基础更加扎实,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三是财税体制改革逐年深入。试行“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和清理减免行政事业收费,创造了更加优良的市场环境;探索PPP投融资模式推广,逐步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加大政府债务管控力度,降低了财政金融风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绩效;转变财政扶持经济方式,促进了资金分配更加科学和高效。

同时,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工作面临新的严峻考验:一是财政收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前所未有。传统的煤电产业对财税的贡献率大幅下降,产业转型升级还需要周期。二是财政支出急剧增长保障任务繁重。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生态涵养任重道远,加之群众对推动民生改善的期盼与日俱增,公共服务项目资金保障严重不足,城镇化、浦里工业新区、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等工程建设资金需求量大,筹资、争资、融资任务艰巨繁重。三是财政管理转变尚未到位。违反财务会计管理规定等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需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绩效。

展望“十三五”,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1365”发展思路,增强忧患意识、善于审时度势,坚定必胜信念、敢于攻坚克难,力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幅12.5%,2020年达到40亿元。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力增效,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完整”为编制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力求做到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编制相衔接。以“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为总体要求,坚持组织收入和培植财源相结合、保障改善民生与支持转型发展相结合、深化改革与强化监管相结合,力求做到深化财税改革、加大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债务管理。

2016年预算安排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根据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1 %左右,其中税收收入预期增长20%以上。二是支出预算量入为出、加大统筹。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债务管理防范风险、促进发展。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存量债务置换力度,提前偿还未来到期债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一)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239360万元,比2015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1%左右,其中,税收收入预计133360万元,增长21.9%(国税部门地方所得18360万元,增长20%;地税部门地方所得115000万元,增长22.2%);一般非税收入106000万元(专项收入147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9000万元、罚没收入14700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51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00万元、其他收入2000万元),维持今年水平。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262937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110543万元和上年结转60537万元,收入总计673377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50万元后,相应安排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902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10000万元(增长46.7%),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5952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56789万元,收入合计3527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5274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1000万元(增长5.8%)加上上年结转10万元,相应支出安排11010万元。

(二)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360万元,加上上级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262937万元、专项性转移支付110543万元和上年结转55778万元,收入总计668618万元。减上解上级支出6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50万元后,减补助乡镇80000万元,相应安排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4268万元。其中:

——教育支出安排174095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9353万元,增长45.17%。其中县级安排152412万元,上级专款12861万元,上年结转8822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安排260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7万元,增长1.05%。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569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96万元,增长13.9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7894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3760万元,增长20.65%,其中本级安排56489万元,上级专款18193万元,上年结转426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105388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3486万元,增长3.42%,其中本级安排84881万元,上级专款10392万元,上年结转10115。

——节能环保支出安排888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8402万元,降低48.67%,其中本级安排1181万元,上级专款4833万元,上年结转2866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692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4982万元,降低22.74%,其中本级安排14448万元,上级专款2000万元,上年结转476万元。

——农林水支出安排6845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86万元,增长0.65%,其中本级安排12212万元,上级专款43579万元,上年结转1270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3163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0785万元,增长87.13%,其中本级安排5343万元,上级专款16016万元,上年结转180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安排521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3138万元,降低38.2%,其中本级安排3941万元,上级专款224万元,上年结转1051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661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4072万元,增长160.31%。

——县本级公共安全支出安排26162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039万元,降低16.15%,其中本级安排20644万元,上级专款41万元,上年结转545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736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54万元,增长0.89%。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8986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339万元,增长39.12%,其中本级安排13971万元,上级专款2040万元,上年结转2611万元。

——国防支出安排2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90万元,增长81.82%。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69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658万元,增长16.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04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803万元,增长795%。

——预备费安排10000万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减少5000万元,下降33.33%。

(三)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110000万元,加上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5952万元和上年结转收入134923万元,收入合计332087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0875万元。

(四)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1100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10万元,相应支出安排11010万元。

(五)2016年着重抓好的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2016年,全县财政工作要立足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紧紧围绕年初目标任务,在改革中抢抓机遇,在工作中谋求创新,真抓实干,做大、分好、管好财政“蛋糕”,切实做好财政“加减乘除法”。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在收入征管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做大财政“蛋糕”。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切实抓好重点领域、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有效监控,积极创新征管模式,努力挖潜增收,优化收入结构,实现应收尽收。突出非税收入征管,重点是促进土地交易,强化“两违”整治,多途径盘活国有资产及清收历年尾欠等。二是重点支出优先保证,重要支出量力而行,一般支出努力压减,切实分好财政“蛋糕”。做好“加减法”,有保有压,用好资金。坚持以人为本,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在支持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继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新增财力重点向民生支出倾斜的政策,重点保障民生类支出,确保民生各大领域各项政策的全面落实,切实推进全县各项事业稳步发展。三是盘活资金存量、激活增量资金,健全资金绩效机制,强化资金监督检查,切实管好财政“蛋糕”。做好“乘除法”,注重绩效,用活资金。进一步发挥财政贴息、专项补助等财政资金乘数效应和财税杠杆调节作用,加强政策公开和宣传,落实好定向扩大投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积极财政政策。盘活存量资产,理清政府和企业责任,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增强政府偿债能力,严控政府债务总量规模,降低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实行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加强政府债务“借、用、还”全程管理。积极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确保全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各位代表!2016年是 “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财税体制改革步入新的阶段。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财政管理在分配上更加科学、在执行上更加高效、在监管上更加严谨、在资金使用上更具效能,确保完成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支持推进“十三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为建设美丽富饶生态开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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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  阅 材料


1、本年预算草案编制中由于受制于上级提前下达专款数额和政策调整影响等,部分支出预算增幅较上年有所下降或负增长。

2、地方财政收入:指按分税制规定属地方本级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不含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也不包括上级财政补助或返还的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5、调整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经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中发生收支增减变化,由政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7、财政民生投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相应统计的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与老百姓直接相关财政支出。

8、税收返还:指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分别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时,为保护地方既得利益,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固定收入或共享收入后,对地方给予的补偿。

9、一般财力性转移支付:指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

10、定向性或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11、上解支出:指按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财政解决交给上级财政的款项。不包括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由中央和市级财政分享的收入。

12、增收和超收:增收指预算执行结果比上年完成实绩增加的财政收入。超收指预算执行结果超过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收入。

13、结转:指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14、土地出让收入:指地方政府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等出让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15、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即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为实施宏观调控政策提供可选择的手段。

16、部门预算: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部门支出。部门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

17、绩效评价: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18、“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产生的消费。

19、政府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含政府部门和机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公用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其他相关单位举借,确定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不含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20、预备费:指一般公共预算中一笔不规定具体用途的备用金,如果在预算年度中发生意外事件而可能使原定预算收支平衡时,即可由政府依程序酌情动用。预算法规定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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