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3087 [ 发文字号 ] 渝教安发〔2020〕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7-17 [ 发布日期 ] 2020-07-17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暨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暨暑期学生安全

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落实《市委政法委市教委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防范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构筑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生命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暑期学生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导则》宣贯,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各区县教委和学校要从溺水安全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导则》的宣传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通过当地新闻媒体、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导则》,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学校要在暑期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及安全演练等活动,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三要”。要采用考核、考试等多种方式,检验学生防溺水教育学习效果,确保入心入脑。暑假期间,安排班主任每周与学生家长联系1次,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提醒家长注意加强安全监管;暑假前印发一份“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经学生和家长签字后反馈学校存档备查。

(二)做好危险水域安全防范。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校内水域组织一次拉网式排查,全面整治校内水域的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参与区县政府组织的校园周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对校内危险水域迅速彻底整改;准确掌握校外危险水域情况,及时向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提示,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属地教育部门和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处置。

(三)强化家校联动。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通过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告家长书》、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监护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告知学生自觉远离危险水域。建立面向家长的安全提示提醒常态化机制,利用手机短信、“两微一端”等载体,安排班主任每周定期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安全教育和离校后的安全监护,有条件的学校要安排教师到学生家中进行走访,密切家校联系,切实强化家校联动

(四)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各区县教委要主动会同公安、综治、安监、水务、民政、妇联、团委和街镇等部门,全力构建预防溺水长效工作举措。公安、综治、安监、水务和街镇要定期组织开展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民政、妇联、团委要配合教委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宣传防溺水知识,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

(五)加强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各级各类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的教育管理、关心关爱和安全防护。要组织开展有益的假期活动,避免漏管失控和出现防护盲区,坚决防止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因家庭关爱缺失和监护薄弱而抱团聚集、外出下水游泳等,防止溺水等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二、多措并举,做好暑期安全工作

(一)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各区县教委和学校要结合汛期特点,在放假期间再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重点检查校园周边地质环境、防雷设施、学校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尤其要加强对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学校,以及受洪水冲击、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检查,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配合有关部门对受灾校舍和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山体、挡土墙进行排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用并做好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

(二)全力保障假期师生出行安全。提醒师生暑期出行注意天气预报,注意路途汛情、水情变化,慎重选择交通工具和出行时间,出行旅游期间要注意防火、防骗、防盗,确保人身安全。放假期间要全面停开校车,禁止将校车用作其他用途,有交通车的学校要定期开展检修工作。

(三)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对暑期留校学生,学校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注意在校期间和外出安全。易受内涝、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学校,要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校园消毒、防疫和饮用水检查处理工作,确保留校学生饮水安全。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开展参观考察、志愿者服务、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报主管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并提前制定安全预案,明确责任,依法实施,在活动地点、出行路线、交通工具选择上精心设计,远离易发生山洪、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区,严防交通事故、拥挤踩踏、食物中毒、意外伤害、野炊引发火灾等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确保学生集体活动安全。

(四)切实做好暑期校园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会同公安派出所、责任民警在暑假期间组织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以学校财务室、实验室、电脑室、库房、教室、食堂及宿舍等部位为重点,检查各项安防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暑期值班巡逻制度,做好留校学生的出入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入校人员的安全检查;加强对校园内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加大对存放易燃、易爆、涉危物品部位和区域的巡查力度和安全管理;加强对校内居民楼院出租房屋的登记检查,严防不法分子在校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外防输入”工作,做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渝返渝师生的核酸检测和医学隔离工作。抓好“内防反弹”工作,继续实施最严格的校园封闭管理,严格落实门岗责任,按照“四个不得”“五个一律”要求,进行“一测量两核查”,师生员工进入校园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核查其身份。抓好“常态防控”,备齐备足防疫物资,严格落实进校门体温检测,继续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师生健康筛查和大数据分析管理。

三、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实效

各区县教委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组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专项督查组,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我委也将成立督查组对防溺水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预防溺水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和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各地、各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按规定时限上报相关信息。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