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
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
各片区教管中心,各中小学校,区教师进修学校,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各片区教管中心要对辖区乡镇街道的社区网格监管员和楼院(小区)监管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指导他们熟悉相关政策,协助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对本责任区域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好情况摸排、日常巡查、问题处置、信息报送、维稳善后、政策宣传等工作。
二、建立查处台账强化监管执法。各片区教管中心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8号)要求,在属地政府的统筹下,会同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7种学科类隐形变异等违规培训行为和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建立查处台账,将查处情况按要求按时报送给教委职成教科。
三、建立备案审核鉴定专家组。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牵头,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备案审核鉴定专家组,协助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鉴定、培训内容备案和监督工作。各片区对于无法鉴定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上报区教委职成教科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
四、做好宣传强化师德教育。各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加强“双减”政策学习,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禁任何在职中小学教师以各种形式变相参与举办培训机构、变相参与培训机构的各类培训、变相为培训机构组织招生或提供生源信息 。同时要求对在校每一位学生做好宣传,要求家长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严禁送孩子到培训机构参加学科类培训(或学科类作业辅导),将宣传工作落实落地,让每一位家长知晓和支持国家政策。
五、严格规范培训行为。所有培训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严格规范培训行为的政策要求,完善资质条件,取得办学许可,不擅自开展各类培训,更不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开展学科类培训(或学科类作业辅导),不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含学科类作业辅导),不得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不超标准超时段收费,要与培训学员签订规范的培训合同,不擅自使用不合规的学科类培训教材,不夸大宣传以虚假信息诱导学员和家长。违者将严肃查处。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