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各公民办中小学,非学历校外教育机构:
为切实推进中小学美育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艺术素养和艺术实践能力,有效推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函〔2021〕10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九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相关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活动主题
阳光下成长
二、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剪纸、皮影、编织、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等;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全面培养教育体系下的中小学美育综合改革实践、中小学美育教育教学改革、中小学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等。
四个大类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2、3、4。
三、活动对象
展演活动参加对象主要为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教师、教科研人员和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参加对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以及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展对象:为具有鲜明美育特色的学校;
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参加对象:全区各中小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
四、活动组别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普通小学的学生;
小学乙组: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中学甲组: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中学生;
中学乙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五、活动安排
(一)学校开展艺术活动阶段
6月,各学校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重点是扩大学校和学生的参与面和普及面。组织师生创作优秀的艺术作品和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二)区级开展展演活动评选和上报阶段
7月,区教委根据展演活动要求,组织专家对学校、非学历校外教育机构上报的展演的节目、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优秀案例进行集中评选。
8月至9月,推荐上报参加市级集中展演的节目、作品、艺术实践工作坊、优秀案例以及展演活动总结等材料。
六、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
本次展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上交作品的数量、质量和工作的开展情况而定,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数量依优秀组织奖评选情况而定,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评选要求见附件5。
(二)等级奖
艺术表演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原则上按照10%、20%、30%的比例分设一、二、三等奖。
(三)指导教师奖
学生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视频获一等奖设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区教委颁发。艺术表演类及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和工作坊不超过3名);学生艺术作品获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七、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是教育部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每三年举办一届的中小学生艺术综合性展示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教育部提出的展演活动指导思想、活动原则。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育人为本,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机制创新。营造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学生提供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并引导和组织发动学生积极参与,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紧扣主题,正确导向
展演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阳光下成长”这一主题,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抓住艺术展演活动的契机,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加强宣传,制定活动宣传方案,把好活动和作品政治关、质量关。依托美篇、校园电视台、微信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责任,加强保障
各学校要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展演活动必需的保障,坚持勤俭节约办展演,力戒形式主义。要在注重以学生参与为主体的同时,妥善处理好学生参与展演活动与课程学习的矛盾和学校内开展广泛活动与选拔参加区级展演项目的关系。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展演活动相应阶段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活动原则上在校园内开展,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展演活动安全、顺利实施。
八、作品上报
(一)报送时间
2021年6月25日前。
(二)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类视频作品、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电子档及纸质件、学校活动方案和总结电子档及纸质件(加盖公章)、相关附表电子和纸质件(加盖公章),用U盘将视频作品和电子档交区教委516室。联系人及电话:郑伟,52210519。
2.学生艺术作品类、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视频作品(存于U盘)和相关附表纸质件(加盖公章),交区教师进修学校314室,相关附表电子档传邮箱:280639228@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建新,52218085。
附件:1. 开州区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项目具体要求及汇总表
2. 开州区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类项目要求及汇总表
3. 开州区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具体要求
4. 开州区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具体要求及汇总表
5. 开州区2021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