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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3-00461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02-07 [ 发布日期 ]2023-02-27 [ 体裁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开州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开州府办发〔20233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开州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我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加快建成宜居宜业宜游山水公园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我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开州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系统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开州。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统一,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坚持党建引领与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相结合,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一极两大三区”的现代化新开州奋斗目标成效显著。

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一极两大三区”格局全面形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

1推动万达开同城化发展。紧密围绕成渝地区“一轴两带、双核三区”空间发展格局,深入落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六项重要原则。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建设万达开融合发展试验区。统筹城市和乡镇发展,促进形成城市引领、乡镇差异发展的空间格局。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

2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的现代化新开州。构建以“一极”为引领,“两大三区”为支撑的绿色协调发展格局。增强“两大”综合承载力、“三区”差异化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协调好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三线一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3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加快构建“一心两带多组团”空间格局,建设山水公园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强化城镇协调联动。加强开发边界对城镇布局的引导,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及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

4.打造安全绿色、生态宜居的文明美丽乡村。保护乡村自然山水,遵循传统乡村风貌特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宜居村庄建设,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优化农村产业布局,推动形成中心城区、建制乡镇、行政村层级分明、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

5.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乡村历史文脉,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砍大树、不盖高楼,建立历史文化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有序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加强对澎溪河的保护和修复,以国土绿化为载体,完善区域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尊重城市的总体山水格局,顺应自然,保护城中山体、水体、地貌,延续山地自由式路网,不得大填大挖、深挖高切。

7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引导建筑用能向电气化发展。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促进清洁能源生产、送能、储能高效协同发展,启动实施一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8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色名片。持续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完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促进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处置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空间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重点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健全防洪排涝设施,提升城市雨洪调蓄功能。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绿地布局,多渠道保障绿地空间,系统化特色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山水公园城市建设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9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按照适度超前原则规划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规范市政管网纳管管理,持续推进“厂网一体化”改革和按效付费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完善港区(码头)排水管网建设,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

10.促进能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能源电力配置枢纽平台,打造坚强可靠主网,建设安全灵活配网,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加速以新一代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11构建互联互通交通网络。大力推动交通强区建设,有序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将开州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大节点。加快构建“三高四普两环线”铁路网络、“八射一联一环线”高速路网。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滚动实施“堵乱点”治理,扎实开展路网更新。开行一批城际公交,优化城市公共交通站场体系。加快农村道路升级,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12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分期完成一户一表、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及受损失修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系统运行能耗。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13.推动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结合我区山地城市特点,开展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落实管线强制入廊要求,完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智慧管廊建设,推广综合管廊装配式建造技术。

(四)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助推实现双碳目标。

14.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打造一批星级绿色建筑。倡导绿色设计,推动被动式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积极推广宜居农房建设,引导建成一批装配式宜居农房。

15.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由单一型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绿色化改造转变。大力推动既有居住建筑及社区绿色化改造,统筹推动绿色社区、完整社区一体化创建。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同步实施,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

16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通过工业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推动实施绿色建造,助推“建造强区”建设。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应用,加强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强化土地、财政、投资等要素保障,打造现代建筑产业体系。

17.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加大设计牵头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力度,积极推行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贯彻执行市级工程造价信息和文件,推广新型建筑用工制度

18.推动绿色建材普及应用。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运用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推广气凝胶等新材料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强化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进一步加强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贯彻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政府积极采购绿色建材。

(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绿色生活体验。

19.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注重城市发展理念、开发方式、治理模式的更新,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活动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提升,重点对危房集中、设施落后、环境脏乱差的老旧片区,实施修缮加固与危房拆除相结合的棚改工作,改善人居环境。

20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加强养老托育救助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完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基础教育设施及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永久性方舱医院”。优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推动文化体育设施的更新和提升,优化文旅消费场所全域布局,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设施。

21.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医院、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创建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鼓励选择绿色照明产品、设备,推动绿色照明发展。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耗。

(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22.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力度,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

23.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完善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广泛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24.健全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为优化城市治理与决策部署提供支撑。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整合城市多维度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档案制度,加速建成城市综合治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贯彻落实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整合政务系统上云。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医保、教育、养老等智慧民生服务。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落实城市交通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

25.健全完善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城乡自建房周边地质灾害治理,切实消除隐患。加强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规划审批和建设管理。完善违法建设查处流程,严厉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完善全区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区级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委”、监测人员等各网格的岗位责任和工作要求。将房屋安全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范畴,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既有城乡房屋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26.健全城乡应急处置体系。全面排查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预测预警预防,推动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建立风险隐患全过程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事故灾害防范应对水平。强化防灾减灾和城市群救援空间保障。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提升专业救援能力。

27.推动实施能耗限额制度。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

28.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大绿色环保产业培育力度,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基地。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活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产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29.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创新能力。开展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品集成示范,推进绿色低碳技术在城乡建设领域应用。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根据本实施意见附件的具体任务分工,编制年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抓好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要细化、优化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有关支持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具体工作。

(三)加强培训宣传。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宣传贯彻、技术指导、交流合作等,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水平。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附件:重庆市开州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具体工作任务清单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开州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具体工作任务清单

重点
    任务

序号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加强规划引领绿色发展,推动高品质宜居地建设

1.推动万达开同城化发展

1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引领城乡绿色发展。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

统筹城市和乡镇发展,促进形成城市引领、乡镇差异发展的空间格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3

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加快建设万达开融合发展试验区。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

强化基础设施发展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生产力布局和国家重大战略的支撑,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水平。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

2加快建设“一极两大三区”的现代化新开州

5

构建以“一极”为引领,“两大三区”为支撑的绿色协调发展格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各相关单位

6

增强“两大”综合承载力,分类指导“三区”差异化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

各相关单位

7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协调好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管控边界,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重大风险防控相结合的空间格局。2025年,国土开发强度、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单位GDP设用地下降率达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要求。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8

协同建设区域生态网络和绿道体系,衔接“三线一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局

9

优先保障建设万达开经济圈核心引擎的空间需求,提高产业和人口的承载能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0

统筹规划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与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立足于城市地上交通、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运行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规划、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3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11

加快构建“一心两带多组团”空间格局,建设山水公园城市、绿色小镇、美丽乡村,构建城、镇协调联动的网络城镇群格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乡镇(街道)

12

优化空间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高层建筑,强化江河岸线管控,塑造显山露水、错落有致、疏密有度、彰显文脉的城市空间形态。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

顺应山水城市格局,留足山水与城市间的绿色通廊,让自然山水楔入城市。塑造天际线、扮靓水岸线、控制好山水之间的城市展开面。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城市新区。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4

结合资源禀赋特点和功能定位,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山水特色,传承历史文脉,延续地域性、乡土味,展现精致隽秀、恬静悠然的空间形态。推进城镇化建设,满足农民在县城安家就业需求。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5

加强开发边界对城镇布局的引导,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系统推进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做好城市建筑高度、密度分区,保护好城市天际线、山脊线、水岸线、边坡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6

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建立高层建筑方案审查管理台账。严格限制新建80以上高层建筑。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4打造安全绿色、生态宜居的文明美丽乡村

17

保护乡村自然山水,遵循传统乡村风貌特色。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推行村容村貌设计美化行动,村庄中的新建农房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融合村民的生活生产场景,打造绿树环绕、青山横斜的巴渝乡村画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18

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

19

实施“点亮农村”工程。重点完善村内主要道路、广场晒坝和农房院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鼓励支持农户开展庭院照明建设,开展村庄亮化工程示范创建。到2025年,安装4000盏公共照明路灯或庭院灯。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20

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

区乡村振兴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1

强化改革创新,聚集资源要素,突出集群成链,进一步提升价值链、拓展功能链,支持建立“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机制,丰富新业态,加快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补齐农产品加工业短板,促进产城融合、产村融合。

区农业农村委

22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增强绿色农业发展新优势。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2025年,打造4个百亿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

23

不断提高乡村文明程度。持续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大力开展“文明生活进农村”,推广“积分制”“老马工作法”,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审会、红白理事会等各类群众性自治组织,深化农村志愿服务队伍、阵地、制度建设,抓实遏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孝敬父母、封建迷信等专项整治,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区委宣传部

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乡村振兴局

5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24

建立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延续乡村历史文脉,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健全管理监督机制,贯彻保护标准和政策法规,严格落实责任,依法问责处罚。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25

建立保护项目维护修缮机制,保护和培养乡村建设人才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

26

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有序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27

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做好测绘、建档、挂牌工作。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28

推进抗战遗址、统战历史文化旧址及工业遗产保护利用。

区文化旅游委、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9

公布一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30

不破坏地形地貌、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砍大树、不盖高楼。加大温泉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31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把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不损毁古树名木,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强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传承绿色文化,留住城市记忆与乡愁。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文化旅游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林业局

32

推动建设“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到2025年,新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人以上,新增区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20项以上。

区文化旅游委

相关乡镇(街道)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6着力开展生态环境修复。

33

保护好三峡水库国家战略水源地,提高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推进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整合岸线资源,协调好生态岸线、生活岸线、生产岸线的关系。

区水利局、汉丰湖管委会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34

维护好森林生态系统,提高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功能。积极稳妥推动地灾避险移民搬迁。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因地制宜发展气候经济、山上经济、水中经济、林下经济。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

35

保护景观生态廊道。加强林麝、中华秋沙鸭等珍稀动物种群迁徙廊道,以及雪宝山平行山岭、澎溪河区域性基础设施通道沿线绿廊建设,提升景观生态廊道在全区生态安全格局中的支撑作用。

区林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36

编制实施开州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按照突出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的次序,以系统观念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加强对澎溪河的保护和修复。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明确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中并上图入库。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林业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

37

尊重城市总体山水格局。顺应自然,保护城中山体、水体、地貌,延续山地自由式路网,不大填大挖、深挖高切,推进城市生态修复标准规范建设。山地建筑体量和尺度应与环境相适应,滨水地区严格建筑后退管理,留足自然岸线。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

38

加强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2025年,全区水土保持率提高到57.5%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

39

推动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消除工作。到2025年,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委

40

加强耕地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

区农业农村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

41

严格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下达的年度任务,进一步加大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实施力度,力争在规定时限范围内超前完成治理销号任务。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大力推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

42

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等建设改造。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区生态环境局

43

推动煤炭消费减量。推进城乡以电代煤、以气代煤,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减少非电行业燃煤消费量,降低煤炭用于发电的比例。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天然气消费占比达到19%左右,天然气年消费总量达到1.8亿立方米,城市燃气普及率不小于99%;实现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替代电量4亿千瓦时。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

44

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力度,启动一批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的可再生能源项目。2025年,力争全区清洁能源装机约40万千瓦。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开州供电公司

45

地热能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落实市级要求及标准。

区发展改革委

开州供电公司

46

保障建筑屋顶光伏系统接入电网需求,做到“应接尽接”,落实太阳能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激励政策。

区经济信息委

开州供电公司

47

落实工业厂房、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太阳能光伏应用的要求。到2025年,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浦里新区管委会、区机关事务中心

48

推动绿色照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运用光伏新能源照明设备,降低平均能耗水平。

区城管局

浦发投资集团、湖山投资集团、三宜建设集团

49

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和沼气发电。

区农业农村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林业局

8高标准打造城市绿色名片

50

将“无废城市”建设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度融合,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区商务委

51

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改造。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比例达到100%,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比例达到50%

区城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52

建设较稳定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作业队伍。

区城管局

相关乡镇(街道)

53

推进适宜重庆山区特点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鼓励采取多种技术方法对厨余垃圾进行不出村就地就近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加大可回收物的收运力度。

区城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

54

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推动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提档升级。到2025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1万吨/年以上,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充分保障。

区生态环境局

55

优化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支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集中区域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区生态环境局

56

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促进医疗废物源头分类、规范处置,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

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发展改革委

57

依托生活垃圾焚烧等设施,建立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58

系统化特色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力争到2025年,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城市建成区45%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全区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59

推进城市防洪排涝、水生态空间保护、城市水环境治理等相关工作,提升城市雨洪调蓄功能。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60

新区建设以实现径流管控目标为导向,通过规划建设管控,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旧城改造以解决城市内涝、水体污染等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汉丰湖库岸治理、浦里河岸线治理等项目同步实施。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61

建设项目低影响开发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相关建设要求应贯穿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全过程,结合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程序,形成闭合管理,严格过程管控,提高建设质量。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62

推进区域主河道“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打造“一江碧水、层林叠翠”的美丽生态带。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7.9%,森林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

区林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63

旧城结合城市更新拆违建绿、拆旧建绿,新区有序推进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农业农园等项目建设,多渠道保障绿地空间。

区城管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浦里新区管委会、开乾投资集团、三宜建设集团

64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优化绿地布局,多渠道保障绿地空间。贯彻落实相关技术规定,促进建筑自然通风、采光,地下车库临空面开窗、建筑立体绿化面积不计容等技术措施的运用。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65

推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有序推进全域构绿、规模增绿,提高城市绿化、美化、彩化、香化水平,实施以“坡坎崖”、屋顶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立体绿化建设,打造城市园林“山城”系列品牌。根据市级下达的工作任务,逐步推进坡坎崖绿化美化建设。

区城管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66

加强乡土植物资源的保护应用力度,落实城市植被体检制度,提升城市绿化常态管护水平。

区城管局

67

推进汉丰湖库岸治理提升,持续实施近期库岸建设,提升滨湖颜值,打造立体城市景观带。

区水利局、汉丰湖管委会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68

做好汉丰湖、东河、南河、澎溪河、浦里河岸线规划建设管控。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浦里新区管委会、相关乡镇(街道)

9.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69

实施管网建设与改造,将管网改造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同步施行。新区管网建设应采取分流制,旧城要结合管网排查成果,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病害治理,对进水情况出现明显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国资委、浦里新区管委会、区排水公司、相关乡镇(街道)

70

将排水管网改造列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实现管网改造全覆盖。

区住房城乡建委

浦里新区管委会

71

强化管网外水入渗入流、倒灌排查治理,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BOD浓度低于100mg/L的,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排水公司

72

对现有合流制区域因地制宜采取雨水源头减排、雨污分流改造、截流设施改造、分散调蓄(处理)等工程措施,降低雨季溢流污染。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3

规范市政管网纳管管理,对进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尾(废)水进行监测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出水稳定达标的,限期退出。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

74

2025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一级A排放标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75

按照“专业为主、协同为辅”原则建设污泥处置设施,推进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基本达到100%

区住房城乡建委

76

因地制宜完善港区(码头)排水管网建设,加快港口接收设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有效衔接。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

77

做好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推进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全面推进电子联单系统。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委、浦里新区管委会

78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2025年,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0座,基本实现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区生态环境局

79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推动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城乡绿色发展新动能

10促进能源与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80

构建能源电力配置枢纽平台,打造坚强可靠主网,建设安全灵活配网,发展分布式智能电网,优化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十四五”期间,国网重庆开州电力公司经营区规划建110千伏电网线路88公里。

区经济信息委

开州供电公司

81

实施居民供电设施改造专项工程,提升居民小区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区经济信息委

开州供电公司

82

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改造农村电网70公里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开州供电公司

83

推进船舶、港口岸电改造,推广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研LNG推广纯电动船舶运输。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开州供电公司

84

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完善布点规划;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充电站点网络改扩建换电基础设施,建立充换电站基础设施。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85

加速推进以新一代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为重点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5G、千兆宽带等基础网络建设,5G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面覆盖,千兆光纤网络实现城乡基本覆盖。2022年,新建5G基站400个,改造千兆光纤网络端口6万个。

区经济信息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86

打造一批产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平台,加速构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新动能,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实现区域数据存储、计算处理能力与数据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

区委网信办、区经济信息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87

加快推进宽带光纤、4G通信网络由行政村向自然村延伸覆盖,全面满足乡镇移动通信网络高速接入需求。

区经济信息委

11建互联互通交通网络

88

大力推动交通强区建设,有序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将开州建设成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大节点,朝着“示范区半小时通勤、经济圈1小时通达、北上广4时通往”目标奋进。力争率先形成“2611港”立体交通网络。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89

统筹推进渝西高铁开州站、成达万高铁岳溪站等铁路枢纽建设,力争铁路站房和配套设施基本实现同步建成、同步投用。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开乾投资集团、浦发投资集团

90

抢抓建设万达开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重大机遇,加快推动铁公水空成网络,交通运输物流成体系,示范区半小时通勤成一体,东西南北四向直联成枢纽。力争2030年前全区铁路营业里程达到76公里。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91

改造一批串联重要枢纽、旅游景区且交通量大的国省干线公路。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2

加快“八射一联一环线”高速公路网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高速公路4条、里程156公里。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93

以乡村振兴示范村为重点,打造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努力创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示范乡镇。到2025,建设“四好农村路”700里,

区交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

94

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农村道路升级,推动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提档升级全区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周边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提升双车道覆盖率。实施村民小组通硬化路,建设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乡镇通三级路,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

区交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

95

积极开展万开云城际铁路环线和渝东北旅游环线铁路研究,重点研究论证万开云城市轨道交通,提高万开云区域同城化联系强度,继中心城区建设轨道上的都市圈后,争取万开云板块率先实现轨道上的同城化。适时开展长垫梁开万铁路(开州段)、万州至开州至安康铁路等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开州域内普速铁路网络,增强万开云共同联动周边的货物集散能力。

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

96

加快长垫梁开物流快速通道、江浦快速通道、通宣开高速公路前期研究。

区交通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97

实施“小手术”(微更新、微改造、微循环),服务“大民生”,滚动推进“一点一方案”精准施策,环湖城区实施一批堵乱点治理工作。

区城管局

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

98

全力构建生态宜行的城市交通体系,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公交站台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局、区城管局

99

合理布局和建设具有山城特色的无障碍基础设施,完善道路、公共场所等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强居住社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在社区主要步行出入口、楼栋出入口、重要公共空间设置无障碍坡道,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加装扶梯,逐步开展农村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基本公共服务。

区城管局

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00

开展中心城区道路颠簸破损专项治理,实施道路平整舒适专项行动。

区城管局

101

因地制宜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浦里新区管委会

102

开行一批城际公交,建成多层次、多样化、高品质的现代客运体系。到2025年,新增优化公交线路8条以上。

区交通局

区公安局、区城管局

103

进一步完善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便民过街设施。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浦里新区管委会

104

适时改造提升开州金街。

区商务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开乾投资集团

105

全面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清理占道占路停车、经营。

区城管局

106

打造“山城步道”特色品牌,建设集“街巷步道、滨湖步道、山林步道”为一体的山城步道网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汉丰湖管委会、浦里新区管委会

12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

107

分期完成一户一表、老旧二次供水设施及受损失修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系统运行能耗。

区城管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

108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力争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区水利局

109

加强雨水资源化利用,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委

浦里新区管委会

13推动综合管廊系统化建设

110

结合我区山地城市特点,开展城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综合管廊各层级规划与其他规划的有机衔接,构建“干—支—缆”级配合理的管廊体系。加强紧凑型、缆线型管廊建设,建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库。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111

落实管线强制入廊管理要求,完善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智慧管廊建设,推进综合管廊智慧管理平台和监控中心建设,初步形成市、区县(组团)、项目三级智慧管廊管理体系,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112

推广综合管廊装配式建造技术,贯彻落实地方标准、图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四)深化绿色建筑创建,助推实现双碳目标

14.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113

制定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开展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打造一批星级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14

贯彻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到2025,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

区住房城乡建委

115

在规划编制阶段落实环评要求和防噪声距离要求。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生态环境局

116

探索推进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17

执行国家《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推动以太阳能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应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18

按照“宜电则电”的原则,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119

在建筑空调、生活热水等用能领域推广高效电气化应用技术与设备。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120

力争到2025年引导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装配式宜居农房。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

121

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一体化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122

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区住房城乡建委

15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123

结合建筑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推动既有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鼓励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与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同步实施。“十四五”期间,新增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5万平方米。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124

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老旧小区、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125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鼓励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参与城市绿色照明及既有建筑(含工业建筑)节能改造,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

126

推动空调变频控制、高效节能水泵LED照明、电梯能量回馈及智慧互联、太阳能热水系统等经济适用节能改造技术应用。推动高层建筑中设施设备(电梯、供水设备)节能新技术应用,降低建筑运行能耗,重点推动高层建筑中电梯联动控制技术、能量回馈电梯、供水系统水泵变频技术应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127

统筹推动绿色社区、完整社区一体化创建,提高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到2025年,绿色社区创建率达到60%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16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128

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进建筑工业化与绿色化融合发展,在绿色建筑中推广成熟装配式技术应用,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力争到2025年,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以上。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29

探索推进在供地方案中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市政工程应优先选用工业化部品部件,有条件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30

推广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标准化设计,积极促进标准化设计项目应用及推广。

区住房城乡建委

131

推动工业化装修技术应用,鼓励发展成品住宅。

区住房城乡建委

132

加强智能建造应用场景建设,推动智能穿戴设备、建筑机器人等技术产品集成应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133

运用市BIM项目管理平台,推进BIM技术全过程应用。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

134

推广智能建造技术和产品。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135

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发展。到2025年,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

136

加强宣传,重视源头管理,积极开展建筑垃圾减量化。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137

严格施工扬尘管控,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控制“十项规定”,积极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管控施工噪声。到2025年,累积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不少于15个。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17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

138

加大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EPC)实施力度,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加快完善工程总承包相关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定,制定工程总承包评标办法,充实提高工程总承包评标专家库。除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工程总承包范围内且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直接发包总承包合同中涵盖的其他专业业务。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139

积极推行设计牵头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逐步推行并执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体系,建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咨询人才队伍建设。在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项目中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区发展改革委

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40

贯彻执行市级工程造价信息和文件,定期完成绿色、节能、环保建筑产品材料信息价格的报送。

区住房城乡建委

141

推广新型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指导专业技术工人培训。

区住房城乡建委

18推动绿色建材普及应用

142

加快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进一步丰富开州区绿色建材数量和种类。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济信息委

143

运用重庆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绿色建材选用通道。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144

推动气凝胶等新材料在建筑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大对气凝胶的宣传力度,鼓励企业优先选用气凝胶保温毡(板)、气凝胶保温隔热涂料等新材料,提升绿色节能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

145

强化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进一步加强绿色建材事中事后监管。贯彻绿色建材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政府积极采购绿色建材。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70%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市场监管局、区经济信息委

(五)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增强绿色生活体验

19.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46

注重城市发展理念、开发方式、治理模式的更新,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聚焦城市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强化区域统筹、弹性管控。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147

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城市更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148

贯彻执行城市存量提质改造政策,用好城市更新政策“工具箱”。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149

启动一批城市更新项目,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城市更新试点示范项目。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委

150

增补基础类设施,推进小区及周边设施完善,积极推进改造或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公共卫生设施以及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洁、菜市场、便利店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持续改造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分布零散的城镇CD级危房,大力推进D级危房的搬离整治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151

积极推动居民出资参与改造提升,支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费用支出。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

152

推动规划师、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实施“硬设施+软环境”一体化改造提升,注重建筑与社区、街巷在空间、功能、文化及风貌上的有机协调,着力打造完整社区。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任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20补齐基本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短板。

153

加快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报市级一次性建设补贴。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设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新增3家养老机构,新建城区、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全区养老服务床位数力争达到1万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

区民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

154

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建设,完善救助服务网络。

区民政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55

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把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并优先建设。

区教委

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56

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学校。

区教委

区人力社保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57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每个乡镇(街道)设置至少1个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区卫生健康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58

建设“永久性方舱医院”。

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浦里新区管委会

159

推进区域医疗共同体,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示范,不断提升基层诊疗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培训,持续改善提升服务能力。

区卫生健康委

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160

优化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布局,推动文化体育设施的更新和提升,促进体育场地、场馆向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建设,促进全民健身产业发展。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61

推进建设一批全民健身中心和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户外营地。支持社区足球场建设,争取将社会足球场地纳入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到2025年,新建或改造社会足球场20块。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62

深入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利用农村闲置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四荒地”等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63

2025年,全区新增4A级以上景区2个以上,新增市级以上度假区1个以上。

区文化旅游委

164

发挥全域旅游融合功能,坚持景区建设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彰显重庆文化特色的文博场馆等文旅消费优质项目。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65

大力培育乡村旅游品牌,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大力发展乡村民宿经济。

区文化旅游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区乡村振兴局

166

探索以乡村旅游为载体的产业融合新机制,支持创建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乡村旅游重点村。2025年,力争打造乡村休闲旅游精品线路5条以上,中国美丽休闲乡村达3个。

区农业农村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乡村振兴局

167

推动实现智慧文旅全覆盖。到2025年,4A级及以上封闭景区智慧化率超过60%

区文化旅游委

21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

168

发动全区党政机关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推进无纸化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到2025年,全区党政机关成功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

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169

力推广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车,除特种用途车辆外,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车占比原则不低30%,用于机要通信、相对固定线路执法执勤(综合执法用车)、环卫车辆、通勤等新增及更新车辆原则上选用新能源汽车。到2025年,新购置纯电动公交车50台以上、纯电动出租车50台以上,实现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公交新能源车辆比例达到100%。实施交通信息化建设,打造开梁高速浦里智慧服务区示范工程。

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国资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委、中邮开州区分公司

170

以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为主体积极创建绿色医院,贯彻落实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加强在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全寿命周期内的节地、节水、节能、节材等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

区住房城乡建委

171

以中小学、幼儿园为绿色学校创建对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到2025年,力争80%以上的学校达到创建要求。

区教委

172

以家庭和商场为对象倡导绿色装修,鼓励选用绿色建材、家具、家电。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市场监管局

173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选择国家重点推广的绿色照明产品、设备。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

174

鼓励使用环保再生产品和绿色设计产品,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耗。

区商务委

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六)提升城乡管理水平,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22强化制度顶层设计

175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规范执行力度,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创新城乡规划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176

进一步统一城市综合管理的工作要求和作业标准,推进共融共通的城市综合管理标准编制工作。

区城管局

23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177

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相关乡镇(街道)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178

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推动形成建设美好人居环境的合力,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相关乡镇(街道)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179

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设置流动服务站,为市民提供更多家门口便民服务。

相关乡镇(街道)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180

按照有关规定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机制,解决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

相关乡镇(街道)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

24健全智慧化的城市治理体系

181

建立三维数字化的城市信息模型CIM),整合城市多维度多尺度信息模型数据和城市感知数据,规CIM平台运维管理,推动“CIM+”应用试点。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档案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加速建成城市综合治理体系。

区大数据发展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

182

建设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库,与市级平台对接,推广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开发利用政策。

区住房城乡建委

183

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智能中枢,为优化城市治理与决策部署提供支撑。

区大数据发展局

各相关单位

184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化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及运营模式变革,加强与国土空间信息平台等对接。贯彻落实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185

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区政务管理办

各相关单位

186

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智能化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等互联互通。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

187

发展基于大数据的医疗、医保、教育、扶贫、养老、社保、就业、社区等智慧民生服务。

区教委、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

区大数据发展局

188

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

区住房城乡建委

189

打通智慧交通设施网络,完善智慧停车体系,建立区级智慧停车共享平台,推动智慧高速公路、智慧港口、智慧航道、智慧枢纽、智慧轨道和智慧照明建设。加强交通噪声管控,落实城市交通设计、规划、建设和运行噪声技术要求。

区城管局、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大数据发展局

190

科学有序推进“多杆合一”建设,推进区级智慧照明集中控制中心建设整合,提升城市照明智能化水平。

区城管局

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文化旅游委

25.全完善城乡既有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191

加强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用于出租、经营、生产加工的自建房规划审批和建

设管理。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农业农村委

192

完善违法建设查处流程,严厉打击随意加层、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主体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

区城管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193

推动建立完善全市城乡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领域中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城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26健全城乡应急处置体系

194

完成全区地震风险预评估工作,加强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依法按区域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应急局

195

配合市地震局完成重庆市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大进台站的建设。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应急局

196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健全防震体系,以“控大事故、防大灾害”为目标,开展全区“强化建设工程防震,对重大建设、生命线工程开展抗震专项整治”工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应急局

197

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服务平台建设。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

198

实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应急局

199

健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推进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和检查。

区应急局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

200

建立区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优化整合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组建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三合一”组建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二合一”组建村(社区)基层应急救援队,统筹社会救援力量,加强地震预案演练,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区应急局

区消防救援支队

201

推进区级综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库,加强地震应急救援物资与装备的储备,强化应急物资代储保障。

区应急局

202

夯实人防体系,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严格落实“以建为主,应建必建”的民用建筑结建防空地下室要求,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配套修建公共人防工程,丰富人防工程类型结构,提升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的保有量。

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相关乡镇(街道)

203

完善消防救援体系,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消防站和训练基地建设,健全完善消防救援装备体系。建成临江消防站、新建指挥中心及应急保障储备1个。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204

加强消防水池等供水设施建设,结合场镇和农村供水保障,同步建设消火栓;无集中供水或供水能力不足的,应当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点、取水泵房等确保可靠供水的设施。加强消防供水设施建设,争取到2025年,全区范围内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100%,完好率不低于98%

区消防救援支队、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

205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持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加强消防风险评估管理,创新消防信用监管模式。

区消防救援支队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206

根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全过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确保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全面提升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207

加强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重点整治城中村、出租屋、“三合一”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消防安全问题;加强古镇古村等消防安全检查,完善消防基层设施。

区消防救援支队、温泉镇人民政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

208

摸清流域河流洪涝灾害情况,调查特殊河道形态、水利水工设施情况。加强河道行洪安全,完善河道流域防洪排涝体系,提升沿河湖设施防洪排涝抗灾能力。到2025年,河湖空间严格管控,城乡防洪能力明显提升。

区水利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气象局

209

识别城市内涝积水等风险点,加强排水管网、排水泵站传统市政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城市防水防涝能力。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

210

强化排水防涝设施日常维护管理,逐步提高设施维护技术和装备水平。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

211

创新防洪排涝和城市建设统筹工作机制,优化排水防涝应急预案,建立排涝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基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

212

强化监测预警能力,加快“物联网+智慧排水”平台建设。力争到2025,基本建成满足排水防涝日常管理、运行调度、预警预报、应急抢险的智慧平台。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管局、区水利局、区应急局、区气象局

27.推动实施能耗限额制度

213

大力推动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完善能耗监测管理体系,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城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

214

实行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2025年,全区能耗强度降低值达到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

区发展改革委

215

对全区目标绩效责任单位实行能耗定额管理,2025年,全区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2411吨标准煤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91449以内。

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

216

构建城市用水定额体系,完善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加强重点用水户计划用水监督管理。

区城管局、区水利局

217

强化居民阶梯水价管理,推进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区发展改革委

218

建立实施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推进公共机构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区机关事务中心

区发展改革委

219

深入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到2025年,完成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50%以上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40%以上的重点用水行业企业建成节水型企业,15%以上的居住小区建成节水型小区,城市市政公共设施节水型器具推广率达到100%

区水利局

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机关事务中心

28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220

推动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打造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基地。加快发展节能节水节材技术装备、新能源技术产品、再生资源、再制造等绿色环保产业。

区经济信息委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浦里新区管委会

221

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与活力,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企业。

区经济信息委

区科技局

222

积极配合市级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模式创新,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绿色环保产业,带动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

29加大科技创新力度

223

财政重点支持一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领域的重点研发项目。

区财政局

224

围绕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生态环境保护、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绿色建材等重点方向,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品集成示范,推进绿色技术在城乡建设领域应用。建立科技项目成果库和公开制度,鼓励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融通创新、利益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区科技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225

引导企业、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共建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鼓励联合国内优势创新主体,争创国家级、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完善以市场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

区科技局

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商务委

(七)保障措施

30.加强组织领导。

226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市决策部署。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纳入城市品质提升工作统筹推进。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相关单位

227

各有关单位根据本附件的具体任务分工,编制年度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委

各相关单位

3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28

落实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经费保障,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加大对绿色发展科研项目的经费支持力度。

区财政局

人行开州支行

229

落实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区税务局

人行开州支行

230

加大对城乡绿色发展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

人行开州支行

231

将绿色发展相关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智慧小区、海绵城市等实施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为绿色产业项目提供用地保障。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区住房城乡建委

232

配合市级部门开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上高速运输绿色通道,协助企业优先办理超限及通行手续。

区交通局

233

开通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入城运输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行路段通行证。

区公安局

234

加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项目前期的推进力度,按装配式建筑或工业化建造方式核准投资估算和工程概算,加大现代建筑产业调控,强化现代建筑产业扶持。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235

结合本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需要,抓住机遇,大胆突破创新,在全市率先建立城乡绿色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制度,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区人力社保局

32.加强培训宣传

236

不断提高全区党政领导干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在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增加相关培训课程,“请进来”“走出去”,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

区委组织部

区政府督查办、区人力社保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委党校

237

加强交流合作,广泛吸收借鉴市内先进经验。加强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等。

区住房城乡建委

区教委、区科技局

238

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各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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