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州建发〔2024〕15号 签发人:周富康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的公告
按照有关财政预算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开州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开州财建发〔2024〕11号),现将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批复情况公开如下:
目 录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
表2.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收入总表
表3.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7.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8.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9.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10.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支出表
表11.2024年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12.2024年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并下达。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区域内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住房保障工作。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指导全区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
7.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等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区级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8.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拟订城市提升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统筹城市提升项目进度安排、推进实施、监督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
9.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10.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测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11.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2.指导村镇建设。贯彻落实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3.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贯彻执行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5.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6.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相关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7.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8.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12个机构科室,包括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政工科、财务审计科、综合发展科、房地产管理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设计和绿色建筑发展科(消防审验科)、住房管理科、管线建设管理科、城镇建设科、质量安全科。下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开州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站、重庆市开州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庆市开州区排水管理站、重庆市开州区建筑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开州区城建档案室、重庆市开州区城市管线管理中心、重庆市开州区住房保障中心、重庆市开州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133.81万元,上年结转18045.21万元,收入总计4117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3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78.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67.09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8997.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146.38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费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148.96万元,主要是减少了执收成本和运行补助项目、铁桥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拨款。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133.81万元,上年结转18045.21万元,支出总计4117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9.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80.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810.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59.23万元,农林水支出2056.2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81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363.5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8997.4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11.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9108.9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1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11.94万元,比2023年增加1014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17万元,比2023年减少111.4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8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92.4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减少7.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9.7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598.76万元,比2023年增加1025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67.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67.09万元,比2023年减少1148.9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执收成本和运行补助项目、铁桥镇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8.65万元,比2023年增加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2.65万元,比2023年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不必要的或者无实质性的招商引资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排水站2023年新购置了一辆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7.62万元,比上年减少90.0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降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720.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3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