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湖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关于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的通告
开州农〔2020〕72号
为切实保护汉丰湖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重庆市湿地保护条例》《重庆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法》《 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汉丰湖垂钓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划定垂钓区域:汉丰湖范围内,宏源大桥下游、寻盛桥(九拱桥)下游、迎仙山大桥(丰乐大桥)下游、调节坝上游水域为禁止垂钓区域;其余水域为允许垂钓区域。
二、禁渔期内禁止一切垂钓行为。
三、非禁渔期,可在允许垂钓区域进行休闲垂钓,实行一人一竿一线一钩制度,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垂钓行为。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在禁止垂钓区域内进行垂钓;
(二)违法建设垂钓设施以及其他影响生态、景观的建(构)筑物和水上浮动设施;
(三)利用船只、排筏、垂钓房以及其它水上设施入湖垂钓;
(四)在桥梁、码头等危险地段垂钓;
(五)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垂钓行为;
(六)一人多竿、空钩延绳钓、武斗竿等垂钓行为;
(七)使用探鱼仪、鱼枪、电鱼器等手段钓鱼、射鱼、电鱼、炸鱼;
(八)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
(九)向水体投放外来生物进行诱鱼垂钓;
(十)钓捕国家及重庆市保护动物、怀卵亲体;
(十一)向汉丰湖水域或沿湖岸线乱扔垃圾;
(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误捕误钓国家及重庆市保护动物、怀卵亲体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
六、提倡文明安全垂钓,垂钓过程中,垂钓者承担自身安全主体责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垂钓结束后,垂钓者应及时清理垃圾,自觉爱护汉丰湖生态环境。
七、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欢迎广大群众对汉丰湖水域垂钓行为进行监督,监督电话:汉丰湖管委会81750605,区农业农村委52280533,区城管局52688003,区生态环境局52116111,区林业局52661152。
九、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开州区汉丰湖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开州区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开州区林业局 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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