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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日期:2026-01-19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政策解读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51230日经区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政策内容,下面围绕文件制定背景和依据、文件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作简要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一是我区城市规模扩大,原有的禁放区域划分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二是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按照市委市政府治气攻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减排举措,优化调整禁放区域,推动空气质量改善。为此,区政府发布《通告》,适度扩大禁放范围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也对提升我区空气质量和烟花爆竹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

政策依据

20181229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2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五条要求,本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治气攻坚要求,保障《条例》顺利实施,制定通告

二、文件制定过程

(一)起草单位重庆市开州区公安局。

(二)会商情况。2025724日,区政府朱必恩副区长委托区公安局副局长张孝平召集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正安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汉丰、云枫、正安街道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正安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各1年来对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以及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正安派出所分管负责人等单位、人员专题研究,一致同意《通告》,并将会商情况报区政府副区长朱必恩同意。

(三)征求意见情况。2025827日,区公安局通过党政网向区燃管办相关成员单位及汉丰、云枫、文峰、镇东、丰乐、正安等街道办事处发送征求意见函,区生态环境局提出将汉丰街道红光社区石板梁区域、凤凰城小区入口沿南山公园公路沿线两边居民自建房区域、文峰街道木桥村(举子大道(含)至风雨廊桥两边建成区域)、正安街道紫微社区纳入禁放区域、文峰街道办事处提出将木桥村(殡葬中心除外)纳入禁放区域等建议,区公安局综合考量城乡发展现状、环境敏感区域、群众需求等因素,合理采纳了部分意见,将汉丰街道红光社区石板梁建成区域、文峰街道木桥村汉丰湖沿岸及以南500范围区域纳入禁放区域

2025922930日期间,区公安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20251023日至114期间区公安局再次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通告》共10条,主要包括方面内容。

(一)明确禁放行政区域范围。《通告》对全区禁放区范围,以行政区域为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范围如下。

汉丰街道:永兴社区、驷马社区、安康社区、凤凰社区、九龙社区、百成社区、金州社区、锦程社区、迎宾社区、红光社区(居民自建房区域含开州高速路收费站、红光路居民自建房至弃土场路段两侧100米范围区域、石板梁建成区域)、盛山社区(北环路及以南)。

文峰街道:文峰社区、中吉社区、明镜石社区、中原社区、富厚社区、双合店社区、天鹅湖社区、三中社区、文成社区、南郊社区、杨柳社区、木桥村(汉丰湖沿岸及以南500米范围区域)。

云枫街道:长青社区、观音桥社区、宝华社区、永安社区、永先社区、平桥社区、关子社区、寨子坪社区、龙珠社区、兴合社区(89组除外)。

镇东街道:镇东社区(宝珠山公墓除外)、睡佛社区、宏源社区。

丰乐街道:迎华社区、华联社区、黄陵村(7组,68组响水水库坝下区域)、迎仙村(56组)。

正安街道:双峰社区、丰盛社区。

)明确管理措施和要求。一是禁放场所管理。明确了禁放场所并由各主体单位设置禁放警示标识,严格管理,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二是生产、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经营、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本市公布规格和品种的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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