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
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机关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教育及研训水平,促进学校安全教育常态长效开展,全面增强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安发〔2020〕39号)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区学校安全教育及研训工作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层级管理
(一)区教委成立开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区教委在区教师进修学校成立开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研究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及研训等工作。
(三)各片区教管中心负责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四)各中小学、幼儿园由一名副职领导分管,安稳、教务、德育等处室具体负责,班主任、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和相关教师具体开展工作。
二、强化专家引领
区教委和区教师进修学校督促指导区学校安全教育研究中心聘请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和学校安全教育工作骨干组建区级学校安全教育专家团队,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专业队伍业务提升和安全教育研训等提供专家资源。
三、强化教育培训
区教委定期对安全教育研究中心成员、学校安全分管领导、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班主任等进行专项培训。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教育教师,并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卫生副校长等在学校安全教育中的专业指导作用。
四、强化素养测评
重视师生安全素养提升和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区教委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和教师的绩效管理,安全素养作为学生素质监测评价重要内容。同时,根据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基地学校、安全文化示范学校评比活动。各中小学每学年对学生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素养测评,测评结果纳入班主任考核;各班级设立安全委员、心育委员和安全信息员,关注同学的不安全行为和例外表现,及时上报学校处置,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五、强化家校共育
建立学校与家庭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的新型家校关系。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途径和形式,指导家长更新教育观念,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了解和掌握安全教育方法,促进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及校外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家庭安全教育环境。
六、强化工作保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组织保障、机构人员保障,落实必要工作经费,确保安全教育工作顺利开展。要将安全教育教研工作纳入校本研修重要内容,并落实专人制定完善安全教育教研工作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区教委、片区教管中心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到校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安全工作考核和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附件:1.开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开州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