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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4-01631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4〕17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4-09 [ 发布日期 ]2024-04-15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417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州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开州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区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9

(此件公开发布)

开州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与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护航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发〔20231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76号)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卫生发展现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7年,建立与一极两大三区现代化新开州相协调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区。群众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2035年,全区将基本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高效,卫生健康服务供给更加优质多样,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水平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全区卫生健康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位居渝东北地区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结构,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布局。

1.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优化村卫生室设置,根据乡村形态变化和人口迁徙流动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设置村卫生室。对临近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低于800人的行政村,以及短期内缺少合格乡村医生的行政村,可以通过乡镇卫生院定期巡诊、派驻以及邻(联)村延伸服务等方式,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乡村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正安、赵家、镇东、和谦、关面高桥金峰等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按照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标准,全面建设长沙、临江、大进3个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强化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27年,我区建成甲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比例不低于35%建设远程诊疗中心依托区属医疗机构推进远程诊疗、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等系统建设。与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2.拓展区级医疗卫生服务上限。推进区人民医院能力提升工程。实施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重症医学科、检验中心能力提升。优化门急诊流程和布局,增设门诊诊疗区及配套用房,增加呼吸机、心电监护等设备设施。优化血液净化中心布局,规范血液净化治疗患者就医流程,购置相关透析设备。改造重症医学科,添置医疗设备。扩建检验医学分子实验室,建设区域临检中心。推进三甲中医院创建,实施区中医院迁建、区中医院后勤保障能力提升项目。全面推进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实施区妇幼保健院扩容提升、高危孕产妇救治中心等建设项目。到2027全区力争建成三甲医院22030力争建成三级妇幼保健院1个,三级精神卫生中心1个,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新区管委会)

3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提升,实施实验室能力提升工程,构建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防治结合、全社会协同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置公共卫生科。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全覆盖,鼓励本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楼或感染性疾病病区。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按照平战结合模式,加强背囊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持续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和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4全面推进美丽医院建设。深入推进以环境美、服务美、人文美为核心内容的美丽医院建设,助推健康中国开州行动,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的就诊环境,规范医院运行,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2027全区争建成区级美丽医院15家,市级美丽医院3家。(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突出重点,促进城乡医疗卫生服务有效提升。

5加强重点专科学科建设。持续快临床、中医、公共卫生等重点(特色)专科学科建设,推进争创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区级重点(特色)专科。到2027年,争取创建国家级重点专科1市级重点学科1—2个、重点专科1—3个、特色专科1—3个,区级重点(特色)专科10—20(责任单位: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

6创建渝东北人才聚集平台。加强高素质人才能力建设,努力培养重庆英才和市级中青年医学高端人才,2027年,全区市级医学人才总量突破30名。坚持多渠道引进和自主培养医学博士,力争每年能够引进医学博士。积极申报开州英才,力争每年入选开州英才不少于8人。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紧缺人才和属地化医学专科生补充,扩大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评选一批开州名医”“开州名中医。强化专业素养培训,加大公共卫生人才、中医药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卫生健康人才素质能力持续提高。2027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3.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5.2,每百张床位临床药师数达1人。(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7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强化全区医疗机构基础质量安全管理,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三年行动,加强区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巩固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深化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改革,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现药品使用智能监测,规范开展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加快推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前置审核,实现医共体统一药学服务,扩大药品衔接范围。(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8加快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加强医学科研平台建设,到2027力争创建1个市级医学科研平台,加大医疗机构科研政策支持,三级医疗机构对医学科技创新研究的经费投入不低于每年医疗业务总收入的2%、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三)迭代创新,增强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

9.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持续深化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建设,持续开展医共体医通、人通、财通改革,统筹建设辖区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消毒供应五大中心。做实区聘乡用改革,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强化紧密型区域医共体监督考核,落实医共体牵头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监督管理责任,强化激励约束。发展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扩大优质专科资源辐射面,重点建立科对科协作机制,有效提高区属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健全区级巡回医疗、派驻服务工作机制,逐步扩大潮汐式医疗援助覆盖面。(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10.健全家庭医生制度。完善家庭医生签约运行机制,鼓励医共体牵头医院根据成员单位需求,选派医生参加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保基金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政策。开展智慧家医签约服务,为签约居民在线提供慢病管理等服务,丰富签约服务内涵,推进个性化服务包签约,提升签约居民感受度,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的服务模式。到2027年,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81%。拓展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范围,按照一人一档一属地原则,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涵盖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信息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逐步向居民开放,引导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

11.促进医养结合。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到2027年,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按市级标准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老年病科)比例不低于70%。推进医养融合,引导部分符合条件的一级和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或护理院(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改建、扩建或新建一批乡镇(社区)医养中心或康养中心;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家庭病床服务、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实施医养结合示范建设项目,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区、市级示范机构。(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医保局、区民政局)

12.加强防治结合。健全医防协同机制,推进疾控机构和医共体协同发展,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明确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督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提升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的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科普教育基地作用,对本辖区内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预防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3发挥中医药重要作用。提升中医药服务可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持续提高中医馆服务能力,到2027年,市级精品中医馆、示范中医馆达标率分别为20%10%,区级精品中医馆30%以上,中医阁设置率高于10%。持续建设名老中医(国家级、市级、区级)传承工作室。发挥中医治未病特色优势,不断提升区中医院治未病中心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良方妙技寻宝行动,推动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广泛应用。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养生保健方法。推动中医药文化知识进中小学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区文化旅游委

14.改善医疗卫生服务体验。进服务连续性,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设立慢病联合门诊,落实用药目录衔接统一、处方流转制度。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预约诊疗比例,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简化退费流程。鼓励有需求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延长诊疗和疫苗接种门诊时间。推行渝康健便民服务,推进云医院建设,推广出生一件事、药品零售集中配送流转、企业职业健康管家等服务。持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加快推进万达开云等相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增强服务舒适性,持续推进智慧医院” “五心妇幼保健院、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公安局、区医保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15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出台开州区加强村卫生室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着力建强建实村卫生室,打通老百姓基本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村卫生室配备必要设备设施的资金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村卫生室科室和诊疗科目设置、乡村医生准入退出、依法执业、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使用管理、经费待遇保障、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医保服务行为,常态化全覆盖开展乡村医生业务技能培训,加大对违规执业、不合理用药、使用过期药品等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提升老百姓就近就医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四)智治赋能,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能力。

16.加快数字健康建设。2025年前统筹建设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ACS)、电子病历系统(EMR)、医院信息系统(HIS)等基础信息系统,打通数据壁垒。力争到2027年建设数字健康大脑分区,构建卫生健康大数据资源池,融合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医疗健康全要素数据,注重数据的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等,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区域内数据互联互通。按照多跨协同、高频使用、惠民有感原则,加快推进数字医学影像服务等应用场景落地使用,推动数字健康协同管理,构建跨部门卫生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强化疾病预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应用系统数据集成和业务协同。构建数字健康支撑体系,努力争取数字健康应用场景试点,强调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推动数字健康产业的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7.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机制,完善院内规章制度,发挥专家治院作用,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后勤管理,培育医院文化,加快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健全医院绩效评价机制,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以健康产出和服务质量为主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增加分级诊疗有关指标的权重,按照管理层级和机构类型分级分类实施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8.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开展清廉医院建设试点示范,健全防治腐败制度,建立行业源头治理体系,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清廉品牌。加强医疗卫生法治建设,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配备专兼职法务人员,加强对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提升全员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医院建设。规范社会办医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社会办医跨部门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社会办医依法执业,规范社会办医宣传行为。加大医疗卫生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打击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五)强化保障,坚持政府主医疗卫生公益属性。

19.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投入,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保障责任,落实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政策。强化全区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规范作用。按规定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加强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逐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

20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医疗服务调价评估,经调价评估符合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及时向市报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落实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医保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按疾病诊断有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探索将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分组方案。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全市整体部署,推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提质扩面。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21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区人民医院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人员总量备案管理,适时调整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统筹考虑医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配备、合理使用,科学安排人员招聘和培训管理。落实公立医院岗位管理制度,按规定简化基层医务人员招聘程序。落实深化卫生专业职称制度改革要求,严格执行临床医疗、公共卫生等各类人才职称晋升配套政策,强化用人单位人才发展主体责任,加强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医疗卫生单位薪酬分配办法。全面深化公立医院绩效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公立医院及主要负责人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允许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自主开展有偿社会服务,取得的事业收入可作为超额绩效的经费来源。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整体平均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实行绩效考核发放。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按照每名注册全科医生每月300元追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用于设立全科医生津贴,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任务,探索体制机制创新。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推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形成闭环管理。以整体绩效为重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价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围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策解读和有关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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