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34733949598X/2020-015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开州区教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1 [ 发布日期 ] 2020-04-21

关于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法治护航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法治护航

学校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委政法委,教委(教育局)、司法局、普法办,各高校:

为了进一步丰富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加强在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培养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增强法律素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关爱明天法治护航”学校法治文化建设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将法治教育与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法律知识教育与法治实践教育相结合、法治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平安校园建设相结合,努力培养大中小学生的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守法意识、权利义务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养成尊重宪法、维护法律的习惯,不断增强法治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整体法律素质,引导他们做知法守法用法的现代合格公民。

二、组织形式

此次活动主办单位为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办、重庆日报报业集团。由重庆法制报社承办。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加强配合。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及各类职业学校按照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广泛参与。活动为公益性质,经费由重庆法制报募集,不增加学校和学生的经济负担。

三、活动内容

(一)普法宣传栏进校园(以下简称普法栏)。在学校建立统一标识的普法栏,成为校园普法的重要阵地。普法栏的内容由重庆法制报进行定期传送和管理,学校进行及时发布。普法栏的内容根据教育部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以《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为重点,以典型案例宣传为主,以四格漫画为主要表现形式。将分阶段组织全市学生开展法治征文活动,优秀作品作为普法栏宣传内容。

(二)举办青少年法治文艺节目汇演及普法晚会。由重庆法制报社组织征集相关案例并分发到各个学校,由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编导演出。汇演节目经过优选,参加201712月组织的全市青少年普法晚会演出。

(三)举办全市大中小学及职业学校法治知识竞赛活动。在青少年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基础上,分类别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决赛由承办单位组织。将制作精品视频节目,增加知识竞赛的宣传效果。

(四)在各类学校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为在校学生营造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3月至5月。主办方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66月至201712月。组织参与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活动实施要求,定时、定期开展活动,完成既定目标。同时开展“法治校园”创建活动。

(三)总结阶段。201712月。各参与单位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逐级组织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各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把青少年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各方力量,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创新活动载体。活动开展要与学校日常法治教育紧密结合,力求形式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用广大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积极广泛宣传。注重发现、培植、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品牌,拓展宣传载体,广辟宣传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典型事例和优秀事迹,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进步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市教委政策法规处 曾璐 张馨丹

电话:63852926 60393062

重庆法制报社 刘翠 李承

电话:88196862 88196850

邮箱:2605559247@qq.com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 重庆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司法局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201637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6年3月1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

部门街镇

无障碍

安全生产举报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开州区部门镇街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