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公益性公墓及墓位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
开州发改价〔2024〕2号
关于我区公益性公墓及墓位管理收费标准的
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公墓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殡葬收费管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与殡葬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以及《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价〔2013〕15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区公益性公墓及墓位管理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墓位(格位)收费标准
(一)壁墓、树(花葬、草坪)葬价格在3000元/位以内。含骨灰安葬、碑材及安装、植物等费用,一次性收取。
(二)地墓价格:低档地墓5000元/位以内;中档地墓10000元/位以;高档地墓15000元/位以内。地墓价格含墓位的土建工程(包括墓材、墓碑等)、配套设施、植物、骨灰(遗体)安葬、墓碑正面刻字(50个字以内)等费用,一次性收取。双墓立碑在单墓的基础上加500元/位。
二、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
(一)壁墓、树(花葬、草坪)葬: 50元/位·年。
(二)地墓:100元/位·年。
墓位管理费含骨灰安全管理,墓体、墓碑等设施、植物和公共场所的管护保养。以20年为使用周期一次性收取。墓位管理费收费标准实行“老墓老标准,新墓新标准”,本通知执行以前已交墓位管理费的不再补差额。
三、区内各经营性公墓中的公益性墓位(格位)收费标准及墓位管理费参照执行。
四、各公墓服务机构应按照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
五、本通知从2024年8月23日起执行。
重庆市开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