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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32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10-19 [ 发布日期 ] 2020-10-19

关于下放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权限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下放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权限的通

各片区教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学校现代化治理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现就下放中小学(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权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校自主选任中层干部

今后,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区委教育工委不再对相关人选进行考察、研究,实行事前请示、任后备案管理。学校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前,向区委教育工委书面请示,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民主推荐。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任免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研究干部任免的会议记录复印件、任免文件、干部考察材料等报区教委组织干部科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未登记备案的(资格条件或选拔任用程序不符合要求),其选拔任用无效。

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规定,规范中层干部选任程序

学校中层干部是关系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群体,是校级干部的后备力量,其选拔任用必须执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

各学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和《重庆市开州区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试行)》(开州教工委〔2016〕69号)规定的中层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中层干部任用资格条件、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对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交流,确保干部队伍活力。

三、重视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层干部队伍结构,包括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知识结构、经历结构、职称结构等,要重视对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切实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学生德育、安全稳定工作的中层干部;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

四、加强干部选任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监督,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事前请示、任后备案、专项检查、离任检查、“带病提拔”问题倒查等制度。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本单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成员、有关领导成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十不准”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中共重庆市开州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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