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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1500234008646033P/2023-00073 [ 发文字号 ]开州府办发〔2022〕87号 [ 发布机构 ]开州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 成文日期 ]2022-12-23 [ 发布日期 ]2023-01-04 [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 [ 有效性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


开州府办发〔202287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一老一小”整体

解决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开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23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开州区“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

为促进全区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改善民生福祉,促进家庭和谐,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0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解决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一)发展基础。

1.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时期,我区聚焦“一老一小”领域,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先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开州府办发〔2018116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1986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6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州区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151号)、《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州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州府办发〔202077号)等文件,为长期做好养老托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 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日益增强,截至2021年末,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72家、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22家、社区养老服务站91家,养老床位9130张,其中政府办养老床位4479张、占比49%,民办养老床位4651张、占比51%,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有8家,与医疗机构开展合作的164家,养老机构共有医疗床位299张,护理型养老床位4930张。加快发展托育服务设施,全区有托育服务机构53个,托位数1514个,每千人托位数1.2个。

3. 产业发展日趋成熟。康养快速发展,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逐步形成环汉丰湖、浦里新区老年产业聚集区。医养融合稳步推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签约率达100%。全区托幼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在满足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鼓励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二)发展趋势。

1.“一老一小”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区常住人口120.33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27.4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22.77%(分别比全市、全国高0.9个百分点、4.0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22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18.47%(分别比全市、全国高1.39个百分点、4.97个百分点),我区已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经测算,到2025年,按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达40张,全区养老床位需求为1.1万张,需新增培养养老床位2000余张。截至2021年末,全区0—3岁婴幼儿52136人,占常住人口4.3 %。经测算,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不少于4.5个,全区托育床位需求为5400个,需新增培养3800余个,尤其“三孩”政策出台后,人民群众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和迫切。“一老一小”人口数量的快速变化,对多元化、专业化、智慧化、医康养融合化的养老托育服务需求进一步凸显,建设高质量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紧迫。

2. 居家、社区和机构融合发展。从供需结构上看,当前我区养老托育服务供给呈现“金字塔”特征,即追求经济效益的市场化机构提供的高端服务少,政府兜底提供的低端服务多,普通人群消费得起、质量有保证的中档服务严重不足。而养老托育服务需求呈现“橄榄型”特征,即高端和低端需求少,对基本生活照料的中档需求多。市场出现结构性失衡,总体床位数、托位数不足与高空置率并存,普通家庭难以承担机构养老、托育费用与机构盈利难现象并存。依托社区延伸到居家,就近解决养老和托育需求是当前养老托育服务的基本特征。因此,机构、社区和居家融合发展的养老托育模式成为必然。

二、发展目标

(一)整体目标。科学研判人口发展形势和变动趋势,坚持问题导向,以扩大服务供给、优化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健全政策体系为着力点,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区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全区养老机构床位达1.1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政府营运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4.5个,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2%及以上。

(二)具体指标。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庆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和养老托育相关专项规划,结合我区实际,从服务资源总量、服务覆盖面或可及性、服务对象保障程度、产业发展情况等方面,提出27项具体发展指标(详见附件)。

三、重点任务

(一)兜底线、促普惠、市场化协同发展。

1. 提升公办机构服务水平。坚持公益属性,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将全区敬老院按照地域分布,择优选择临江、南门、白鹤三个乡镇(街道)敬老院作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整合服务资源,不断拓展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逐步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切实将托育服务与职责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公办托育机构的示范引导与保障托底作用。鼓励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2. 统筹推进城乡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和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加快建设集供养、托养、社区照料等于一体的乡镇(街道)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心,促进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到2025年,区级至少建成1个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在建设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时,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利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建设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到2025年,全区拥有托位数达5400个。

3. 扩大普惠性服务供给。积极争取市级普惠性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综合运用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支持政策,提高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以市场化为指导的普惠性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养老服务普惠性供给领域的补短板机制,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闲置资产的有效利用,促进普惠性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供给。探索普惠性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持续提升老年人支付能力。到2025年底,力争新增普惠性养老床位600张。支持家政企业扩大育儿服务,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

4. 积极培育社会化养老托育服务。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普惠和示范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轮候制度的试点实施。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发展内在动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并积极创办养老机构。完善政府扶持和税费减免优惠政策,促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引导社会力量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提供多元化、普惠性养老服务,以此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需要。到2025年,政府运营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支持建立以普惠为导向的多元主体参与的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平台,推进成渝地区养老托育服务协同发展,鼓励知名养老托育服务品牌在我区布局设点或托管经营。

(二)强化居家社区服务。

5. 优化居家社区服务。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推进社区日间照料全覆盖,建成城区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到2025年底,所有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中心),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婴幼儿照护等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6. 增强家庭照护能力。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和监护婴幼儿的主体责任,落实监护人对孤寡老人、遗弃儿童的监护责任。发挥基层公共服务机构、专业社会组织作用,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全防范、精神慰藉等护理服务,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评估、疾病防控等健康管理服务。大力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以“时间银行”等机制鼓励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及照护指导、安全防护知识教育,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三)创新养老托育服务政策。

7. 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标准和“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分区分级合理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积极推动新建城区和居民住宅小区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要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已建成住宅小区要通过政府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养老托育设施。实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加强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配套建设和管理,推动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活力发展的社区。

8. 盘活存量资源。落实好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场所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支持利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将国有闲置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服务,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非独立场所或按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支持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利用富余资源,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9. 全面落实养老托育税费优惠政策。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全面落实国家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有关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建设补助、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收费。将福利彩票公益金区级留存8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对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机构倾斜补贴,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四)促进养老托育服务融合发展。

10. 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强化医养深度融合,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鼓励医疗机构将空余床位改造成养老服务床位。促进医养结合多元化合作发展,推进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服务设施毗邻或一体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家庭签约医生、老年人健康体检、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绿色通道、接续性等多种形式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与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便捷化的医疗康复服务。加强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在老年人度假旅居等集聚地区,试点推进养老服务中心、森林康养基地、旅居康养中心等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内涵和项目,提升老年人全方位养老服务品质。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托社区开展婴幼儿健康管理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等普惠性服务。

11.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推动“养老+”多业态深度融合。构建以“食品药品用品”“养老养身养心”为核心的大健康产业体系,建设富有特色的康养小镇,打造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培育健康养老产业基地。支持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家庭,鼓励全区各级各类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发挥中医药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独特作用,支持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生、保健康复为主的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推广中医保健知识和中医推拿、贴敷、刮痧、拔罐、中医养生操等保健技术与方法。切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婴幼儿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提供婴幼儿的膳食营养和生长发育评估指导、预防接种、疾病预防等综合服务。

12. 发展居家智慧养老托育服务“新业态”。对接重庆市智慧养老平台和区大数据平台,力争建设开州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可开放养老服务数据的社会化、市场化利用,推动养老服务数据资源共享。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创业,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与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创新居家智慧养老服务。推进“互联网+托育服务”,支持优质托育机构平台化发展。鼓励开发科学育儿公益课程、父母课堂等,提供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

13. 积极发展老年教育。整合老年教育资源,建设老年教育信息化平台,多路径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建立健全全区老年大学、乡镇(街道)老年学校、村(社区)老年学习点三级老年教育和老年远程教育,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大对老年人的教育和职业培训投入,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依法保障大龄劳动者就业权利,创造老有所为的就业环境。

14. 执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大力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按照重庆市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落实参保对象、补偿对象、补偿标准及补偿范围等相关制度;探索互助互济的资金筹措新方式,建立和完善长期失能老人基本生活照料及相关医疗救治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起适应全区经济发展水平、老龄化发展趋势、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商业护理保险的发展,支持商业护理保险与社会长期护理保险相结合的护理机制,满足不同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长期护理需求。建立健全差别化待遇保障政策,鼓励对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的使用。加强专业护理人才、从业人员培训,开展对子女家庭养老及护理知识的普及,提升长期照料与护理能力。

15. 促进“一老一小”用品制造提质升级。丰富养老托育服务产品用品供给体系,打造产品用品展示体验销售一体化综合性平台。将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纳入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布局发展智能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重点扶持安全防护、照料护理、健康促进等领域的智能产品、服务及支持平台。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大力推广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以及老年人适用的产品用品和技术。鼓励企业参与养老托育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与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培育和创建活动。

(五)完善养老托育综合监管体系

16. 健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明晰主管部门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职能和责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在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实施养老托育服务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进行考核评估。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养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推进养老托育机构规范化建设。

17. 加强风险监测与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活动,强化养老托育机构进出管控和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养老托育服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升整体安全防控能力。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非法集资、消费侵权行为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强对金融理财、养生保健等领域的监管。

18. 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指导养老托育机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完善退出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四、保障要素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托育工作推进机制,完善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养老托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和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将养老托育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养老托育重点项目列入“民生实事”清单统筹推进,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

(二)落实用地保障。

将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根据规定优先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要适当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倾斜。鼓励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合或改造老旧小区中的房屋和设施,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整合或者改造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和其他社会资源,建设养老托育服务设施。

(三)加强金融支持

加强与资本市场对接,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探索提供优惠利率支持,探索推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收益权等进行质押贷款。发挥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周转资金池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灵活提供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分期还本付息等多种贷款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探索创新债券品种和还款方式。积极发挥担保增信机构作用,为开展养老托育服务的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支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所需的老年护理、中医康复保健、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等专业队伍人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托育服务人才培训计划。深化校企合作,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托育服务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将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全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采取定向培养、推荐就业等方式,培养扎根基层、具备基本养老和托育服务知识技能的实用型、复合型人才。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评价,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

(五)营造良好环境。

积极开展养老托育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传统美德,创新宣传载体,利用互联网、移动网络、电视、广播等平台,全方位、多形式、多时段、立体化宣传老人和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中的经验和成效,提高全区民众在建设老人和儿童友好型城市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形成家庭、社会、政府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附件:开州区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附件

开州区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2025

指标属性

责任部门

1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

预期性

区人力社保局

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

约束性

区医保局

3

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37.3%

5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4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10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5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90%

10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6

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7

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张)

30.8

35

约束性

区民政局

8

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38.1%

6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9

公益性兜底保障养老床位达标率

100%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0

普惠性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60%

8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1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66.26%

>70%

约束性

区卫生健康委

12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100%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3

人均预期寿命(岁)

77.17

78.5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14

骨干养老企业数量(个)

1

5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5

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比例

80%

≥80%

约束性

区民政局

16

养老护理专业人才数(名)

100

8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7

每千名老年人配套社会工作者人数(名)

3

5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8

老年大学教育覆盖面

2.5%

10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19

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口比例

——

50%

预期性

区民政局

20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8%

12%

预期性

区委宣传部

21

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活力发展社区)数(个)

——

4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2

婴幼儿健康管理率

87.92%

92%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3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5.6%

95%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4

登记备案的托育机构数(个)

7

3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5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76

4.5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6

乡镇(街道)普惠性托育点覆盖率

7.5%

6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27

已备案托育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

100%

100%

预期性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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